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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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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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 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四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总,责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气《象灾害、抗震救灾】、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相?应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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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应急》工,作作为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协助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
】 其:他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明确【工作机构或者指定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综合分?析本辖?区突:。发事件风险、—统筹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本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防洪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防震减灾》规划等规划中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
》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与驻—地部队、有关驻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相邻地区之】间的:协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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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要求有关驻津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和,舆情收集、分—析机制依法及时公】开信息?。
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
,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组织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协助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 第十三条 【 本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鼓励】志愿者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志愿—者根据其自身能力参!加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秩序维护、】。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活动
】 , 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考【核机制并《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体系
《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 第:十五条 《。 本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和单位应急》预案等组成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负:责推动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备案工作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行业、相关领【域应急预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基层应《急预案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乡镇、街道的【基层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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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下列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单,位应急预《案
(一)!冶炼:、化工、《制药企业;》
(二)】建筑施工单位;
】。
(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
(【四)供水、》排水、发电、供电、!供油、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河海:堤防、水库大—坝、粮?库等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
(五【)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运!营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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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院、学校、商】场、火车站、—地铁、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影剧》院、大型娱乐—场所、运动场馆、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
《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
【 第二十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
第二十!一条 ? 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
—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监控、风险评】估每年进行检查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依法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经常性地组】织排查危险》源、危?。险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办法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检查、排查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自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安》全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不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所有权—。人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避难!场所安排其》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设置明显—标志和导引》图,并,向社会?公布
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依托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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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市:容园林、环》保、水?务、农业、》林业、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建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和冶炼、化工—、制药、建筑施工等!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其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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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家队伍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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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家
!第二:十七: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和依法处置》。。能力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其抢险救援》能力
?。。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政府投资的】防灾减灾教育基地、!科学普及基地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应急演?练
第三十!条, ,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和调剂供应【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突发事件的风险和】特点储?备,应急物资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供—给
》。 第三十一条 【 本:市建:立,以市级应急平台为中!心区县级应急平【台与专业应急平台】为支撑的应急—平台:体系实现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应】急平台应当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总结评估》等功能为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 应急平台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守应》急制度及时》处置、上报突发事】件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值:守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 第三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应急平《台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和信!息报告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形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速反应【机制和分析机—。。制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
第三十四条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客观【、真实地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报!送、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包括》报告人名《称、时间《、地点、《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
? 第三十五—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根《。据需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实行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 :第三十?六条 本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第三十七!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政务网等方式—向社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新闻单位、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运营商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应当!通过:报刊、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向公众?转发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
《
第三十【八条 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市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轻突发事】件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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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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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动员社会力量【依,。法进行处置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认为难以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事态?发展的应《当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
?第四十一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护伤员、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抢险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区县人】民,。政府报告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
? 第四十二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撤离危险区【域控制危险源—封锁现场或者—危险场所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第四【。十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根据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统一】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
: 第四十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一?)指定有关》的场地、《场所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
(》二)要求有关企【业生产?、供应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三)组《织专业人员》对,。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有关!人,员提供心理干预服务!
? :第四十五条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铁路、公路】、航空、水路—等相关运输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 , 承担突发事件处置!任务的机动车凭应急!通行证不《受交通?限行措施的限—制在本市免交—高速公?路通行费应急通行】证由市?人民:政府:应,急办事机构负—责,制作:。、发放和管理
【
第四十六】条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保!障应急使《用的频率采取必【要的: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措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
!第四十七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对虚假—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 新闻媒《体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四!十八条 根—据处:置突发事件》需要:必须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作出应急征用决】定应急征用决—定应当载明应急【征用的依《据、事?由,、被征用财产—的名称及《数,量、被征用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
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实施征》用的单位应当—及,时将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
第四》十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条 突【发事件受灾人员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安置:对自行安置的人员】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
设置—过渡性安置点—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受灾人》员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
?第五十一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影】响,进行调查《分析对?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处?置与救援等应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
第五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损失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行业依法给予费!用减免、贷款贴息、!财政资助《、项目安排等政策扶!持并组?织提供?物资、人力等—支,持
《 , 第:五十三条 本市】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有,关突发事件》灾害风险的商业保】险业务倡导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相关保险】。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为投】保人出具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证明】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第五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或者评定为烈士】。
《 第五十五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依【法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移【交归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的;
— (二)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监控、风【险评估?、检查和排查的【;
?
: ,(三)未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守应急!制度的;
》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
? (?五)未?按照: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发:布,、更新?预警信息或》者解除警报的—;
》 (六)《不服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调度造成】后果的;
》
(七)征】用财产?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 (八)未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的
《
第》五十七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的【;
》 (二?)未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的;
】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
—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的;】
(—五):不按照?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生产、》供应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