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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   (》2005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6年》6月:28日哈尔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管护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燃气的安全管理】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负责《燃气日常管》理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并接受市燃气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交通、环》境保护、工商、物】价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燃气《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安全供气、方便用!户、: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 燃气!主管:部门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有关行政部!门以:及燃气企业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六条《 ,。。燃气发展规》划应当?由市、?县,(,市)燃气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行政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经市燃气!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在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配套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已投入使用的!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工程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   违】反本条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燃:气设:。施造:价的10%》以上20%以下罚款!   第《九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燃气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  违?反本:条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条 设】立燃气企业应当符合!。国,务院授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经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对《申请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违【反本条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一条 设】立燃气分销》站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两名以上专业从业!人员; 《。  (四)有安全保!障和售后《。服务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燃气企业设立燃】气分销站《点应当向《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市?燃,气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从:事燃气分销经营【活动 ?  对储存燃气钢】瓶不过夜的临时【服,务站点应当经市燃气!主管部门同》意   市燃—气主管部门》自收到设《立燃气分销站点的】申请后应当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 违反本条一款规】定未经?审核同?。意从事分销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燃气企业与—其他单位联合经【营或者转让、—出租设备设》施以及分《销,站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妥—善处理用户转供有关!。事宜并?到原批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燃气企业》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分销—站,点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燃气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就供气】方式、供气质—量、气费结算、【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有关内容作出】约定   第十【五条 管道燃气【企业在经营》。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正常、持—续、稳定供气; 】  (二)保—证燃气质量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标准; 《  (三)在城市管!道,。燃气供应能力范围】内不得拒绝向符【。合法:定用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   (四)不】得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器:具产品;  — (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并将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违反】。本条前款(三—)、:(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六条 瓶装】燃,气企业在经营—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在本企业》充装燃气的》用户建立用气—档案;?   ?(二)?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燃气;—  :。 (三?)在钢瓶充装燃【气前对钢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抽》。取残液?;   (四)充装!燃,气后按照《规定进行《漏气检验;  【 ,(五)不《得擅:自改变燃气设施用途!;   (六)【不得超量充装燃气;! ,  (七)不得为不!合格、超过检—验,期限的?钢瓶充装燃气; 】  (八)》不得为未在》本企业建立用—气档案的《用户提?供气:源;   》(九)不《得为限量《。充装:装置失?灵的车用《钢瓶充?装燃气?。;  ? (十)不得向【未抽取真空的初【。次,使用或者重新检验】后的:钢瓶充装燃气  】 ,违反本条前款(【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 设施管护   】第十七条 燃气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由燃】气企业负责》所需费?用居民用户的—由,燃气企业承担—;单位用户自己出资!建设的?由本:单位承担;燃—气企业出资为—单位用?户建设的由燃气【企业承?担   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和更新造成】屋面、?墙体等?损坏的?由安装、维修—、更新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 燃气器《具的维?修、养护和更—新由用户《。负责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十》。八条 在国》家规:定的:燃气设?。施安全防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企业会签查》。明地下燃《。气设施情况》后方可施工;   !(二)工地应当【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重要区段的大!型地下施工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燃气】企业派?人现场监《护;:   (三)动火】作业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按,照燃气?企,业的要求采取安【全隔离等《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不?得私自移动、启闭】各种燃气设施以及管!道阀:门;   (—。五)施工中不得动】用机械铲、空气锤等!机械设?备,不得压挤、》碰撞燃气设施—; :  (六)施工中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疏散群众《并及:时通知燃气企业 】  违反本条—前款(一)、(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工程予《以查封?;违反本条前款(】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除、迁】移或者改造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燃气!企业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及城市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一)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的接地《导体;   (二)!