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水利】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包括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本,细则所称施工是【。指上述项目的—新建、续《。建、:改(扩)建、除【险加固等建筑活【动(包括土建、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其安装《)
? 第三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中央和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外资项目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范围【和标准?的水利?工程: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概算》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全?部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六?条, :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自然或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七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对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处
第二章 】 招 《标
第八条【 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是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具有下《列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颁》布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从业(或】生产)许可选择【投标人;《
(二)—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的规定—选择中标人;—
,。 (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
第九】条 依法进行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或确定;
》 (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分标方【案等已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四)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自筹!资金已按《规定额度存入项目法!人的开户银行(自筹!资金需要分期到位的!首,期到:位资金不少于本年度!应到:。位自筹?资金:数额的70》%);
(五)!。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 ,(六)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不影响正常施工;!
(七)—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施】工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条件
【第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水利工程按》照水利工程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项目法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此阶段时则【。在初步设计阶段)】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用于:招标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按,规定凡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招【。标,前经:过审:批方可使用
— 第十一条 【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除另有—规定或经有管辖权的!部门批准外》水利工?程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第十二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工程增补的项目!且承包?人,未发生改变的;【
(五)应急、!抢险等工期非常【紧迫:的项目;《
(六)经不】少于两次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且至少有》一次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后潜!在投标人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利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工》人报或“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中—的一个?。媒体上发《布或在多个媒体上同!时发布选《择在“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之外】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应同时抄发“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
: ,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不少于!。三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应当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第十五条 》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和【分标:方案:;
?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 ,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大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中小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售,出后 除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外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售》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一般不超过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价一般》每份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 :对于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投标人应—在招标结束后将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退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第二十《条 :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向潜在投标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对资格审查时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清?单、格式等应详细】说明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未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十?二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 (一)》公告约定的》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 (三)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应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尚未竣工验收【。的可:用,初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代》替
《(四)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五)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六《。)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自行组织招标
【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
—。 ,(三)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
(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以及同类项目代理】业绩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应将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影印件及!。代理招标工》程的业?绩等资料随同招标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人要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代理工作的内容】、范围、要求、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协议双方》的,。责任等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业务
《 (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资【格;
》(三)编制标底;
!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六)?草拟合同;
【 (七)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除遇》不,可抗力外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在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协《议前:应当确认招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了招标申》请手续并已获得批】准
: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协议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其行:为负责;《招标人将《招标:业务委托给》代,理机构后除委托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应再!以,任何:名义参与或者—干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在委托协议授【权范:围内凡是招标—人应当完成》的工作?均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完成
为!便于工作委托人可派!一至:三名代表配合代理】机构进?行相关工《作出席发标》、开:标、评标会议
】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 (二)投标人须!知,(含:有废标的条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应注意的事—项、核验的证件【和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等);
(三)!合同主?要条款;
—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内容超出本!细则规定时应在招】标,文件发售前报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 第?三十条 招标人】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
《 (一)在招标】准,备,。工作:就绪后将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书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二)招标申请!。核准后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向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五)组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技术交底和—答疑并将《答疑和补遗的所有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 (六)在开标】前二十四小时内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七)接《收投标文件;—
: (八?。)组织开标、评【标会;?
