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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水利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包括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 本细则所》称施工是《。指上述项目的新【建、续建、改—(扩)建、除—险加固等建筑活动】(,包括土建、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其【安装:)  ?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中央和】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外资项【目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范围和标!准的水利工程—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概算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四)全部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六条  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自然或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七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对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处 第二!章  招 》 标  《 第八条 》 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是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具有下列【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颁布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从业(或!生产)许可选择【。。投标人;   (二!)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的规!定选择中《标人; 《  (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   第—九条  《。依法进行《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或确定;   (】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分标方案等》已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四,)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自筹资金已按规!定,额度:存入项?目法人的开户—银行(自筹资金需】要,。分,。期到位的首期到位】资金不少于本年度应!到位自筹资金数【额的70%);  ! (五)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六!)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不影响正】。常施工; 》  (?七)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施:工,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条,件   《第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水利工程按照水【利工程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项目法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此【阶段时则《在,初步设计阶段)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用于招标》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按规》定,凡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招标前经《。过审批方可使用  ! 第十一《条 :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除另有规定或经】有管辖权的部门批】准外水?利工程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第十二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工程增补的项【目且承包人》未发生改变的;【   (五)应急、!抢险等工期非常【紧迫的项目; 【  (六)经不少于!两次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且【至少:有一次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后潜—在投标人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利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工人《报或:“,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中的一个媒体】上发:布或在多个媒—体上同时发》布选择在“》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之外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应】同时抄发“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 ,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不少于三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应当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  第十《。五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和分】标方案;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大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中《小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售出后【。 除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外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售?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一般不超过》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价一般每份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对,于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投标人应在【招标:结,。束后将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退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二十条 —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向潜?在投标?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对资格】审查时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清单?、格式等《应详细说明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未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第二十》二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 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告约》定,的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三)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应【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尚未竣工验收的!。可用初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代替   (四【),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五】)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六)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自?行组织招标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二)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   (】三):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   (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 ,。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以及同类项目【代理业绩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应将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影,。印件及代理招标工程!的业绩等资料随同招!标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人要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代》理工作的内容、范围!、要求、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协《议双:方的责任等》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业—务   (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资格;   !(三)编制》标底; 《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六)】草拟合同;   】(七)?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除遇—不可抗力外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在《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协议前应当确】认招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了招标申请手续并】已获:得批准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协议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其《行,为,负责;招标人—将招标?业务委托给代理【机构后除委托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应再以任!何,。名义参与或者—干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在委托协议授—权范围内凡是招标人!应,当完成的工作均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完成】   为便》于,工作:。委托人可派一至三名!代表配合代》理机构进行相关工作!出席发标《、开标、评标会议 !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标邀请》书; ?  (二)》投,标人:须知(含有》废标:的,条,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应注意的事项【、核验的证件和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等);   (三】)合同主要》条款; 《 ,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  (九)投标【辅助材?料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 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内容超出本细!