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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水利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 本细则《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包括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  本细则所称施】工是指上述》项目的新建》、续建?、改(扩)建、除】险加:固等建筑活动(包括!土建、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其安装)—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中央【和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外资项目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 , 第四条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范《围和:标准的?水利工程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概算【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四:)全部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自然》或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七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对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处 第【二章  招》  标 《  第八《。条  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是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具有下列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颁布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从业—(或:生,产)许可选择投【。标人;   (二)!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的规》定选:择中标?人;   》(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 ?  第九条  依法!。进行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或确定;   (!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分标:方案等?已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 ,(四)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自筹《资金已按规》定额度存入项—目法人的开户—银行:(自筹?资金需要分期到位的!首期到位资金不【少于本年度应到【位自筹资金数—额的70%);  ! (五)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六)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不影响《正常施?工;   (七)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施工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条件   第!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水利工程按照!水利工程《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项目法【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此阶段时则】在初步设计阶段)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用于招标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按—规定凡?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招—标前经过审批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除另有规定或】经有管辖权的—部,门批:准外:水利工程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  第十《三条 ? 水利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工程增】补的项目且承包【人未发生改变的;】 ,  (五《)应急、抢》。。。险等工期非常紧迫】的项目;  — (:六)经不《少,于两次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且至少有一次】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后潜在投标!人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利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工人【报或“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中:的一个媒体上—发布或?在多个?媒体上?同时:发布选择在“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之!外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应,同时抄发“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不少于三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应当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第《十五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和分标方案》;,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五)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大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中小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售出》后 除?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外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售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一般不?超过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价一般每份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  对于《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投标人应在招标结束!后将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退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第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 ,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十一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 ,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向潜在】投标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对资格审!查时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清单、格》式等应详《细说明?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未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第二《十二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告?约定:的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三】),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应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尚?未竣工验收的可【用,初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代替   (四】),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五)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六)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自行《组织招标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   (三)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   ?。(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二十五条 !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以及:同类项目代理—业绩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应将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影印件及代理!招标工程的业绩【。等资料随同招—标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人要】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代理—工,作的内?容、范?围、要?求,、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协议双方的责—任等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业务 ?  (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资格;   (!三)编制标底—;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 (六)草拟合【同;:   ?(七)?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除遇!不可抗力外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在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协议《前应:当确认招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了招《。标申请手续并已获得!批准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协议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其行为《负责;招标人将招】标业务委托给代理】。机构后除委》托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应再以【任何:名义参与或者干【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在委托协议授权【范围内凡是》招标人应当完成的工!。作均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完:成,   ?为便于工作委托人可!派一至三名代表配合!代理:机构进行相》关工:作出席发标、开标】、评标会《议 :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 , (二?)投:标人须知(》含有废标的条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应《。