(九)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十》),确定:中,标人;
(十一!)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之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第三十】二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 第三《十三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枢纽工程的单体】建筑物不应》分标;河(渠)道工!程,因线路过长》按一个标段组织【施工明显不》合,理时可以《分标但每个标段【的估算合同价不宜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其他项目的主!体工程不得分标【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或工!期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当两个以上!标段同时《招标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标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预其选择
— 第三十四条【 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载明开标及评!。标会议议程、评标】时,所依据的评审因【素、:废标的判定条件、】标底编制《遵循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中标的条》件等
?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 第?三十五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二十八天
—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招》标项目?的施工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做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三十九】。条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和招标人》对已经发《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投标截止日应【相应顺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条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设置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 不设置标底的应!设定拦标价且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不宜少?于五个设置》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在九?家以上时应》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
,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占》到工程概算投资一半!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标《底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指派一至—二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工程师(员)资】格、满足《相关:的资:格,要求的人员编制也】可,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其它!工程的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一,份合同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标底的编】制,。地点和过程必须【严格保密并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全—过程监督标底—编制:人员携带的随身【物品应?在接受监督人员【检查:后方可带进标底编制!地点编制标底期【间必须?断绝与外界的—所有通讯《联络所有通讯工具】要集:。。中统一保管遇紧急】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时应经监督人员同】意并有监督人员在】场
: , 标底编制完成应当!由编制人员加—盖其执业专用印章并!当即密封《
第四十二条】 编制标底时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投资概(》预)算依据》有关计价《和编制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当—按第四十条规定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标底或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标底时《先由标底编制人员】按前款确定的原则】。和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量,清单足?额计算出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需《要的全部费用—(简称为招标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预—算应完全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然后再按招标工【程预算直《。接扣:。除适量的计划利【润(一般为招—标,工程预算的4—%)即作《为招标?人标底
当【按第四十一条—规定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指派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标底—时先由双方的标【底编:制人员分别独立【完成招标工程—预算再将这》两份招标工程预算作!算术平均平均—值降低4%即为招标!人,标底但是当双方编制!的招标工程》。预算:较两者均值的偏差】超过4%时在作【。算术平均前应—先,核对、修正误计或】偏,差过大?、不合理《的单价或取费
【第三章 投— 标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商务】文件应包《括除投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全部内?容;技?术,文件是投《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书《及附件包括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及水利《工程造价编制人员执!业资格核对表—;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清单;
】(三)投标》辅助资料包括计日工!单价表?(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分析:表机:械台班(《时,)费表原《材料、中间》产品价格表其它价】格资料资《金流估?。算表拟投《入的:人力、设备、财务】状况:资,质、业绩《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技术文件一》般应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条件《施工组织《机构:及现场管理》机构施工方案及施工!布置施工测量施工】。程序施工《计划: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度汛《措施工?。期保证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风险预测和防!。。范优化方案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拟采》用,的新工艺及保—证措施拟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拟】进场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和?劳,动力计划近期完【成工程情《况在建工程情况附】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网络或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劳务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出具!分包人的资信文件供!审查否则《将视为将工程进【行了非法分包
!。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投标】人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人—的资格条件或载明】经事:先考察合格的可供】选择的专业分包人但!可供:选择的专《业分包人数量—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采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一般不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现金等形!式
: 保?函需采用《。带有开具银行明【。显标志的专用纸张】保函中除了保—证期限、保》兑条:件、:银行公?。。章等要素外还应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及【印鉴:、能够正常》联,。络的:办公电?话等内容以资核对
!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7!‰,并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但最少【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
—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四,十六条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正本和副】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开,封,包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封?包面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字样并写明—下列内容
(】一)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 (三)在》××××年××月】××日××:—××前不《准启封;
【(四)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应当拒收《
,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除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外均应采》。用平装装订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第四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应?由至少两人》共同办?理并作录像或—拍照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当场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以及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数量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
【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第四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
【投标人以调》整报价函的》形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的应当【在调价函《。中详细载明调整【报价:表、单价分析—表及相关附件否【则视为调价》函无效
《 第四十九—。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第五十条 —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第五十》一条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
