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水利—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包括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  本细则》所称施工是指上述】项目:。的新建?、续建、《改(扩)建、除【险加固等《。。建筑:活动(包括土建【、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其安装)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中央和—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外资项目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  第四条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范围和标准的水【利工程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概算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四)全部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自然或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七条 【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对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处 第【二章  《招,  标?   ?第八:条  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是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具有下列】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颁布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从】业(或?生产)许可选择投标!人;   》(,二)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的规定选择》。中标人;《   (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   第【九条  依法进行】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 (一)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或确《定;   (—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分标方案等已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四)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自筹—资金已按规定—额,度存入项目》法人的开户银—行(自筹《资金需要分期—到位的首期到—位资:金不少?。于本年度应到位自】。筹资金数额的—70%); —  (五《)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六):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不影响【正常施工;   (!七):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施工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条件  》 ,。第十条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水利工程》按照水利工程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项目《法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此阶段时则在!初步设计《阶段)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用于招标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按规定凡】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招《标前经过审》批,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除另有规定或经有!管辖权的部》门批准?外水:利工程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工程增【补的项目且承包【人未发生《改变的; 》  (五《)应:急、:抢险等工期非—常紧迫的《项目;  》 (六)经不少于两!次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且—至少有一次》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后潜在【投标:人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四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利《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工人报或“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中的一个媒—体上:发布:或在多个《媒,体上同时发》布选择在“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之外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应同时抄发“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 !。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不少【。于三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应《当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第十!五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和分标方案; ! ,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五)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第?十六条 《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大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中小型水利工程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售出后 !除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外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售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一》般不超过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价一般每份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对于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投标人应在招—标结束后将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退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第十九条 》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向,潜在投标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对资格审【查时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清单、格式等!。应,详,细说:明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未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第二十》二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告约定的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  (?三)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应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尚未竣工验收【的可用初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代替   (四)!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五)《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六)》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自行】组织招标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二)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   !(三)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  【 ,(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 ,第二十五条 —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以》。及同类项目代理业】绩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应将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影印件及代理【招标:工程的业绩等资料随!同招标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人要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代理】工作的内容》。、范围、《要,求、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协议双方的责任【等 :  第二十六条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业务   (】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  (?二,),审查投标人资格; !  (?三)编制标底;【 ,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 (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六【)草拟合《同,。;   (七)【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除:遇不可抗《力外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在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协议前应当确】认,招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了【招标申请《手续并已获得批准】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协议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其】行为负责;招—。标人将招标》业务委托给代理【机构后除委托—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应?再以任何名义参与或!。者干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在委托协议授权【范围内?凡是招标人应当完】成的工作均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完成   为便于!工作委托《人可派一至三名代表!配合:代,理机构进行相关工作!出席发标、开标【、评标会议  【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含有】废,标的条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应注意的事】项,、核验的证件—和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等);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 (九?)