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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2009》。年4月?。21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9〕第1号公布】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2!号关于修改〈兰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7年8月3!。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项—。目投资保证公共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和:后评价以及市—政府决定《进行评审的其他事】项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预算!资,金、国债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融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资金以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是指市?。政府项目投资—评审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合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审或评《估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以及:对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审—查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应当《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先评审、后决策!”的工作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 第五条  !市政府?项目投资《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负责】和组织实施本—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评审机构应》当对其所出具—的评审?报告(意见)向【市政府负责 —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招投标《等部门?应当依据《。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意见)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立项】。批复、?招,。标以及?监督管理 第七【条,  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及时】提供评审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对评审机构】需要核实《或取证的事项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施工发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前及《时提交评审; 【(,。四)对评审机—构出具的初》步评审结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提出?意见并予回执; (!五,)对: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以及提出的!评审建议应当予以采!纳和落实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评审机构【。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评【审机构?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信息反馈《机制实行评》审公:示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和联合稽察制度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合【理性、完整性; (!。三)调整概算的【必要性; (—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必要【性、合理性》;, (五)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的—。合理性?、准确性; —(六)项目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的!可控性; (—八,)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效益、效《果、作用及影响; !(九)?需要:评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评审机》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内容制订评审—工作方案按》照政府项《目评审依据及—程,序实施?评估和审查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依据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计价依据及工程技!术规范?; (三)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标指数、调价规定等!有关资料;》 (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批—复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发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协议)、招投标等】文件; (六—)项目支出预算、】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等相关】资料;? (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依据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提供项目评审资料】;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评审机》构现场?核查项目基》本情况; (四)评!审机构依据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城市规划【。以,及行业规范、—标准等对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审;【 (五?)形成评审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出具《评审报告(意见);! ,(七)?评审机?构向发展改革等【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意见)作为批复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第?十三:。条,  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提供项目》评审:资料;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评审机构现场!核查项目基本情【况;:。 (四?)评审机构依—据行业规《范、标?准、概?算指标、《定,额和有关计价依据】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合理性以【及概算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评审;》 (五)评审机构形!成,评审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出具评审报—告(意?见); (七—)评审机构向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意见)作为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依?据 :第十四条  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程序 (一)财政!。部门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前:。对计划列入政府投资!的项目提交评审机构!评审;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征地拆迁、开工】报告等批准文件【进行程序性》审,。核;: (三)评审机构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和设备投资!进行:评审; 《(,四)评审机》构,。对项目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进行》评审:。; (五)评—审机构对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进行评审【; (六《)评审机构》形成评?审结论向财政部门】反馈意见;》 (七)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财《政部门意见出具评审!报,告(意见);— (八?)财政部门依据评审!报告(意见)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批【复 :第十五条 》 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评审资料;】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评审机构现》场核查项目基本情】况; (四)评审】机构对?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含招】标,。标,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审; (五【)评审机构形—成评审?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出具!。评审报告(意见)】作为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或招标【。标底的合法依据 】第十六条  施工发!承包合同评》审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施工发?承包合同草案等【评审:所需资料; (二】)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评审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投标承诺和中!标报价书对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和合:同价款?进行评审; —(四)评审机构【对施工?发承包合同中的价款!约定与支《付方式、价款调整方!式,、材料?设备供应《。范围与方式、风险承!担范围与幅度—、履约?担保以及工》程索赔等进行评审】; (五《)评:审机构形成》初步评审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出具评审!报告作为签》订施工发承包合【。同和:履约的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后评价程序 (一】)评:审机构制订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确定后评价》项目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项:目后评价通知—书;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评审》机构提交项》目自评报告并提供后!评价所需《资料; (三)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四)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实施—进行核查、取—证; (《五)评审机构—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以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对项目决策、建设!目,的、执?行过:程,、效益、运行效【果以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价—; (六)评审【机构形成分析评价结!论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七)—。评,。审机构?向,市政府提交项目【后评:价成果报告》作为规划制定—、投资决策、审批核!准、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 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意?见)应当包》括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内?容、评审程序—、评审结论以及【建议:和存在的问》题等 评审机构【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时》应当对市列重大项】目、特殊专业—项目: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九条  评审机构可!以,采取直接评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评审?或者:联合评审《的方式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和审查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应当在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试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二十条  评审机!构,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业档案《制度做好各类评审资!料的归集、存档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其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市政府》提出异议《申,请,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复》评 第二十二条 】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  未经评【审机构评审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进—行立项批复、—。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开《工建设?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评审机构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论述模糊不清理!。由不充分的;— ,(,二)超国《家,或行业建设标准【的;: (三)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保要求的; !(四)基础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建设项目基本需求的!; (五)环境评】价,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 (?六)设计规模或投】。资超批?复规模和《投资:的; (七》)无相应《。资质(资格)的; !(八)?项目文本编》制不能满《足评审需《要的 第二十—五条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评审机《。构提出意见报—告市政府处理;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评审而】立项或批复的;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评审而确定【或批复项目投资【的; (三)项目】调整概算未经评【审而调整项目投【资的; (四—)未经评审》而,确定、?批复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 (五)未经评审】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 (六《)未经评审而签订】项目施工发承—包合同的; (【。七)拒不《配合以?及,干扰、阻碍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评审机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从事!公,共课题研《。究、规划计划编【制、防灾减灾等【活动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