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2,013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防治》机动车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是指以燃油、!燃气为动力能—源或者辅助动力【能,源的各种车辆但铁】路机车?和拖拉机除外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污染是指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所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环保规划和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快建立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 省、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应当】执行规?定的排放标准—
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对本省新购!机动车执行严—于国家规定的现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对在用机】动车执行《分阶段排放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 《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机动车!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机动车
第】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规划、交通建设!。等方:面体现?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要求优先发展绿色!交通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鼓励公?众选择对《环境无污染的出行】方式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合理控【制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保有量
第二!。章 预防与控制
!第九条 《 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规划】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划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扶持城市公共】交通采用清洁能【源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应当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出租车《应当:使用双?燃料等清洁能源【在用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划逐步使用天—然气:、双燃料等清—洁能源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机:动车天然气加气【站、充换电》站
第十条 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对?污染物排放未达到本!省执:行,的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生产、进【口、销?售的车用《燃油、燃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销售车用燃!料的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质量—标准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车:用燃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程度》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机动车》。行驶的区域、—时,段和车型设置显著】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告
第《十三条 从事公】共客运、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以及大型厂矿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指《标纳入车《辆技术管理和维修项!目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装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
环!保部门?。应当加强改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理严禁《改装机动《车,污染物超《标排放
第》三章 检验与治】理
第十五条— 对机动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应当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环保定》期检:验的方法与技术规】范由省环《保,部,门结合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情况按照—国家或者省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新》购的清洁能源汽【车,和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的新购轻《型汽油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环保—检验
?第,十六:条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
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以》按照规定自行选择】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环!保检验
第十七条 !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检验?出具真实、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检验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合格;
(三)向】环保部门实》。时传送检验数据【;
(四)执—行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收费标准—;
(五《)建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档?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当公开检!验资质、制度—、程:。序,、方:。法以及污《染物:排,放限值、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对—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国家规定》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经,环保检验《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维修并【进行复检;经—复检达到排》放标准的核发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省环保部—门统一印制》禁止转让、转—借、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申请复检;市!、县环保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检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
】第二十条 机【动车经?检验不符《合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环保检验!不符:合排:放标准?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报废机动车》管理禁止报废机动】车进:入,市场交易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需》要,采取经济《鼓,励,、限制行驶等措施】加快更新淘汰—具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实行智能《化管理并可以在城】。。市出:入口和主要交通【干,道设: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自动检验系】统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 环保部门》应当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和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污染?防治情况
第二十五!条 环保部门【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实【施监督抽测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 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污染投】诉和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环保部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机动车污》染监督?工作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机—动,车和车用燃油—、燃气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进入?污染防治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客运、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以及大型【厂矿拒绝申报登【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拆》除或者改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造《成,装置:失效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经《环保部门监督抽【测达不到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复检【;逾:期不:复检的?由环保部门处三百元!罚款;复检达不到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撤销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计量:认证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环保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第三十三【条 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经济》和信息化、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二)不按—照规定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及其检验行为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四)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或《者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机动车办》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的】;,
(五?)违反规定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到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环保检验—的;
?(六)?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机动车和车—用,燃,油、燃气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 本条例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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