则规定时《应在招标文件—发售前报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  第三《十条:  招?标人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  ! ,(一)在招标准备工!作就:绪后将?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书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招标申请核》准后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向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五)组《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技术交底和—答疑并将答疑和补】遗的所有《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六)在开标前二十!四小时内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  (七)接收投标!文件;   (八)!组织开标、评标会;!。。   (九》)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  :(,十)确定中标人【;  ? (:十,。一)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之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 第三十二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第!三十三?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枢纽工程的单体建】筑物不应分标—;河:(渠)道工程因线】路过长按一个标段】组织施工《明显不合理》时可以分标但每【个标段的估算合同价!不宜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其他项目的主体】工程不得分标 【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或,工期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当两个以上【标段同时招》标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标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预其选择   第!三十四条  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载明开标!及评标会《议议程、评标时所依!。据的评审《因,素、废标《的判定条件、标底】编制遵?循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中标的条!件等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  第三《十五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二十】八天: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招标项目的施工!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做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三十九【条 :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和招标人对已经】发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投标截止【日应相应顺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四十条 》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设!置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不设》置标底的应设定拦标!价且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不宜少于】。五,个设置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在九家以上!时应: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占到工程概算—投资一半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标底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指派一】至二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工程师(】员)资格、满足相关!的资格要求的人员】编,制也:可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其:它工程的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 一份合同》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  标底《的编制地《点和过程必须严【格保密并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全过程监《。督标底编制人员携带!的,随身物品应在接【受监:督人员?检查后方可带—进标底编制地点编制!标底期?间必须断《绝与外?界,的所有通讯联络所】有,。通讯工具要集中统】一,保管遇紧急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时应经监督人员同】意,并有监督人员—在场 ?。  :标底:编制完成《应当由编制人员加】盖其执业专用印章】并,当即密?封   《第四十二条  【编制标底时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投资概!(预)算依据—有关计?。价和编制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 当按第四十条【规,定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标底或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标底时先由标底编!。制人:员,按前款确《定的:原则和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量清单足【。额计算?出,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需要—的全部费用(—简称为招标》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预》算应:完全: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然后!再按招标工程预算直!。接扣除适量的计划】利润(?一般为招《标,工程预算的4—%,)即作为招标人标底!   当按第四【十一条规定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指派》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标,底,时,先由双方的标底编】制,人员分别独立完成招!标工:程预算再将这两份】招标工程预算作【。算术平均平》均,值,降低4?%即为招标人标底但!是当双方编》制的:。招,标,工程:预,算较两者均值的偏】差超过4%时在作】。算术平均前应先核对!、修正误《计或偏?差过:。大、不合理》。的单价或取费 【第三章?  投 《 ,。标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商务文件》应包括除《投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全部内容!;技术文件是投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标—报,价书及?附件包?括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及水》利工程造《。价编制?人员执业资格核对表!;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清单;  ! (三)投标辅【助资料包括》计日工单价表(【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分析表《机械台班(时)费】。表原:材料:、中间产品价—格,表其它价格资料【资金流估算表拟投入!的人力、设备、财务!状况资质、业绩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  技术文件一般】应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条件施工组【织机构及现场管理】机构:施工方案及施工布】置施工测量》施工程序施》工计划?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度汛措施】工期保?证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风险预测和防【范优化方《案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拟采用的新工艺!。及保证措施拟—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拟进场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和劳动力计划近期】完成工程情况在建工!程情况附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网络或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劳务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出具分包人【的资信文件供—审查否则将视为将】工程:进行了非法分包【   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投》标人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人的资格条件【或,载明经事先考察【合格的可供选择的专!。业分包人但可供【选择的专业分包人数!量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采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一般》不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现金等形式  ! 保函需采用带有开!具银:。行明显?标志的?专用纸张保函中【除了保证期限、【保兑条件、银—。行公:章等要素外还应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及:印鉴、能够正常联络!的办公电话等内容】以资核对 》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7‰!并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但最少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第四《十六条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正本和副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开,。封包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封包?。面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字样《并,写明下列内容—   (一)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 (三?)在××××年【××月×《×日××:××【前不:。准启:封;   (四【)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除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外均应采用平装!装订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第四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应》由至少两人共同【办理并作录》。像或拍照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当场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以—及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数量?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  》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   】投标人以调》整报价?