注意的事项、核【验的证件《和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等);  》 (三)合同主【要条款; 》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  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内容超—出本细则规定时【应在招标文件发【售前报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第三十条】  招标《人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 》  (一《)在招标《。准,备工作就绪后将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书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招标申请核准—后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向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五!)组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技术交《底和答?疑并将?答疑和补遗的—所有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六—。。)在:开标:前二十四小时内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七)接收】投,标文件;《   (《八)组织《开标:、评标会;》   ?(九)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十!)确定中标人—;   (十一)】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之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 第三十二》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 , 第三十三》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枢纽工程的单体【建筑物不应分标;河!(渠)道《工程:因线路过长按一个标!段组织施工明显不】合理时可以》分标但每个标段的估!算合同价不宜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其他项目!的主体工《程不得分标》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或工期《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当两个以上】标段同时《招标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标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预》其选:择   《第三十四条  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载【明开标及《评标会议议程、【评标时所依据的评审!。因素、废标的—判定条件《、,标底编制遵》循,。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中标的》条件等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 第:三十五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二十?八天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 ,第三十六《条  招标项目的施!工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做—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三:十九:条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和招标人对【已经发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投:标截:止,。日,应相:应顺: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条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设置【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不,设置:标底的应《设定拦标价且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不宜少于五个】设置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在九《家以上时应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  【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占到工?程概算投资一半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标底》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指【派一:至,二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工程师?(员)资格、—满足相关的资格要求!的人员编制也可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其它工程的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一份!合同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标《底的编?制地点和过程必须严!格保密?并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全过:程监督标底编制人】员,携带的随身》物品应在接》受监督人员》检查后方《可带进标底编制【地点编制标》底期:间必须断《绝与外界的所有通讯!联络所有通讯工具要!集中统一保管遇【紧急: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时应经监《督人员同意》并有监?督人员在场   】。。标底:编制完成应当—由编制人员加盖【其执业专用印章【并当即密封 —  第?四十:二条  编制标【底时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投资概(预!)算依据有关计价和!编制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当按第四十!条,规定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标底或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标底时【先,由标底?编制人员按前款确】定的原则和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量:清单足额计算出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需要的全【部费用(简称—为招标?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预算应完【全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然后—再按招标工程—预算直接扣除适量的!计划利润(一—般为招标工程预算】的4%)即》作为招标人标底 】  当按第四—十一条规定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指派】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标?底时先由双》方的标底编制人员】分别独?立,完成招标《。工程预算再将这两】份招标工程》预算作算术平均平均!值,降低4%即为招【标人:。标底:但是当双《方编制?的招标工程预算【较,两,。者均值的偏差超过】4%时在作算术【平均前应先核对【、修正误《计或偏差《过大:、不合理的单价或取!。。费, 第三章 》 投  标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商务文件应包括】除投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全部内容;技【。术文件是投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标报】价书及?附件包括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及水利工程造价编】。制人员执业资格核】。对表;  》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清单;  】 (:三)投标《辅助资料包括—计日工?。单价表(《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分析表机【械台班(时)费【表,原材料、《中间产品价格表【其它价格《资料资金流估算【。表,拟投入的人力、设】备、:财务状况资质—、业绩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技术文【件一:般应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条件施工组织!机构及现场管—理,机,构施工方案》及施工布《。置施工测《量施工程序施工计】划,。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度汛措施工期保】。证,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风险—预测和防范优—化方案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拟】采用:的新工艺及》。。保证措?。。施拟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拟进场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和劳:。动力计划近》期完成工程情—况在建工程》情况附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网络或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劳务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出具分包《。人的:。资信:文件:供审查否则将视为】。将工程进行了非法】。分,包   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  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投标人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人的?资格条件或载明经】事先考察合格的可供!选择的专《业分包人但》可供选择《的,专业分包人数量【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采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一般不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现金等形式—   保函》需,采用带有开具银行】明,显标志的专用纸张保!函中除了保证期限】、保兑?条件、银行》公,章,等要素?外还应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及印鉴、能够正常联!络的办公《。电话等内容以资核】对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7‰并?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但最少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四十六《条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正本和副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开封包!。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封包—面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字样并写明下】列内容   —(一)?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三)在《××××年》。××:。月××日××:×】×前不准启封—;   (四—)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除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外均应采用平装装!订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 第四十七条 【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应由至少两】人共同办理并作录像!