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规定 【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指《南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工作适?用本规定 !   ? , 第三条 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实行市、区》两级备案管理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 ! ,     》(一)拟市级审【批、:核准立项《及,备案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并—符合登记表备案条】件的;? 《     —(二)中央已—下放行?政审批权的建设项目!且符合登《记表备案《条件的 《 :     其他!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到所?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 :    第》。四条 实行》。审批、核准》立项: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办理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之前办理】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参照北京》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实施办法执行 】   【  第五条 办【。。理备案手续时项【目单位应当根据管】辖权限将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报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技术审查【机构进行水影响【控制要素《形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     (一)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5份:),并提供电《子版:; 《 ?  :  (二)建设单位!申请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图纸》等其他材料》。(1份)《。并提:供电子版《; 《     【(三)申请》单位(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机】关事业单位编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法人委托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四?)以上?书面材料均需加【盖项目建设》单位的公《章复印件《。应确保与原》件保持?一致:; 《 ?  :  (五)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办理】单   !。  第六条》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规—定的项目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登记备案【并说明理由;申请】资料不齐全或有【误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     —登记备案通知书应当!加盖水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行政?审批专用章》 《     —第,七,条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项》目项:目名称或项目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规定【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况项:目单位应当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  —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项目项目的!。性质、建设地点或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单位应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办理备案 】  ?   第八条 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 ,    》 保密项目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信息不公开! , :    — 第:九,条 备案《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项目—单位对建设项目【及,其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或者项目单位以!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办理备案手续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撤销对该项—目的备?案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项目单】位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违法》、失信记录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   ? , ,第十一条 》经,登记备案的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降水确【需要进行降水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取得排水许【可并依法缴》纳地下水资》源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单【位应当自行组织【涉水工程设施专项】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涉水工程—设施清单报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 ,  《   第十二条【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项【目单位不依法办理】项目:。备案手续、不按照】。项目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备—案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   》  :第十三?条 粮田、菜田【、鲜果?果园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不涉及新打机】井、不增《加新水水量的水【影响评?价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 ?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