函的形?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的应当在调—价函中详细载明调整!报价表、《单价:分析表及相关附【件否:则视为调价函无【效,   ?第四十九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五十【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第五十!一条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   第《五十二?条 :。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 第:五十三条《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四条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 (:四,)同一工程》的,。同一标段的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在不同】的投标人间》有重叠;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之间有雷《同现:。象; ?  (六)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  第五《十五条 《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或仅向一家或几家!投标人透《。漏,有关信?息而非向全》部投标人;》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  :(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  (五《)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评标监督组》织,可宣布招标失败 】  第五十六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前款】所,称以他人名义—投,标指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第四章— , 开  标》   第五十七【条 :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第五十八条 —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代表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企业经《理、副经《。理、技术或经—济,负责:人或拟担任所投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除:此,之,外均视?为投标人未指派合】格的代表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予!启封   第五十九!条  开标工作【人员由主持人、证】照核验人《、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组成开标工作【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定并按照《各自所担当的任务】熟悉其职《责、工作程》序及应当遵》守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六!十条:  开标会议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招标人主持召开【预备:会预备会主要包括 !  1、通》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   2、确定】评标监?督组织和《评标委员会确定【开标工作人员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 【  3、确认会【议议程、开》标和:评标工作纪律等 】  预?备会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行政监督单》位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   (二》)开标前一小时【内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标底编—制人员确定“—招标人?标底”所有知悉【标底信息的人—员自:开始确定标底—起直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应当断!绝,与外界?的信息联络其—个人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应当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三【)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  1、宣布开会 !。  2、《对投标人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公!布接:。收投标文《件情况(包括—接收时?间、包装箱数等)】  : 3、?宣布开?。标评标监督组织成员!名单、会议工作人员!名,单、开标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姓名及其】联,络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 4、由监督组【织负责人宣布开标评!标纪律  》 5、开标   】(1)当《开标的标段只有【一个时则直接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的逆顺序开标!;,当开标的标段数【超过:一个时抽签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一般先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从《所有投标人中选定】一家再由《选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各标段内开标顺序一!。般按先递交的标【书后开的规则开标;!   (2》),证照核验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核验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除另》有约:定外供?核验的证照》均须为原件 —  (3)开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等所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密封!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开?标人启封投标书正本!   (4)唱标】人宣:读,投标保函《、投标书《报,价、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开工和竣工【。日期等?。开标要?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5)设有《标底的当众启—封招标人标》。底   《(6)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标底1.!03~0.90倍】之间的?所有报价《其算术平均值—为,相应标段《所有:投标人的“合—理报价均值”—   (7)由【。按本款(《1)规定的》方法从所有》投标:人代表中确定—一名人选当》众抽签确定“—招标人标底》”所占的权》重系数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1在此范围内每0.!1为一个档将“招标!人标底”和“合【理报价均值”按抽】取的权重系》数加权平均然后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规则确定最【终的“评标标底【”   (8)【不设置标底的按本】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则确定评标—标底   》(9)按“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   (10!)投标?人代表?退场按招标》人的要求《等待向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   第六十一条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当场宣》布为废标 》  1、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出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4、:未出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6、《未,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出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出示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保函的开【具银行或担保金额】或担保期限或保函】的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10?、工期、《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第五章  —评  ?标,。   第《六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代表招标—人进入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不得多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须是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的,成员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  第六十三条 】 ,评标专家的抽—取方:法评标专《家必须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站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级主!管的水?利工程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市级主管的水利【工程到市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认:可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招标人到规!定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时只需填写!评,标专家抽取》表专家产生的过程及!相关事项招》标,人,均应回避   一】般情况下大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应—当从:全省范围选择—中小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可按》工程所在《地就近选《择但项目法人—所属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均应回避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  ! (四)在近—五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的人员;   (五!)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第六十五《条  评标》专,家、:行政监督人员、为】招标活动直接服【务的人员和其他必】须在: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在到达评!标地点向招》标,人报到后应即断绝】与外界的联络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给招标—人由专人统一保管确!需对:。外联络时应使用【招标:人指定的通讯工具】并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对外联!络评标专家》的,住宿:地点和评标地点应】当,保密并有专人值守】且与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分隔!开 :  第六十六条【。  评标应当按照】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最后》将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得分合计作为最终评!标得分的方法—进行只有《技术: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其:商务标方能进入评审!阶段技术标经评审不!合格的其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已—参加“合理报价【均值”?。计算:的,应当剔除重新计算】“合理报价均值【”及“评标》标底”  》。 