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地:热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热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热:水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2【5℃:以上(含25℃)】的地下及自然出露的!水资:源
第四【条, 地热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性质的】变更而改变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采、侵占、破坏和】。浪费地热《水,资源
》 第五条《。 本市对地热【水资源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热水资源的义务对】违法开采《地热水、破坏和【污染地热水资源等】违法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收到投诉和举报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和》。举报人;属于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 】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先进—节水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 市、《县(:市)区政府对—。。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七条 】地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应当遵》。循“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统一管理!、控制?总量、节约利用、】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八】条 市、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辖区内地热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 市:、县(市)区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权限内地热!水资源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财政】、公安、工》商、环保、旅—游、卫生《、农业?、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地热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地?热水资源的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已探明储!量的:地热水资源的开采】。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根据地热水资】源保护?的需要市政府—适时调整开采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计,划
《 第:十条 ? ,市政:府根据地热水资源】的埋藏、分》布规律和《补给条?件划定地热水—资源保护区
【 地热《。水,资源保护区的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拟定》报市政府按》。相关程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地热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修建污染地》热水资源《的设施或者从—事污:染和破坏地热水【资源的活动》 ,
: 第十二《条 开采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按要求向—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统一考虑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状况及生活用水】实际需要的基础上】确定开采量后再向】同级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第十【三,。条 : 开:采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开?展,。水资源论证经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竣?工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材料、水!质,。分析及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试运—行情况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政审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向!取水单位《和,个人发?放取水许可证 【
第十四—条 地热》水取水?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可以:减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项目中的下!列,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 (一)取水目【的,、取水量;》
(二)水】源及取?水地点;
【 (三)取水方【式、节水措施;
!。 (四《。。)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
(五)】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地》热水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许可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 连续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第【十六条 地热水】资源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一)日平《。均取:用地热水10000!立,方米(含10—000立《方米)以《上,按照相关规定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二)日平均取!用地热水30—00:立方米?(含3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由市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批准;! ,
(三》)日平均取用地热水!3000《立方米以下由—县(市)区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批?准,;
(四)】家庭生活使用—地热水年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须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须,办理取水许可证【免征水资源》费 :。
第十七—条 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除开发利用】深度超过《1000《米的地热水》作为清洁新》能源使用外地热水应!当优先满足康—复,。、医疗?等,健,康产业和旅游产【业用水限制》工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用水禁《止,直接用于供暖
! 第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国土、财—。政等部门开展地热水!资,。源监测工《作加强对地热水的】水量、水位》。、水温、水》质的动态监》测
《 ,第十九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在每年!10月末前》申报: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用水计划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的部分累进收取地热!。水资源费
如!遇本地?区发生重大旱—情或者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其他特殊情况】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量予以?紧急限制 》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地热水不—得转供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
排《放废弃的地》热水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一?条 ?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应,当采:。用合理工《艺严格控制开—采保持采补平衡综合!利,用地热水资》。源
第—二十二条 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计!量仪表和节能节【水设:施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计量!仪表和节能》节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按核定的取》水,量,取用地热水
】 计量仪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安装、铅封、】登记:造册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取得地热【。水资源取水许可审批!文件的凿《井施工单位不得承】建该建设单位的凿井!工程
—第,二十四条 地热】水,取水工程需要关闭】的使用单位应—向原取水许可证【发放部门申报经审核!后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处理费?用由地?热水井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地热:水资:源费核定水》量,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后,向取水单位和个【人送达?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办理—缴纳手续
地!热水资?源费:按,以,下标准征收
!(一)居民生活【取水每?。立,方米征收标准为1.!2元;
(二!),。非居民取水每立方】米征:收标准?为2元?;,
(三)特业!取水每立方米—征收标准为》10元
— ,禁,止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减免地热水【资源费
第】二十六条 征收的!地热: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按】规定上解留成部【分作为地热水资源】。管理的专项资金【地热水资源费的使】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主要用《于下列支出 —。
(一)地【热水资源《保护;
【(二)地热水资【源基:础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
(《三)地热水资—。源日常管理;
! (四)《奖励: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七条 ? ,税,务部门?。。负责向?地热水开采单位和个!人征收资源税按计】量核算税额》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6元【。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条 《 管理地热水资【源的: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11月7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