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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务(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  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修订完成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     河—北,。省水利?厅  ?。        】   ?    《     》         !    201【6年5月24日  !   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水利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包括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过程中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中央和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外资项—目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类型:项目的招标投—标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范》围和:标准的水利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三)勘察《、设计、监理、【科,研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概算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全!部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第?五,条 水利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   第七条— 水利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受《自然:地域或?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八条: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接受【批准:(,或组建)《项目法人的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省水利厅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省水利厅—内设的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处 :。    第九条【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水总〔!。2004〕511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招? 标 《。  :  第?十条 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是:该工程招《标的: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具有!下,列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颁布】的相应?企,。业资质标《准、从业(》或生产?)许可选择投标人】;    (二)!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的规定选择中标】人; 《   (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 》。  : 第十一条 依【法进行的《水利工程《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五)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不影响正常施工】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按《照水利工程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机》关审批的项目法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此阶段时则—在初步?设计阶段)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机关核准《  ?  用于招标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依法—应报:。送除水利之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招—标前经?过审批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除】另,有规定?或经有管《辖权的部门批准外】水利:工程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机,关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三)对!专有技术和专利【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 ,  :  (四)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  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机关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工!程增补的项目—且承包人未发生【。改变的;《    (—五)应急、抢—险等:工期非常紧迫的【项目;  —  (六)经不少于!两次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后潜《。。在投标人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十六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同时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不少于3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  :  第十七》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和分标方案; 【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五)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  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大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中小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售出后除【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外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售—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    》对于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投》标人应在招》标结束?。后将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退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  :  第?二,十,条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十三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向!潜在:投标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 ?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对资格!审查时?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清单?、格:式等应?详细说明 —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未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第二十》四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 , 第二十《五,条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 ,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五)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水—利,部2009年—版)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的经项?。目审:批机:关,核准可自行》组织招标 》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 《  :。  (三)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 《  :  :(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  :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以及类似项目代!理业绩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要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代理工作的内容】。。、范围、要求—、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协议双方《的责任等 —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获取》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二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业—务    (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   ?(二:)审查投标人资格;!  ?  :(三)编制标底; !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    《(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 (六)草拟合同;! :   ?(七:)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  第三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协议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其行为负责!。;招标人《将,招标业务委托—给代理机《构后除委托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应《再以任?何名:义参与或《者干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在委托协【议授权?范围内凡是招—标人应当完成—的工作均《。。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完成  —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  (?二):投标人须知(含有废!标的条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应注意的《事项、核《验的证件和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等,); ?    《(三)合同主—要条款; 》   ? (四)投标文【件,格式;   【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  :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   (九)投【标辅助材料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 】    《(,一)在招《。标准备工作就绪【后将工?程招标核准》申请表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 , ,(二)招标申请审】批核准后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三)—进行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预审》情形);  【  (四)》向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五)组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技术交底和答疑并!将答疑?和补遗的所有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   (六》)在开标《前24小时内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   ? ,(七)接收投标文】。件;:    (八)】组织开标、评标【。会;   — (九)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十:)确定中标人; 】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二)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三):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之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第三】十四: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 , 第三?十五: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枢!纽工程?的,单,体建筑物不应分标;!河,(渠)道工程因线】路,过长按?一个标段组织施工明!显不:合,理,时可以?分,标;其他项》目的:主体工程不得分标】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或工期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当两个以上标【段同时招标》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标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预其选【择    —第三十六条 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载明开标—及评标会议议—。程、评标时》所,依据:的评审因素、废标的!判定条?件、标底编制遵【循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中】标的条件《。等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第三十七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  第三《十八条 招》标项目?的施工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做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四十一!条,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和招标》人对已经发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投标截?止日应相应顺—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设置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   第四十三【条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标底的!编制:地点和过《程必须严格》保密并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全过?程监督标底编制人】员携带的随》身物品?应,。在接受监督》人员检查后方可带进!标,底编制地《点编制标《底期间必须断—绝与外界的》所,有通讯联络所有【通讯工具要》集中统一保管—遇紧急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时【应经监督人员同【意并有监督人员【在场 ?    《标,底编制完成》应当由编制人员加】盖其执业专用—印章并当即密—封    —第,四十四条 编—。制标底时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投】。资,概(预)算》依,据有关?计价:和编:制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 , 编制标底时先由标!底编制人员》按前款确定》的,原则:和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量清单足额计!算出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需要的全】部费用(简称—为招标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预算应完—全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然后再按】招标工程预》算直接扣除》适量的计划》。。利润(一般为招标工!。程预算的4》。%):。即,作,为招标人标底 】 第三章 投 【标 ?    第》四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第四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商务文件》应包括除投》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全部内《容;技术《文件是投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书及附件【包括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及水利工程【造价编制人》员执业资格核对表】;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清单?; ?   (三》)投标辅助资料【包,括计日?工单价表(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分析表机械台班!(时)费表原—。材料、中间》产品价格表其—它价格资料资—。金流估算表》拟投入的人力—、设备、财务—状况:资质、业绩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  技术文》件一般应包括 】   工程概况施】工,条件施工《组织机构及现—场管理机构施—工方案及施》工布置施工测—量施工程序施工【计划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度汛措施工】期保证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风险?预测和防范优化方案!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拟!采用的?新,工艺及保证措施拟】。