第六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会》议议程独立自主进】行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任《何,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对评《委会提出《的问题也《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六:十八条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包含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和对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以及!工程施工管理—的建:议   第六十九条!  :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标监督组织代—表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主任委员《;   (》三)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招》。标文件和工》程情况?;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评标【方法和标准   】(五)必要时可【按照每?个评:委的专业特长做【适当的分工侧重【负责某一个或几个专!业方:面的评?审但在作这》种分工时每》。个专业方《面至少要有》两名评委平》行工作其评审范围】必须:。包括供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严禁将评委先作【分组然?后由某一组评委包】揽对某?一份:或几份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后!再向评标委员—会报告评审意—见以此?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的做法发生这!种情况时监》督人:员有权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可宣布评标】无效 ?  :(六)评《标委员会先》粗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的判定条件剔除废!标再详细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七!)评标委员会逐项】列出需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在?经半数以上》评委同意后向相应的!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函由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公章后由事先指定!的联络工作人员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澄清问?题函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相关》的问题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回馈给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转交评标委!员会   (八)】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在对每】份投标?文件分别《。审查并将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文?字(该意见由—评委签?字后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后》提交评标委员会交】换意见和《。讨论形成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应写进《评标报告中)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应》具,体、详实《尽,。。。。量不用或少》用较好、较》细,、较差等形容词句 ! , (九)评委—根据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意见和评标!赋分:办法分别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赋分经【评委本人签字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汇—总 :  (十《)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赋《分结果  》。。 (十一)》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得分情况确定】一至三个《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并标明其排名顺序!   (《十二:)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的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的?每一页均应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评标?报告中应有“—有无保留意见”【一项凡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作为—。保留意?见,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报告附件应包括评!委报到登记》表、评标依据的资】料,、有关评标的—往来函件、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及保!留意见等内容 【  第七十条  】水利工程进行无标底!招,。标时供评标》时评审的《最优报价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设置拦?标价的低于拦标价的!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6%为最》优报价;  — 不设置拦》标价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对应的【。工程概(预)算额为!上限:以上限的85%为下!限上限的9》7%作?为,基准价凡不高于上限!和不:低于下限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均价《相应的投标人—数量作为基准报【价组其中不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所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作为:偏高报价组   】偏高报价组不—足,基准:报,价组的50》%时以投标均—价的97%为最优报!价,; :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50%【但不足60》%时以投标均价的9!6%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60》%但不足《70%时以投标均】价的95%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7《0%但不《足80%时》。以投标?均价的94%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80《%但不足9》0%时以投标均【价的93%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90%?时可以以投标均价】的92%为最—优报价也可由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由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重新进《行招标也可经—招,标人同意要求开标时!。合格的所有投标人重!新,报价   第—七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  (一)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印》鉴,。不能代?替签字); —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或】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报!价表:中的汇总阿拉伯数字!与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报价书中大】写的投标报价不一】致且又没有》说明的 《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或未指定责任—人,、或未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的;   (【七)投标文》。件的质量和》工期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的;   (【九)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十)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  】 (:十一)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二)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三)!缺少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报价清单之—一者;  》。 (十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  第七十二条 】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七十三条 —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第七十四】条  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第六章 — 定  标》  : 第七十五条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  :第七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五《日内向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有关单位—。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反馈意见七日内【未,反馈:意见即视为》对招标人招》标,工作:的认可   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范围;  —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 ,。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行政监督组!织的组成和评标【监督:情况表;   (五!),中标单位的名称 】。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 ,。 第:七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  第七十》八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第七十九条 【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七章】  :合同的签署 —。  第?。八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工《。程建设资金 —  第八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第八《十二条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第】八十三条 》 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定合同)招标人!应,当给每个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章  —行,政监督   第【八十四条  —招标人应在》距开标四十八小【时前将开《标和评标的具体时】间、地点《。告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评标会议!行使:监督职?责除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八十五条  评标!结束:后评标监督组组长】应当填写“》评标监督情况表”并!经监督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标《监督情况表一式两】份交项目法人一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保存一份 【第九章  附— , 则   第八【十六条  本细则未!予明确?规定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八十七】条, , 本:细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