: 第五十二条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第五十!三条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第五十四条—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同一工?程的同一标段的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在,不同的投标人—间有重叠《;,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之间】有雷:同现象;
(】六):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或仅向!一家或几家投标【人透漏有关信息而非!向全部投标人;
!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 (五)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评标—监督组?织可宣布招》标失败
第【五十六条 》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 前款所称以他】人名义投标指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第四章》。 开 标—
第五十七条 !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第,五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代《表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企业经理、副【。经理、技术或经济】负责人或《拟担:任所投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除此之外均视【为投标人未指—派,合格:的代表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予启封】
: 第五十九》条 : 开标工作人员由主!持人:、证照核验人—、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组成?开标工作《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定并》按照各自《所担当的任》务熟悉?其职责、工》作程序及应当遵【守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六十条 开标】会议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主持【召开预备会预备会】主要包括
— 1、通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
2《、确定评标监—督组织和评标委员】会确定开标工作人员!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
3、!确认会?议议程、开标和评标!。工,。作纪:律等
预备会】。。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行政监【督单位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
(二】)开标前一小时【内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标底编制人》。员确定“招》标人标底”所—有知悉标底》信息的人员自开始】确定标底起直—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应《。当断绝与外》界的信息联》络,其个人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应当: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三)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1、宣?布开会
—2、对?投标人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公布接收投标】。文件情况(》包括接收时间—、包装?箱数等)
3】。、宣布开标评标【监督组?。织成员名单、—会议工?作人员名单、—开标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姓名及—其联:络,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 :4、:由监督组《织负责人宣》布开标评标纪律
! 5:、,开标
? (1)当开标的!标段只有一个—。时则直接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的逆【顺序开标;当—开标的标《段数超?过,一个时抽签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一》般先: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从所有投标人中】选定:一家:再由:选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各标段内开标顺】。序一般按先递交的】标书:后开的规《。则开标;
(2!)证照核验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核:验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除另有约定》外,供核验的证照均须】为原件?
, , (3)开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等所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密封?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开标人启封投标】书正本
(4】)唱标人宣读投标保!函、投标书报价【、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开工和【竣工日期等开标要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 (5)设有标【底的当众启》。封招标?人,标底
《 (6)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标底—1.03~0—.90倍之间的所有!。报价其算术》平均:值为相应标段—所有投标人》的“:合理报价均值”【
(7)由按】本款(1《)规定的方法从【所有投标人》代,表中确定《一,名人选当众抽签确】定“招标人标—底”:所,占的权重《系数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1在此范!围内每0.1为一个!档,。。。将“:招标人标《底”和“合理—报价均值《。”,按抽:取,的权重系数加权平均!然后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规:则确定最《终的:“评标标《底”
(8)不!设置标底的》按本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则确定评》。标标底
(9)!按“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
(10【。。)投标?人,代表退场按招—标人的要求》等待向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
:。 第六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当场宣布为废标
! 1、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出?。。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4、未出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5、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7、未出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出示!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保!函的开?具,。。银行或?担保金额或担—保期限或保函的【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工期】、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第?五章 评 标】
, 第六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代表招—标人:进入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不?得多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须是!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的—成员
?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第六十三条 — 评:标专家?的抽取方《法,评标专家必须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站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级主管】的,水利工程《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市级主管】的水利工程》到市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认可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 招?。标人到?规定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时只需填—写评标?专家抽取《表,专家产生《的过程及《相关事?项招标人均》应回:。避,。
?一,般情况下大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应【当从全省范围选择中!小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可按工程《所在地就近选择但项!目法人所属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均应回《避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
— (四?)在近?五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的人—员;
? (?。五)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第六十五》条 评《标专家、行政监督】人,员、:为招标活动直—接服务的人员—和其他必须在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在到?达评标地点向招【标人报到《后应即断《绝与外界的联—络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给招标》人由专人统》一保管确《需对外联络时应使用!招标:人,指定的通讯工具并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对外联!络评标专家的—住,宿地点和评》标地:点应当保密并有专】人值守且与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分隔开
第六十!六条 《评标应当按照—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最后将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得,分,合计作为最终评标得!分的方法进行只有】技术: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其商务标方能—进,入评审阶段技术【标经:评审不合格》的其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已【。参加“?合理报价《均值”计算的应【。当剔除重新计算“】合理报价均值—”及“评标标底”】。
第六十七条 !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会议议程《独立自主《进行