投标辅《助材料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 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内容超》出本细?则规:定时应在招标文件】发售前报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第三十条  !招标人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   (一【)在招?。标准备工《作就绪后将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书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二?),招标申?请核准后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向《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报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五—)组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技术【交底:和答疑并将答疑和】补遗的所有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六)在开标!前二十四小时—内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  (七)》接收投标文》件;   》(八:)组织开标、评标会!;   (九—)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  (十)》确,定中:标人; 《  (十一)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之【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  第三《十二: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第三十】。三条 ?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枢纽工程的!单体建筑物》不应分?标;河?(,渠):道工程?因线路过长按一【个标段组织施工明显!。不合理时可以分标但!每个:标段的估算合同【价不宜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其他项目的】主体工程不得分【标,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或工期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当两个以上标段同】时招标?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标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预!其选择  》 第三十四条 【 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载明!开标及评标》会议议程、评标时】所依据?的评审因素》、废:标的判定《条件:、标底编《制遵循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中》标的条件《等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第三十五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二十八天】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招标项目的!施工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做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三十九条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和招标人对【已经发?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投标》截止日?应相应顺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条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设置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 不设置标底的应设!定拦标价且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不宜少于五个】设置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在九家以上时应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占到工程概算投资】一半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标底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指派》一至二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工】程师(?员)资格《、满足相关的—资格要求《。。的人员编制也可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其它工【程的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一份合同《。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  标底的》编制地点和过—程必须?严格保密并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全过!程,监督标底《。编,制人:员携:。带的随?身物:品应在?接,受监督人《员,检查后方可带进标】。底编制地点编制标底!期间必须断绝—与外界的所有通【讯联络所有通—讯工具要集中统一】保管遇紧急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时应—经监督人员同意【并有监督《人员在场   【标底编制完成—应当由编制人员加盖!其执业专用印章并当!。即密封 《  第四《十,二条  编制—标底:时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投资概(预!)算依据有关计【价和编制《。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  当?按第四十《。条规定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标底或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标底:时先由标底编制人】员按前款确定的【原则:和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量清单足《。额计算出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需,要的全部《费,用(简称《为招标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预算应完全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然后再按招标工】程预算?。直接扣除适量的计】划,利润(一般为招【标工程预算的—4%)?即作为招标人标底】   当按第—。四十一条规定由招标!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指派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标?底,时先由双方的标【底编制人《员分别独《立完成招标工—程预算再将》这,两份招?标工程预算作算【术平:均平均值降低—4%即为招标人【标底但?是当双方《编制:的招标工程预算【较两者均值的偏差超!过4:%时在作算术平均前!应先:。核对、修正》误计或偏《差过大、不合理的】单价:或取费 第三—章  投《  标   第四】十三条 《。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商务文件应包括除!投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全—部,内容:。;,技术文件《是投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  商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书及附件包!括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及—水利工程造价编制人!员执业资格核对【表;:  :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清单;   (!三):投标辅助资料—包括计?日工单?价表(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分析表机械】台班(时)费表原】材料:、中间产品价格【表其:。。它价格资料资—金流估算《表拟投入的人—力、:设备、?财务状况资质、【业绩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技术【文件一般应包括  ! 工程概况施—工条件施工组织机构!及,现场管?理机构施工方案及施!工布置施工测量施工!程序施工计划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度汛【措施工?期保证?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风险预测【和防范优化方案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拟采【用的新?工艺及保证措施拟】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拟进场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和劳动力计划【近期完成工程—情况在建工程情况附!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网!络或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劳务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出,具分包?人的资?信文件供审查否则】将视为将《。工程:进行了非法分包  ! 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  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投标人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人的资格!条件或载明经事先考!察合格的《。可供选择的》专业分包人但—可供:选择的专《业分包人数量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采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一般不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现金》等形式   保【函需采用带有—开具银行明显标志】的专用纸张保函【中除了?保证期限、保兑条】件、银行公章等【要素外还应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及印鉴、—能够:正常联络的办公【电话等内《容以:资核对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7‰并】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但最少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四十?六条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正本和副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开封包】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封!。包面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字样并写《明下列内容  【 (一?)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  (?三)在××××【年××?月,××日××:—××前不准》启封;   (【四)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应当拒收 】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除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外:。均应采用平装—装订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第四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应由至少两人共同】办理并作录》像或拍照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当!