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地《热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热?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热水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25℃以上【(含25℃)—。的地下及自》。然出:露的水资源》
? 第四?条 地《热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性质的】变更而改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采、侵占、破坏和】浪费地热水资源 】
: ,第五条 》本市对地热》水资源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热水资源的义务】对违法?开,采地热水《、,。破坏:。和污染?地热水?资源等违法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
, :收到投诉《和举报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和举?报人;属于》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 :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先进—节,水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市、县(市!)区政府《对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地》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应当遵《循“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统一!管理、控制总—量、节约利用、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八条 ! 市、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辖区内地热》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
市、县(【市)区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权限内【地热水资源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财【政、公安《、工商、环保—、旅:游、卫生《、农业、《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地热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地热】水资源的《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已探明储—量,的地热水《资,。源的开?采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根据地热水资源】。。保护的需要市政府适!时调整开采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条: :市政府根据地—热水资源的埋藏【、分布?规律和?补给条件《划定地?热水:资源保?护,区
》地热水资源保—护区的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拟定《。报市政府按相—。。关程:序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一条— :地热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修建】污染:地,热水资?源的:设,施或:者从:事污染和破坏—地热水资源的活动】
第十二条】 开?采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按要求向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统一考虑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状况:及生活用水实际需要!的基础上确定开【采,量,后再向同级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
?第十三条《。。 开采《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开展:水资源论《证经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竣工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材料、水质分析及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试运行情况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政审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向?取水单位和个人发】放取水许可》。证,
: 第十《四条 地热—水取水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可以减!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项目中的下列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
(一》)取水目《的、取?水量;
(二!)水源及取水—地点;
(三!。)取:水方式、节》水措施; 》
,。 (四)》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
(—五)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五条 —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地热水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许可: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
连《续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
, 第十六条 地!热水资源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一)日】平均取用地热—水,1,0000立方—米(含10000】。立,方米)以上按照【相关规定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二》)日平均取用—地热水30》00立方米(含3】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由市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批?准;
(三)!日平均取用地热水】300?0立方米以下—由县(市《。)区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批准;
— (四)》家庭生活使用地【热水年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须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须【办理取水许可证免】征水:。资源费
— 第十七条 【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除开发利】用深度超过1—000米的地—热水:作为清洁新能源使用!外地热水应》。当优:先,满足康复、医疗【等,健康产业和旅游产】业用水限《制工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用水禁止直接【。用于供?暖
《 第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国土?、财政等部门开展】地热水资源监测【工作加强对地—热水的水量、水【位、水温《、水质?的动态监测 —
, , 第十九《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在每年10月】末前申报《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用水—计划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的部分!累,进收取地热水资【源费 ?
: 如遇本地》区发生重大旱情或者!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其他特殊情况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量予以紧!急限:制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地热水不—。得转供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 排放?废弃的地热水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一条】 , 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应当采用合理【工艺严格控制开采保!持采补?平衡综合利》用地热水资源
】 第二《十二条? 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计量仪【表和节能《节,水设施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计,量仪表和节能节【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按核《。定的取水《量取用地热水 【
计量仪—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安装、铅封—、登记造册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取—得地热水资源取水】许可审批文件—的,凿井施工单位—不得承建该建设【单位的凿井工程 】
?第二十四条 【地,热水取水《工,程需要关闭的使用】单位应?向,原,取水:。。。许可证?发放:部门申?报经:审核:后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处理费?用由地热水井产权】单位承担
【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地热】水资:。源费:核定水量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后向取水】单位和个《人送达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办理缴】。。纳手续
地热!水资:。源费按以下标—准征收
【(一)居民》生活取?水每立方米》征收标准《为1.2元;
! (二)非居民取水!每立方米征》收,标准为2元;
! (三)特业取水】每立方?米征收标准为10元!。。
《禁止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减免地《热水资源费 —
: 第二十六条 】征收的地《热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按规定上【解,留成部分作为—地热水资《源管理的专》项资金地热水资【源费的使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主要用于下列—支出
(一】)地热水资源—保护; 《
(二)地热】水资源基础》。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
(三》),地热水资源日常管】理;:
(四—)奖励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 第二十七条 】税,务,部门:负责:向地热水《开采单位和》个人征收《资源税?按计量核算税—。额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6元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管理地热水资!源的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11月?7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