《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任何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对评委会提出的问】题也: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六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包含!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和对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以及!工程施?工,管理的建议
【。 第六十九条 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标?监督:组织代表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主任委员;》
?。。(三)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招标!文件和工程情—况;: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评标方》法和标准
— (五?。)必:要时可按《照每个?评委的专《。业特长做《。。适当的分《工侧重负责某一【个或几个专业方面的!评审但在作这—种分工?时每个?专业:方面至少要》有两名?。。评委平行工作其【评审范围必》须包括供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严禁—将评委先作分组然后!。由某一组评委—。包揽对某一份—或几份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后再向【评,标委员会报告评审】意见以?此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的做—法发生这种情况时监!督人员有《权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可,宣布:评标无?效
(六)评标!委员会?先粗: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的判定》条件剔除废标—再详细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七)评?。标委员会逐项列出】需,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在经半》数以上评委》同意后向相应的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函?由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公章后由事先【指,定的联络工作人【员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澄清问题函》。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相关的!问题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回,馈给: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转交评《标,委员会
》 (八)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在对每【份投标文件分别审】。查并将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文字(该意!见由评委《签字后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后提交评标!委员会?交换意见和讨论形】成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应?。。写,进,评标:报告:。中)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应具【体、详实尽量—不用:。或少用较好、—较细、较差等形【。容词句
—(九)评委根据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意见和》评标赋分办法分别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赋分经评委本!人签字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汇总
【 (十)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赋分结果
! (十一)—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得分情】况确定一《至三个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并标明其】排名顺序
— (:十,二)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的《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的【。每一页均《应,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评标报告《中应有“有》无,保,留,。。意,见,。”,一项凡?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作为保留意—见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报告附件应包括评】委,报到登记《表、评标依据—。的资料、有关—。评,标的往来函件、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及保留意】见等内容
【第七十条 水【。利工:程进行?。无标底?招,标时供评标时评【审的最优报价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设置拦【标价的低于拦标价的!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6%为最【优报价;
不设!置拦标价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对】应的工程概(—预)算额《。为上限以《。上限:。的85?%为:下限上限的9—7%作为基准—价凡不?高于:上限和不低于下限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均价?相,。应的投标人数量【作为基准《报价组其中不—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所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作为偏高报价【组
偏》高,报价组?。不足基?准报价组的》50%时以投标均】价,的97%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5,0,%但不?足60%时》以投标均价的96】。%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60%【但不:足70?%时以投标均价的】95%为最》优报价;
》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7?0%但不足8—0%时以投标均价】的9:4%为最《优报价;
》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80:%但不足90%【时以投标《均价的93%为【。最优报价;
【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90%时可》。。以以:投标:均价的92%为最优!报价也可由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由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重新进行招标也可经!招标:人同意要求开标【。时合格的《所有:投标:人重新报价
— , 第七十一条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印鉴》不能代替签字);
!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或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报价表中的汇总阿拉!伯数字与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报价书中大写的投!标报价不《。一致且?又没有说明的—。
:。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或未指定责》任人、或《未,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的《;
(七—),投标文件的质量和】工期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八)《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的;
— (九)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 (十)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
(十一!)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十,二):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三)缺少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报价清单—之一者;
》 (十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七十二条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七十三条 —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第七:十四条 》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第!六章 定 — 标
第七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第七十六条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五【日内向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有关单位】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反馈意》见七:。。日内未反《馈意见?即视为对招标人招标!工作的认可》
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范围;》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行政?监督组织的组成和评!标监督情况表;
! (五)中标单位的!名称
《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第七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七十八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第七十九条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七章 合同的!签署
第八【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工程建!设资金
《 第八十一条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十二条 《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 , 第八十三条 】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定合【同)招?标人应?当给每个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章 行政监督
! 第:八十四?条 招标人应在距!开标四十《八小时前将开标和评!标的具体时间、地点!告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评标会《议行使监《督职责除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八十】五条 ? 评标结束后评标】监,督组组长应当填写】“评标监督》情况表”并经—监,督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标?监督情况表一式【两份交项目法人一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保—存,一份: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本?细则未予明确规【定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八,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