场,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以及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数量!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箱)【。。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 》  :投标:人以:调整报价函》的形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的应当在调价】函中详细载明调【整报价表、》单价分析《表及:相,关附件否则视—为调价?函无效   —。第四十九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第:五十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第五十一条— ,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 】  第五《十,二条 ?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第五十三条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四条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同一工—程的同一标段的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在不同的投标】人间有重叠》;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之》间有雷同现象—;,   (六)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或仅向一《。家或几家《投标人透《漏有关信息而非向全!部投:标人; 《。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 (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五)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评标】监督组织《可宣布招标》失败 ?  :第五十六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  前款所称以他人!名义投标指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第四:章  ?开  ?标   第》五十七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第—。五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代表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企业】经理、副经理、【。技术或经济负—责人或拟担任所【投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除此之外均!。。视为投标《人未指?派,合格:。的代:表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予启封   第五!十九条  》开,标工作?人员由主持人、证】照核验人、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组成开标工作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定》并按照各自所担【当的任务《熟悉其职责、工【作,程序及应当遵守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 第六十条  开标!会议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主持召】开预备会预备会主】要包括  》。 ,1、通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   2《、确定评标》监督组织和评标委】。员,会确定开标》工作人员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   3、—确认会?议,议程、开标》和评:标工作纪律等   !预备会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行政监!督,单位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 ?  (二)开—标前一小时内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标【底编制人员确定【“招标?人,标底:”所:有知悉标《底信息的人员自【开始确定标底起【直,。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应当—。断绝与外界的信【息,联络其?。。个人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应当】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  (三《。),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1《、,宣布开会   2、!对投标人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公布接《收投标文件情况【。(包括接收时间【、包装箱数等—) :。  3、宣布开标】评标监督组织—成,员名单、《会议工作人》员名单、《开标及?评标期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联络人姓!名及其联络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4、由监督组织【负责人宣布开标评标!纪律  《 5、开标  【 (1?)当:开标的标段》只有一个时则直接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的逆顺》序开标;当》开标的标段》数超过一个时抽签】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一般先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从所有投标人—。中选定一家再由选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各标段】内开标顺序一—般按先递交的—标书后开的规—则开标; 》。  (2)》证照核验《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核验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除另有约》定外供核验的证照均!须为:原件   (—3)开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等所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密,封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开,标人启封《投标书?正本   》(4)唱标人宣【读投标保函、投标书!报价、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开—工和竣工日期等开标!要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  (5)设—有标底的当众启【。封,招标人标底》   (6》)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标底1.》03~0《.9:0倍之间《的所有报价》其算术平均值为相】应标:段所有投标人的“合!理报价均值”   !(7)?。由,按本款(1)—规定的方法从所有投!标人代表中确定一】名人选当众抽签确定!“招标人标底—”所占?的权重?系,数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1在此范围【内每0.1为一个档!将,“招标人标底”【和“合理报价—。均值”?按抽取的权重系数加!权平均然后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规则!确定最终的“评标】标底”   (8)!不设:置标底的按本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则确】定评标标底  【 (9)按“—公布评标《标底的?规,则”公布“评—标标底”《   (10)投】标人代表退场按【招标人的要求等待】向,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 :  第六十一条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当场宣布为—废标   1、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2:、未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出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未出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公证书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6、未《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出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出示招标文件载!明须当场核验—的其他证照原—。件或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保函的开具银行或!担保金额《或担保期限或保【函的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1?0、工期《。。、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第—五章  评  标 !  第六《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代表招标人进入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不得多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须是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的成》员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 ,第六十三条 — 评标专《家的抽取方法评标专!家必须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站?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级主管的水利—工程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市:。级主管的水利工程】到市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认可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 ,。招标人到规定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时只需》填写评标专家—。抽取表?专家产生的过程及相!关事项?招标人均应回避【   一般》情况下大《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应?当从全省范》围选择中《。小,型工程的评标专家可!按工程?所在地?就近选择《但,项目法?人所属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均应回避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  ! (四)在》近五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的人员; 【  (五)》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第六十【五条  评标专家】、行政监《督人员、为招标活】动,直,接服务的人》员和其他《必须在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在到!达评标地点》向招标人报到后应即!断绝与外界的—联络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给招标—。人由专人统》一保管?确需对外联络时应】使用招标人指定【的通讯工具》并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对?。外联络评标专家的住!宿,地点和评标地点【。应当保密并有专人值!守且与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分!隔开   第—六十六?条  评标》应当按照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最—后将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得分合计作】为最:终评标得分》的方法进行只有【技术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其商《务标方能《进,入评审阶段技术【标经评审不合—格的:其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已参加“合理报价】。