或拍照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当场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以及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数《量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   投!标人以调整》报价函的《形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的应当在调价函中】详细载明调整报价表!、单价分析表及相关!附,件否则视为》调价函无效》。   第四》十九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五》。十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第,五十一?条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  ! 第五十二条 【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第五十三条!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四条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同一《工程的?。同一标段的》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在不同的投标—人间有重叠;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之间有雷同现】象;   》(六)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 第五十五条 【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或仅向一家或!几家投标人透漏有】关信息而非向—全部:投,标人;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五)!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评标监督组】。织可宣布《招标失败《   第五》十六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  前款所称以他】人名义投标》指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第四章 】 开:  标  》 第五十《七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 第五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代表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企业经理、副经】。理、技术或经济负】责人或拟担任所投】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除此之外均视为投标!人未:指派合格《的代表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予《启封   第—五十九条《  开标工作人【员由:主持人、《证,照,核验人、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组成开【标,工作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定并按—照各自所担当—的任务熟悉》。其职责、工》作程序及应当遵守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六十条!  开标会议—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主—持召开预备会—预备会主要》包括:   1、通—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 :  2、确定评【标监督组织和评标委!员,会确定开《标工作人员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  《 3、?确认会议议程—、开标?和评标工作纪律等 !  预备会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行政监督单—位,。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   (二》)开标前一小时【内,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标底编制】。人员确定《“招标人标》底”所有知悉标【底信息的人员自开】始确定标底》起直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应当?断,绝与:外,界的信息联络—其个:人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应当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三:)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1、宣布开】会  ?。 ,2、对?投标人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公布接收投标文【件情况?(包括接收》时,间、包?装箱数等)》   3《、宣布开标评标监督!组织成员名单、【会议工作人员名【单、开标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姓名及其联【络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4】、由监?督,。组织负责《人宣布开标评—标纪律  》 5、开标 —。  :(,1)当开标的标段只!有,一个:时则直接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的逆顺序开标;【当开:标的标段数》超过:一个时抽签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一般先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从所有投标人】中选定一家再由【选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各标段《内开标顺序一—般按先递交的—。标书后开的规则【开标;   (2)!证照核验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核验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除另?有约定外供》核验的证照均须为原!件,。   (3)开【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等所—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密封!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开标人—启封投标书正本  ! (4)唱标人【宣,读投标保函、投标书!。报价、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开工和!竣,工日期?等开标要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  (5)设有标底!的,当,众启:封招标人标》底   《(6)?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标底1.03】~0:.90倍之间的所有!报价其算术》平均值?为相应标段所有投】标人:的“:合理报价均》值”:   (7)由按】本款(1)》规定的?方法从所有》。投标:人代表中确定一名人!选当众?抽签确定《“招标人标底”【所占的权重》系数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1在—此范围内每0.【1为一个档将“招】标,人标底”和“合理报!价均:。值”按抽《取的权重《系数加?权平均然后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规则确》。定最终的“》。评标标底”   】(8)不设置—。标底:的按本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则确定—评标标底  — (9)按“—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   (—。10)投标人代表】退场按招标人—的,要求等待向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   第!六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当场宣布为废】标   1、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出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未出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出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出示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9、投标—保函的开具银行【或担保金额或担保期!限或保函《的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工《期、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第五章《  评  标 【  :第,六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代表招标《人进入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不得多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须!是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的?成员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第六十三条】 , 评:标专家的抽》取方法评标专家【必,须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站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级主管的【水利工程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市级《主,。管的水利工程到市】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认可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  招标人》到规定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时只需填写评!标专:家抽取表专家产生的!过程及相关事项招标!人均应回避   一!般,情况下大《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应当从全省范围选】择中小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可》按工程所《在地就近选择但项目!法,。人所属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均,。应回避 《。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 】  :(四)在近五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的人《员;:   (五)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第:六十:。五条  评标专家】、行政监督》人员、为招标活【动直接服《务的人员和其他必】须在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在到:达评:标地点向《招标人报到》。后应即断绝与—外界:的联:络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给】招标人由专人统【一,保管确需对外—联络时?应使用招标人指【定的通讯工具并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对外联络评标专!家,的住宿地点和—评标地?点,应当:保密:并有:专人值?守且与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分隔开  【 第六十六》条 : 评标应当按照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最?后将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得【分,合计作为最终评标】得分的?方法进行《只有技术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其商务标方能进!