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拟进场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和劳动力—计划近期完成工【程情况在建工程【。。情况附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网】络或: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劳务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出》具分包人的资信【文件供审查否—则将视为《将工:程进行了非法分包 !。。    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   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投标》人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人的资格条!件   》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采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兑支票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或?者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    《第四十?八,条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应当拒收  !。  第四十九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应由至少!两人共?同办理并作录像或拍!照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当场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以》及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数量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第五《十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 !  :  投标人以调【整报:价函的形《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的应当在调价函!中详:。细载明调整报—价表、单价分析表】。及相关附件否则【视为调?价函无效    !。第五十一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第五十二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五:十三条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第五《十四条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第《五十五条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第五?十,六条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情况的评》标监:督组织可《以宣布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   前款所—称以他人《名义投标指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第【。四章 开 标 】    《第五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  :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第五十九—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 :。。  : 第六十条 —。开标:工作人员由主持【人、证?照核验人《、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组成开标】工作: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定并按照各—自所担?当的任务熟》。悉其职责《、工作?程序及应当遵守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六十一!条 开标会议—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   ? (:一)招标《人,主持召开预备会预备!会主要包括   ! 1:.通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  】  2.确定评【标监督?组织和评标委员会确!定开标?工作人员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  》。  3.确认会【议议程、开》标和评标工作纪律等!    预备【会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行政监》督单位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    !(二:),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1.宣】布开会; 》    2.—对投标?人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公布接收投标文】件情况(包括—接收时间、》包装件数等); ! , , 3.宣布开标评】标监督组织成员名】单,、会:。议工作人员》名单、开标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姓名及其联【络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  4.由监督【组,织负责人宣布开【标评标纪律;—    》5.:开标   — (1)当开—标的标段只有一个时!则直接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的逆?顺序开标;当开标的!标段数超过》。一个时抽签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一般先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从:所有:投,标人中选《定一家再由选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各》标段内开《标顺序一般》。按先递交的标—书后开的规则开【标; ?    (》2):证照核?验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核,验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除另有】约定外供核验—的证照均须为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招标《人,宣布为?废标;    (!3)开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密封【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开标:人启封投标书—正本:;    —(4)唱标》。。人宣读投标保—函、投标书报—价、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开工和竣工日期】等开标要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5)】设有标底的当众启封!招标人?标底;?    》(,6)投标人代表退场!按招标?。人的要求等》待向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 ? , 第五章 评 【标    第六!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工程的设计!、监理?单位人员)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代表招标人】进入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不得《多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须】是,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的成员 】 , ,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   第六十三条】 评标专家的抽取方!法评标专家必—须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站【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招标】人到规定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时只需填写评!标专家抽《取表专?家产:生的过程及相关【事项招标《人均应回避 —    一般—情况下大《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应,当从全省范围选择】中小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可按工程所—在地就近选择— :  :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  !  (四)在近五】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的,人员:; :    (五)【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第六十《五条 评标》专家、行政监督人】员、为?招标活?动,直接服务《。的人员和其他—必须:在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在到—。达评:标地点向招标人报】到,后应即断绝与外界的!联络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给,招标:人由专人统一—保管确需对外联络时!应使:用,招标人指定的通讯工!具并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对【外联络评标专家的住!宿地点和《评标:地点应当保密—并有专人值守且与】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分隔【开    第【六十六条 评标应当!按照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最后将—。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得分!合计作为最终评标】得,分的方?法进行只有技术【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其商务》标方能进入评审阶段!技术标?经评审?不合格的其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第!六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会议】议程独立自主—进行 《 ,。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任何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对评委《会提出的问题也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   第六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包含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和!对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以,及工程施工管理的建!议 :    第六十九】条, 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评标监督组织—代表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主任委员》;, , ,   ?(三)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招标】文件和工程情况; !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评标方《法,和标准;    !(五:)必要时可按照【每个评委的》专业特长《做适当的分工侧重】。负,责某一个《。或几个专业方面的评!审但在作这》种分工时每个专【业方:面至少要有两—名评委平行》。工作其评审范围必须!包括供?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严禁将《评,委先作分组然—后由某一组评委包揽!对某一份《或几份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后再【向评标委《员会报告评审—意见以?此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的做法; —    (六)评标!。委员:会先粗?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的—判,定条:件剔除废标再详【。细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七)评标委员【会,逐项列出需》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在经半【数,以上评委同意后向相!应的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函由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公章后由事先指【定的联络工》作人员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澄清问题函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相关的》。问题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回馈给?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转交评《标委员会; 【   ?(八)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在对每份》投标文件分别—审查并将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文字(该】意见由评委签字后】。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后提交评标【委员会交换意见和】讨论形成《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应写:进评标报告中)【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应具体、详—实尽量?不用或少用较好、较!。细、较差《等形容词句;—   《 (九)评委根【据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意见和评》。标赋分办法》。。。分别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赋分经】评委:本人签字《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汇,总;:   《 (十)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赋分结果;】  ?  (十一)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得分?情况确定《一至三个《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并?标明其?排名顺序;   ! ,(十二)《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的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的每一【页均应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评标报告】中应有“有无保留】意见”一项凡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作为保留—意,见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报】告附件应《包括评委报到登【记,表、评标《依据:的资料、有关评【标的往?来函:件、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及保留意!见等内?容,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第《七十一?条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七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第七】十,三,条 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 第六?章 定 标 — ,    第》七,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三个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 第七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第》七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前款【所称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招—标范围?;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  (五)中标结】果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   第七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 第七十《八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七章 合同!的签署   】 第八?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工》程,建设资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第八—。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第八十二条!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机关一【。律不予?承认 《   第八十三条】 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定!合同)招标人应【当给每个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章 行?政监督 《 :   第八十—四条 ?招标人应在距—开,标48小时前将开】标和评标《的具体时间、地点】告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评标会议行!使监督职责除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细则】执行  》  第八十五条 】评,标结束后评标监督组!组,长应当填写“评标】监督情况表》”并经监督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标监督!情况表一《式两份交项目法人一!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保存【一份 第—九章 附 则— :  :。  第八十》六条: 本细则未予明确】。规定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八十七条 本—细则:。自201《。6,年5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