在燃气管道》、调:压,箱、计量《表等:设施上拴绳》挂物或?者堆:放物品;  — (三)《涂改、覆盖、移【动、拆卸、损坏城】市管道燃气设—施标:志,;   (》四)在燃气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挖坑取【土、钻眼、》打钎、安装塔吊【、,堆放重物;   】(五)向城市燃气】设施或者管道敷设沟!内排放液体、气【体和废料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燃气企业改动—燃气:。设施:的,应当经当地燃气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程序、》时限进行审批—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及】长输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及附属设施厂—(,站)区外各5—0米范围内爆—破、开山、修—建大:型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  (?。二)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种植根深植物、【采石:。、取土、《挖塘、倾卸垃—圾、盖房或者修筑其!他建筑?物;  《 (三)移动或【。者损坏各种标志桩、!水土:保护设施和截断阀室!设施;?   ?(四)穿越河—。流的长输燃气管道】设,施在管道企业—与,。河道:、航道管理单—位确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抛锚、掏沙、挖泥】、炸鱼、水》下爆破等;  【 ,(五)在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未事《先征得燃气企业同】意,建设:铁,路、公?路,、桥梁、《河渠架空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光)缆!;,   (六)— 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至500 米!范围内未事》先征得燃气》企业:同,意进行爆破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穿越:河,流、隧道、》公路、铁路、桥【涵的长输燃气管【道、市区的地—下管道及地上的燃气!设施负责管护的燃】气,。企业应当在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四条 燃气设施!发生故障需要抢修时!燃气:企业可以先施工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  有关《部门应当《配合:燃气企业保证抢【修及时进行   】第,二十五?条 因占、压或者施!工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由占、压或【者施:工者承担责》任   燃气—设施出现事故需【要抢修时《。燃气企业《可以拆除《占,、压物   —第二十六条》 燃气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维修、!养,护,需定期检测的设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保证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使用管》理 :。  :第二十七条 用户】使用:管道燃气应当—。到当:地,管道燃气《企,业办理用《气手续   管道燃!气企业对具备—供,气和用气条件的用户!应当自管道燃气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予】。以通:。气 :  用户使》用瓶装燃气应当到】经批准的瓶》装燃气企业》办理用气手续   !违反本条二款规定的!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查!清原因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解决》;逾:期仍不解决》的对管道燃气企【业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用户应当按时交纳燃!气费逾?期未:交纳的?管道燃气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对生产】经营性用户每日【按照所欠燃气费【的1%加收滞—纳金对其他》。用户每日《。。。按照所?欠燃气费《的,5‰加收《滞纳:金,   对于逾期未交!纳燃气费的用户管】道燃气企业应当通知!。其限期交纳超过【限期仍未交》纳的管道燃气—企业可?以中止供《气用户申《请恢复供气时应当】全,额交:纳所欠的燃气费【和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计量》表由燃气企业—负责:安装:、管理、维修、更换!并由法定计量检【测机构定《期检测管《道用户对燃气计量】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燃气企业提出—进行检测《要求或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十条《 管道燃《气企业接到用户检测!燃气:计量:。表要求?后,。应当:在3日?内与用户约定检【测时间?请,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测 》  检测误差不【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为正常由用户交纳检!。。测费;误《差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检测费】。由燃气企《业,。支付并由燃气企业】免费更?换新表 《  因燃《气计:量表失灵《引起的计数差额其】差额费用由燃气企】业与:用户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管道:燃,。气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管道燃气企【业封闭的燃气设施】   违《反本条?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燃?气费:对居民用户》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由《窃气单位或者窃气】个,人赔:偿损失?违反:本条二款《规定的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管道燃气企】。业需要停气、降压作!业影响用《户用气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适当方式》将停气?、降:压时间及期限通【知,用户 ?  除因不可抗【。力和抢险抢修以【及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维修、更新【、,。改造工程管道—燃气企业连续停止供!气48小时》以上的应《当,赔,偿用户直接损失【   管《道,燃气:企业进行停气—作业:后恢复供气》应当在6《时至:22时内《进行并?提前:通知用户 》  第三十》三条 用户对瓶【装燃气企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有权另》。行选:择其:。他瓶装燃《气企业建立供、用】气关系并通知原供】气企业注销用—。户档:案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 燃气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燃气安全规程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燃气?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供气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 燃气企业的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关部【门培训后上》岗的由市燃》气,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联合【培训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颁【发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从—事压:力容器作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违反本条《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燃气企—业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设立抢修值》班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公开报《警电:话,保证及时、有效抢险!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七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防护区内修建!。经过会签同意—的建:筑,物,、构筑物《燃气企业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监》护,通知后?。应当及时《派人现场监》护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八《条 液化石》油气: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与瓶?装燃气企业》签订安全运输—合同并?报市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 未签订《安,。