均值”计算》的应:当剔除重新计—。算“合理报价均值”!及“评标标底—。”   第六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会议【议程独立《自主进行  —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任何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对评委》。会提出的问题—也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六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包含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和对?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以及【工,程施:工管理的建议—   ?第六:十九条  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标监督组织代!。表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主任:。委员;   (三】)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招标文件》和工程情《况;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评标方】法和标准   【(五:)必要时可按—照每:个评委?。的专业特长》做适当的分工—侧重负责某》一个或?几个专业《方面的评审但在作】这种:分工时每《个专业方面至少【要有两名评》委平:行工作其《评审范围必须包括】供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严禁将评【委先作分组然后由某!一组评委包揽对某】一份:或几份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后再【向评:标委员会《报告评审意见以【此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的做法发生】这种情况时》监督人?员,有,权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可》宣布评?标,无效  《 (:六)评标委员会先粗!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的判定条件》剔除废标再详细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七?。。)评标委员会逐【项列出需《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在经半数以上评】委同意后向相应的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函由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公!章后:由事先指定》的联络工作人员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澄清问题函》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相关的问题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回馈给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转交评【标委员会《   (八》)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在:对每份投《标文件分别审查【并将: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文字(该意见!由评委签《。字后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后提交评标!委员会交换意见和】讨论形成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应写进《评标报告中)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应具体、详》实尽量不用或少【用较好、较细—、较差?等,形容词句 》 , (九)评》委根:据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意见和评标赋—分办法分别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赋分】经评委本人签—字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汇总   (!十,)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赋分结果【   (十一)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得?分情:况确定一至三—个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并标明其排》名顺序 《  :(十二)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的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的每!一页均应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评标报】告中应有《“有无保留》意见”一《项凡: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作为保】留意见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报告附件【应包括?评委报到《。登记表、评标依【据的资料、》有关评标的往—来,函件、?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及保留【意见等内《容   第七十条】 , 水利?工程进行无标底【招标时供评标时【。评审的最优报价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 设置拦标价的低于!拦标价的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6%为!最优:报价;  》 不设置拦标价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对—应,的工程概(预)算额!为上限以上》。限的85%为下限上!限的97%作—为基:准,价凡不高《于上限和不低—于,下限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均价相应【的投标人数量作为】基准报价组其—中不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所,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作为偏高报价组 】  偏高报价—组不足基准报价组】的50%时以—投标:均价的97%为最优!报价; 《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5?0,%但不足《60%时以投—标均价的《96:%,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6:0%但不足70%】时以投标均价的【95%为最优报价】;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70:%但:不足80%时以【投标:均价的?94%为最优—报价; 《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80%但不足】90%时以投—。。标均价的93%【为最优报价;  】 偏高报价组超过】基准报价组的90】%时:可以以投标》均价的92》%,为最优报价》也可由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由!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重新进行招标也可!经招标人《同意:要求开标时合格的】所有投标《人重新报价   】第七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印鉴不!能代替签字);  !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或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报价表》中的汇总阿拉—伯数字与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报《价,书中大写的投标报】价不一致且又没有】说明的?。。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或未指定责任人、或!未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的;   !(七)投标文件的】质量和?工,期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的; 》  (九《)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十)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   —(十一)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十二》)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三【),缺少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报》价清单之一者; 】 , (十?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七十二】条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第七十三》条 :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第七十四条  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第六章》  定  标   !第七十五《条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  第七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五—日内向项《目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有关单位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反馈意见—七日:内未反馈意见即视为!对招标人招标—工作的?认可   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范—围;  《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行政监督】组,织的组成和》评标:监督情况表; 【  (五)》中标单位的名称【 ,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第》七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七十八?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七章  合【同的签?署   第八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工程?。建设资金   第八!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第八十二条【 ,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第《八十:三条  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定:合同)?招标人应当》给,每个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章  !行政监督 》  第八十》四条  招标人应】在,距开标四十八小【时前将开标》和评标的《具体时?间、地点告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评,标会议行使监督职责!。除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八【十五条  》评标结束后评—标监督组组长应【当,填写:“评:标监:。。督情况表”并经监督!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标监督—情,况,表一式两《份交项目法人一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保:。存一:份, 第九章 》 附 ?。 则   》第八十六条  【本细则未予明—确,。规定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八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