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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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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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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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市: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
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总责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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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气象灾害、抗震救】灾、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相应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应急工作作为!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协助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
】
其》他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明确工!作机构或《者指定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综:合分析本辖区突【发事件风险、统筹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本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防?。洪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防震减灾》规划等规划中—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与【驻地部队《、有关驻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相邻地区之【。间的协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要求有关驻津】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
!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和舆情收集、分析机!制依法及《时公开信息
【
第十二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组织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协助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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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本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鼓励》志愿者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志愿者根—据其自身能力—参加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秩序维《护,、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活动
【 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考—核机制并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体:系
第》二章 ?。 预防与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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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和单位《应急预案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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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负责:推动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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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行业、相关领】域应急预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基层!应急预案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乡【镇、:街道的基层》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
《第十:九条 下列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单:位应急?预案
》 , (一?)冶炼、化工、【制药:企业;
— (二)》建筑施工单位—;
—(,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
,。
(四—)供水、排水、发电!、供:电、供油、》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河海堤防、水】库大坝?、粮库等《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
《 (五)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运营等《单位;
—。 (六)》医院、学校、—商场:、火车站、地铁、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影剧院、大型娱】。。乐场所、运动—场馆:、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
! 第二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
第二十】一条 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
!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监控、风险】评估每年进行检查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依—法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经常性地【组织排查危险源【、,危险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办法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检查—。。、排查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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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自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安全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不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所有权人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避难场!所安排其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设置明显标!志和导引图并向社】。会公:布
《 :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依托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
: 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市容园林、环保、水!务、农业、林业【、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建】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和冶炼、化】工、制药《。、建筑施工》等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其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家队伍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家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和依法】处置能?力
《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其抢险救援!能力
—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政府投资的防灾】减,灾教育基地、科学普!及基地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
,。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应急演练】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和调剂供—应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突发事件的【风险和特点储备应】急物资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供!给
第【三十一?条 ?本市建立以》市级应?急平台为中心区县】级应急平台与专业】应急平台为支撑【的,应,急平台体系实现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 , 应:急平台应《当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总结评估等功】。能,为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平台: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守【应急:制度及?时处置、《上报突发事件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值—守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
第三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应急平台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和信息报告】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形【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速?反应机制和分析机制!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客观、真实地【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报送、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包括?报,告人名称、时—间,、地点、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
! :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根据需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实行?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
第《三十六条 本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第三十七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政?务网等方《式向社?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新《闻单位?、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运【营商: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应!当,通过报刊、》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向公《众转发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
第三】。十八条 《。 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市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轻突发—事件:的损害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 , 第三十九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 ! 应急?处置与救援
【
第四十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动员社会—力量依?法,进行处置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认—。为难以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事态—发展的应当》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一!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护伤员、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抢险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区县—人民政府《报告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 第:四十二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撤:离危:。险区域?控制危险源封锁现场!或者危险场所—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第!四十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根》据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统一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 (一)《指定有关的》场地:、场:所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二)要求有关企】业生产、《供,应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三【)组织专业人员对】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有关人员提供心理干!预服务
第!四,十五:条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铁路、?公,路、航空、水路等】相关运输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
承担》突发事件处置任【务的机动《。车凭:。应,急通:行,证不受交通》限行措施的限制在本!市免交高速公路【通行费应急通行证】由市: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负责制?作、发?放,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保】障应:急使用的频率—采取必要的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措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
—第四十七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对—虚假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新【闻,媒体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
第《四十八条 》。 根据?处置突发事件—需要必须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作出》应,急征用决定》应,急征用?决定应当《。载明应急征用—的依据、《事由、被《。征用财产的名—称及数量、被征【用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实施!征用的单位应当及时!将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五章 】 事后恢《复与重建
【 第?四十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五十【条 : ,突发事件《受灾人员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安置对自行【安置:的,人员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
设》置过:渡性安置点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受灾人员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
第《五十一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影响进行》调查:分析对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处置【与救援等应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 第五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损失!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行业》依法给予费用—减免、?。贷,款贴息、财政资【助、项目安排等政策!扶持并组织提供物】资、人力等支持【。
第—五十三条 —。本市: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有关突?发事件灾《害风险的商业—保险业务倡导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相关保险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为投保人出【具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证明《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 第:五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或者—评定:为烈士
【 ,。第五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依法?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移:交归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的;
】 (二)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监控、风险评】估、检查和排查的;!
(—三)未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守应急制度的;
! ,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
】。
(五)未按!照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发布、更】新,预,警,。信息或者解》除警报的;
! (六)不服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调度造成后果的!。;
:。
(七—)征用财产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
(《八)未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的
】
: 第五十七条 】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的;
【(二:)未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的《;
?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
:
,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的;
《
, (五)不—按照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生产《、供应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