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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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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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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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总责【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气象灾害【、抗震救灾、—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相应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应】急工作作为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协助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
】 其他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明确工作机构或】者指定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综合分析本辖区】突发事件风险—、统筹?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本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防洪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防震减灾规划等规】划中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与【驻地部队、有关【驻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相邻地区之间】的协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要求有关驻津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
!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和《舆情收集、分—析机制依法及时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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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组织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协助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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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 第十三条 本】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鼓】励志愿者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志愿者》根据其自身》能力参加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秩序维护、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活动
— 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考核!机制并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体系
《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 第十五条 本】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和?单位应急预案—等组成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负责推】动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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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行业!、相关领域应急预】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
《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
第十八条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基层应急预案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乡镇、街—道的基层《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
第十九条 】 下列?。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单位应急预】案
—(一)冶炼》、化工、制》药企业;
—
(《二):建筑施工《单位;
《
: (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
,
? (四)供水、排】。水、发电《、供电、供》。油、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河海堤防、水库】大,坝、粮库等》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
《
, , (五)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运营等单】位;
— ,(六:)医:院、学校、商场、火!车站、地铁》、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影—剧院、大型娱乐【场所、运动场馆、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
!
: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
? 第?二十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
第!二十一?条 ?。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
】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监:控、风险评估每年进!。行检查?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依法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经常】性地组织排查危险源!、危险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办法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检—查、排查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第二十三【条 :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自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安全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不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所【有权人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避难【。场所安排其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设置明!显标志和导引图并】向社:会,公布
《
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依托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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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市:容园林、环保、【水务、农业、林业】、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建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和冶炼、化工、制!药、建筑施工等【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其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家队!伍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家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和依法处置能力
】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其抢险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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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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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政府投资的防—灾减灾教育基—地、科学普及—基,地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应急演练《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和调剂供应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突发!事件:的风险和特》点储备应《急物资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供给
— , 第三十一》条 本《市建立?以市级应急平台为】中,心区县级应》急平台?与专业应急平台【为,支撑的应《急平台?体系:实现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应—急平台?。应当: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总结评》估等功能为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 ,
: 应急平《台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守应急制度及!时处置、上报突【发事件?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值守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
第三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应急平台《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和信息】报,告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形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速反应机】制,和分析机制
【。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客观、真实地【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报送、【。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包括报告人名称!、时间、地点、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
】
第三十五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根据需—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实《行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
第三十六条!。 ,。 本: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 ,
第三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政》。务网等方式向社【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新闻《单位、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运营商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应当【通过报刊、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向公:众,转发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
】 第三十八》条 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市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轻突发事件的损】。。。害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
第》四十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动员—社会力量依法进【行,处置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认为难以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事态发?展的应当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 第四十一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护伤员、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抢?险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区县人民政府—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十】。二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撤离危险》区域控制危险源封锁!现场:或者危险场所—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第四【十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根据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统一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指定有】关的场?地、场?所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 (二)要求—有关企业生产、【供应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
(三)组织】。。专业人?员对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有关人员提供!心理干预服务
! 第四十五—条,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铁路?、公路、航空、【水路:等,相关运输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承担突发事件处【置任:务的机动车凭应急】通行证不《受交通限行》措施的?限制在?本市免交高速公【路通行费应急通行证!由市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负责:制作、发放和管理
!
第》四十六?条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保?障,应急使用的频率采】取必要的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措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
—第四十七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对虚假!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 新闻媒体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 第四《十,八条: 根据处置突发事!件需要必《须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作出应急征用—决定应?。。急征用?决定应当载明—应急征用的依据【、,事由:、被征用财产—的名称及数量、被征!用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实施征【用,的单:。位应当及时将—。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五章 ! 事:后恢复?。与重建
》
第四十—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五十条 【突发事?。件受灾人员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安置对【自行安置的》人员: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
《设置过渡性》安置点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受灾人】。员,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 第五十一》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影响!进行调查分》析对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处置与救援】等应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 ,
第五十二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损失—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行,业依法给予费用【减免、?贷款:贴息、?。财政资助《、项目?安,排等政策扶持并【组织提?供物资、人力等支持!
?。 第?。。五十三条 —本市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有关突发—。。事件灾害风险的商业!保,险业务倡《导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相关保险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为投保人出具!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证:明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
第五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或者评《定为烈?士
《 第五十五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依法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移交归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的;
【 (二)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监控、风险评估】、检查和排查—的;
》。 (三《)未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守应急?制度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
!
(五)未【按照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发布、更新预警!信息或者《解除警报的;
【
(六)不服!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调度造成后果的;!
《 (七)征用财产】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八)未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的
第【五十七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的;
《
(》二)未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
:
?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的;?
《 (五)不按照【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生产【、供应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
第七章 附! 则
》。
,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