入评审阶段技—术标经评审不—合格:的其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已参加》“,合理报?价均值”计算的【应当剔?。除重新计算“合理】报价均值”及—“评:。标标底” 》  第六《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会议—议程独立自主进行】  :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任何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对评【委会提出的问题也】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六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包含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和对》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以及工程施工!管理的建议   第!六十:九条:  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 , (:一)评标监》督组织代表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主任委员《;   (三)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招标文件和—工程情况;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评标】方,法和标准   (】五,)必要?时可按照每》。个评:委的专业特长做适当!的分工侧重负责某】一个或几个专业方】面,的评审但《在作:这种分工时每个专】业方面至少要有【。两名评委平行工【作其评?。审范围必须包括供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严禁将评委先】。作分组然后由某【一组评?委,包揽对某一份—或,几份:。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后再:。向,评标:委员会报《告,评审意见《以,此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的】做法发生这种情况】时监:督人员有权》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可宣布评标无效  ! (六)《评标委员会先粗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的判定?条件剔除废标再详细!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七)—评,标委员会逐项列出需!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在经半】数以上评委同意后向!相应的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函由《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公章后由事》。先指定的联络—工作人员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澄!清问:题函: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相?关的问?题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回馈【给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转交评标委!员会  《。 (八)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在对每—份投标文件分—别审查并将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文字】(该意见由评委签字!。后,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后提交评【标委员?会交换意《见和讨?论形成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应写进评标【。报告中?)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应具体、详【实,尽量不用《或少用较好、较细、!较,差等形容词句   !(,九)评委根据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意见《和评标?赋分办法《分别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赋!分,经评委本《人签字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汇总   (十)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赋分结果  — ,(十一)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得《分情况确定》。一至三个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并标明—其排名顺序   】(十:二)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的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的每一页均应!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评标报告中》应有“有无保留意】见”:。一项凡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作为】保留意见《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报告附件应包!括,评委报到登记表、评!标依据的资料、有】关评:标,的往来函件》、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及保留意—见等内容  — 第七十条 — ,水利工程进行—无标底招标时供【评标时?评审的最优报—价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  :设置拦标价的低【于拦标价《的,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6%》为最优报价; 【 , 不设置拦标价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对应的工》程概:(预)算额为上【限以上限的8—5%为下限上限【的97%《作,为基准价凡》不高于?上限和不低于下【限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均价相?应的投标人数量【作,为,基准报价《组其中不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所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作为偏高报价组【   ?偏,高报价组不足基【准报价组的50%时!以投标均《价的97%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5《0%但?不足60%时以投标!均价的96%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60%但【不足70《%,时以投?标均价的9》。5%为最优报价;】  :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70%但【不足8?0%时以投标均【价的94《%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80%但不足9】0%时以《投标:均价的93%—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90%时可【以以投?标均价的92%【为最:优报价也可由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由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重新进—行招标也《可经招标人同意要求!开标时合格的所有投!标人重新《报价:   第七十一条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印鉴不能代替签字)!;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或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报价表中】的汇总?阿拉伯数字与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报价书中大【写的投标报价不【。一致且又没》有说:明的  《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或】未指定责《任人、或未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的《;   (七)【投标文件《的质量和工期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的;   (—九)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十)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   (十一)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二—)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三)缺少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报价清!单之一者;   (!十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七十二条》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第七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第七十!四条  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第六章 《 定  标   第!七,。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第,七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五日内向】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有关单位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反!馈,意见七?日内未反馈意见即视!为对招?标人招?标工作的《认可  《。 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范围;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行政【监督组织《的组成?。和评标监督情况【。表;   (五)中!。标单:位的名称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 第七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七十八】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七章  》合同的签署   】第八十条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工【程建设资金》   第八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第八十二条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第八十三!条  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定?合同)?招标人应当给每个】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章  行政监】督,   第八十四条 ! 招:标人应在距开标四十!八,小时前将《开标和?评标的具《体时间、地点告【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评标会议行【使,监,督职责除《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  第八《十五条  评标【。结束:后评:标监督组组长应当填!写“评标《监督情况表”并【经监督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标!监,。督情况?。表一式两《份交项目法人一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保存一份 第!。九章  附》  则  》。 第八十六条—  本?细,则未予明确》规定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八,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