全运输合《同的运输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进入瓶装燃气【企业:生产:区   违》反本条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危险品运输—有关规定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拉运超!过检:验期、不合格—的充气钢瓶;   !(二)摔、砸或者上!。。下直接堆放钢瓶【;,   (三》。)把槽车作为—临时:贮罐使用从槽车【直接充装钢瓶; 】。 , (四)装载液化石!油气的运输车—辆在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街道、?明火地?段,、居民区及非专【用停车场等》处停留;   (】五)进出液化石油】气厂站?生产区的车辆不【配戴防火帽》(罩)   违反】本条前款(一)【、(二)《、(四)、(五)】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前,款,(三)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条 燃气》分销站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在,批准:的地点开《展业务;《   (二)收发与!本,企业签订安全运输】合同的运输单位【和个人拉运的钢瓶】; :  (三)》收发在本企业建立】用气档?案,的,钢瓶:;   (四—)从业人员上岗时配!。戴统一标识;—   (五)—。发放合格的》钢瓶; 《  :(六)过夜存放钢瓶!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违反本条前款!(一:)、(二)、—。(三:),、(五?)、:(六)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阻碍燃气!企业开启燃》气进户栓;》   (二)用【。胶管过墙或者—穿室使用燃气;  ! (:三)将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作为居室使用】; :  (四)在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和可能影》响,燃气设施的腐蚀性】物质或者搭设和使】用非燃气《旺火炉具《;   (五—。)擅自?动用损坏燃》气计:量装置、调》压箱、管道、阀门、!加气机等燃》气设施;   【。(六)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盛?装、使用燃气;【   (七》)将钢瓶倒置、【加热使?用或:者露天存放 —  (八)随意倾】倒钢瓶内的残液; !  (?九,。)用:燃气:钢瓶互?相转充燃气;   !(,。十)挤、占》。、压燃气管道、设】施;  《 (十?一)其他《危,及燃:气设施使用安全的】。。行为   违—反本:条前款(一)、【(二)、(》四):、(:五)、(六)、(七!)、(八)、(十)!、(十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前!款,。(九)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二条 商业、服务等!用户:使用:燃气除遵守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商业、服务等公共】场所内禁止使用钢瓶!直接供气;   (!二)商业、服务等公!。共场:所内禁止存》放,已充装燃气或者含】有残液的《钢瓶;?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或!者新型?气体燃料应当—由,合法经营单位提【供;   (四)】灶,。房内同时使》用3个以上(含【3个:)钢瓶或者额定5】0公斤以上(—。含,50公斤《)钢瓶供气》的应当采用瓶组管】道供应系统 —  违反本条前款各!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三》条 :燃气汽车加气—站、新型气体—燃料站、工业燃【气供应站不得充装民!。用钢瓶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燃!气器具产品气源【适配性应《当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向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由市【燃,气,。主管部门《列入:。哈尔滨市燃》气,器具销售目录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燃气器具生产企业】应当在销售地设【有指定的维修站点】为用户提《。供必:需的维修《服务   》违反本?条一款?规定销?售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物品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五条 燃气热水器!及,商服餐饮场所使用】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应当【。由,依法设立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   第】四十六?条 提倡已经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使用管道《燃气的建设单位【应当安?。。装燃气报警器—其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供气设【施异常或者供—气异常应当立即向】燃气企?业或:者公安部门报警【并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燃:气企业?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发—生,燃,气泄露的还应当【向环保部门》通报   》因燃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伤亡等事故—。燃气企业应当立即向!燃气主管、安—全生:产监督、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 【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八条 燃气》价格进行调整时物】价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将调【整后的价格及价格构!成,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九条 燃【气企业应当向社会】公示服务承诺接受用!户的监督对收到的用!户投诉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用,户对燃气企》业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燃气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在接—到举报或者投诉之日!起15日内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投诉或者举报人  ! 第五十条 燃气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实施有?关燃:气的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有权监督!的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燃气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燃【气的文?件和资?料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设施、设!备、器?具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第:五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燃气—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应】当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燃气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侮辱、殴打燃气行】政执法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县(市)燃气】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实施;本条例!内容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其他:经批准?使用的新型》气体燃?料总称 《  :(二)燃《气企业是《指生产?、储存、《输配、供《应燃气?。的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含汽车加《气站)、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   (三)燃】气设施是《指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燃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计量装置  — (四)《燃气器具《是指:。使,用燃气的灶具(含】胶管)、炊》事器具?、取暖器具、烘烤器!具、热水《和开水器具、冷暖】机、:燃气钢?。瓶、调压器及附属装!置   (五)燃】气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燃气工程、液!化石:油气贮灌《。站、混气《站,、,气化站、燃气—加气站?、新型气《体燃料站、人工煤】。气气源厂、工业燃】气供应站及商业【、服:务场:所的燃气设施安【。。装工程  》 ,(六)燃气分销【站点是指管道液【化气瓶组《气化站、《瓶装燃气供应站和其!他自成系《统的供气站点—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哈尔【滨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