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区!(包括广阳区、安次!区及廊?坊开发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以下简称“用地】性质”)是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土地用途《用地性质的》类别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国家相关标准划【分
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计算》规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严格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相关的用地性!质不得规定可—兼容性?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用地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整体提出的配套【设施等控制》指标应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的规划条件中!
第六?条 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规,定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
第七条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前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整地块所在地—的区级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地性质、容积】率的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在规—划展馆(展厅)、】政府网站、本地主要!媒体和用地现场【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三)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部门及专家专—题论证意见、—公示情况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并附专题》。。论证意见、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公示、报批方【可组:织实施;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报批】和备:案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第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划拨》或者出让任》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进【行调整
(一)【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者—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调整【用地:性质或容积率—后的建设项目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和设施承载!条件且?必须:满足日照间距、【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因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者容:。积率导致《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新的建设要求【进行建设《
第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可兼容【用地性质之》外调整用地性质的或!者建设单位申请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可兼容用地性质内调!整,用地性?质,但调整前后用地【性质不属于同一用】地大类的(因—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调整—造成:用地:性质不属于》同一用地大》类的除外)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调》整地块所在地—的区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理由【;区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地性质》。、容积率《的申请?;
:(,二)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用地?性质调整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并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国土等有关【部门意见;
—专题论证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用地性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在规划】展馆(展《厅)、政府网站【、本地主要媒体和用!地现场?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者组织听!证,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四)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调整—申请报告、》调整方案、专家论】证意:。见、利害关系人【。意见情况报告、修】改,完善后的调整方案】提交同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对经审—。议同意的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同《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五)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经批准方可】组织实施并且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报批和【备案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六)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后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抄告》国土部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完善相关【土地手续《后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
第十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建《设单位申请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可!兼,容用:地性质内调整—用地性质《。且调整前《后用地?性质属于同一用【地大类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调整地块所在】。地的区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理由—并附拟?调,整方案;区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地》性质、容积率—的申请;
调—整方案应《表,明调整前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二)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用地性质》调整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并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国土—等有:关部:门意见;
》专题论证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用地【性质:的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通过在规划展馆(展!厅)、政府网站【、本地主要媒—体和用地现场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者组?织听证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调整申请报告【。、调整方案、—专题论证《意见、?公示:及听证情况》。报告、修改完善后】的调:整方案提交》同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对经审议同意—的提出修改建议【向同: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论证、公示等!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时将变更—后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抄告国土部门建设】单位在完善相关土地!手续后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般不得【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确需调》整的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并参照!本规定相关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经,依法批准、》备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用地可兼】容性:质做出明确》规定的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用地兼容性—;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用地!性质: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属同一用】地中类的视同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可兼【容用:地性质
第十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后调整容】积率的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者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参照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程序》。办理;拟调整的【容积率?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参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因用地性质!调整需?调整容积率》的纳:。。入用地性质调整【程,序不再单独履—行容积率调整程【序
第十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用地性质、容积率!的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在论证后应【将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公,开
第十《六条 ?。调整申请报告、调整!方案和专题论—证意见应至》。。少在规划展馆(展】厅)、?政府网站、本地主要!。。媒,体和:用地现场《公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批准—。前还应当在所在【地块的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场所进行公示】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网站的公示专栏!应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实现互联互通
【第十七条 所有涉】及用地性质、容积】率,调整:的,建设项目其规划管】理的有关内容必须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划管》理有关内容涉及【保密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和》。配套设施《。建设等?要求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
对》同一建设《项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实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核实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过程中【所给定的《容,。积率均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且前后一致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开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符!合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要求
第十九【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时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要求》对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因!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原因提【出申请?用地性质、容—积率调整《而不能?按期开工的项目依据!土地闲?。置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应当及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擅自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进》。行建设的《城乡规划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三条 违反规】定进行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