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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20—09年4月21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9〕第1号】公布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2号关于修改〈兰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7年8月3!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二次修正)! 第一条 —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项目投资保证公!共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和【后评价以及市政府】决定:进行评审的其他事】项,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预算资金】、国债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融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资金以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是指?市政府?项目投?。资评审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合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审《或评估?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以及对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审查》的行:为 :第四条 《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应当》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先评审—、后决策”的—工作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 第五条  —市政府项目投资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负责【。和组织实施》本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评审机构应当对其所!。出具的评审报告(】。意见)向市》政府负责 》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招投标!等部门应当依—据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意【见)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立《项批:复、招标以及监督】管理 第七条 【 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及时提供评审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对评审【机构需要《核实:或,取,。证的事项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施工发】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前及时提交!评审:; (四)对评【审机构出具的—初,。步评审结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提出意见】并,予回执; (五)】。。对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以及:提出:的评审建议》应当予以采》纳和落实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评审机—构,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评审机构【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信息反馈机制!实行评审公》示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和》联合稽?察制度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合】理性:、完整性; —(,三)调整概算的必要!性; (《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必要性、合理【性,。;, (:五)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的合理性《、准确性; (【六)项目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的可》控性; (》八)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效益、效—果、:作用及影《响; (九)需【。要评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评】审机: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内容制订评!审工:作方案按照政府项目!评审:依据及程序》实施评估和审—查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依据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计价依据《及工程技术规范【; (三)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标指数、调价规定】等有关资料; 【(,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批》复,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发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协议《)、招投标等—文件; (》六)项目支》出预算、《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等相关】资料; (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依!据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提供项目评!审资料;《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评审—机构现?场核查?项目基本情》。况,; (?四)评?审机构依据》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城市规划以及行】业规范、标准等对】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审; 】(五)形成评审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出,具评审?报告(意见》); (《七)评审机构向发】展改革?等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意见)作为批—复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第—十,三条  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提供项目—评审资料;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评审机构现【场核查项目基—本情况;《 (:四)评审机》构依据?行业规范、标准、】概算指标、定额和有!关计:价依据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合理性以】及概:算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评审; (五】)评审机构形成【评审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出具评?审报告(意见);】 (七)评审机【构向: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意见)?作为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依据 第【十四条  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程序 ?(一)财政部门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前对计划列入政【府,投资的项目提交评】。审机构评审;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征地拆迁!、开工报告等批准】文件进行《程,序性审核;》 (:三)评审机构—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和设】备投:资进行评审; (】四)评审机》构,对项目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进行评审;— ,(,五)评审机构—对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进行评审;! ,(,六)评审机构形成】评审结论向财政部】门反馈意见; (七!。)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财政—部门意见出具—评审报?。告(意见)》。; (八《)财政部门依据【评审:报告:(意见)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批复 第!十五条 《 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评》。审资料;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评审【机构现?场核查项目》基本情况; (四】)评审机构对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审; (五)评审!。机构形成评审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出!具评审报告》(意:见,。。)作:为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或招标标!底的合法依据— 第:。十六条 《 施工?发承包?合同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施工发【承包合同草案等评】审所需资料;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评审》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投标:承诺:和中:标报价书对》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和—合同价款进行评审;!。 (四)评审机构对!施工发承包》合同中的价款—约定与支付方式【、价款调整方式、】材料设备供应范围与!方式、?风险承担《范围:与,幅度、履约担—保以及工程索赔等进!行,评审:;, (五)评审机【构形:成,初步评审《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出具《评审报告作为签订】施工发承《包合:同和履约的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后评价程】序 (一)评—审机构制订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确定后评价项—目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项目后评—价通:知书;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评,审机构提交项目【自评:报告并提供后评价所!需资料;《 ,(三)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四—)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实施进行】核查、取证; (】五)评审机》构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以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对,项目决策、建设【目的、执《行过程、效益、运】行效果以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价; (六)评审】机构形成分析—评价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七《)评审机构向市政】府,提交项?目后评价《。。成果:报告作为规划制定】、投:。资决策、审批核【准、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 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意见:)应当包括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内容、评!审,程序、评审结—论以及建议和存在的!。。问题:等 评审机构—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时【应当对市列重大项目!、特殊专《业项目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九条  评【审机构可以》采,取直接评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评审或者联!。合,评审的方《式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和审查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应当在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试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二十条  —评审机构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业档案《制度做?好各类评审资料的归!集,、存档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其,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市政府】提出:异议申请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复评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  未经评审】机,构评审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进行立项【。批复:、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开工建设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评审机】。构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论述【模糊:不清理由不充分的;! ,(二)超国家或行】业,。建设:标准的; (—三)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保要求》的,; (四)基础【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建:设项:目基本需求的; 】(五)?环,境评价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 (《六,)设计规《模或投资超批—复规模?和,投资:的; (七》)无相应资》质(资格《)的; (八—。),项目:文本编制不》能满足评审需要【的,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评审机【构提出意《见报告市政府处理】;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评审而立项或批复】。的;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评审而确定或!批复项目投资的【。; (三《),项目调整概算未经评!审而调整项目投【。资的:; (四)未经评】审而确定、批—复,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 (》五)未?经评审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 !(六)未经评审而签!订项:目施工发承包合同的!; (七)拒不配】合,以及干?扰、:阻碍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评》审机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从,事公共课题》研究、规划》计划:编制、?防灾减灾等活动【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