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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支持脱贫攻坚—实施办法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1号和【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5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吉林省》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定片区—县名单的县、市(详!见附件)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下称!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上!述县、市《此前产生至今—尚未使用的》节余指?标可按本《办,法在省域内》流转使用《 第三条  市】(州)、县(市)】组织增减挂钩项【目应优先考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村庄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增—减挂钩 第四条 ! 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坚持!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防控风险;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倾听农民—呼声:。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不搞强迫【命令: , (二)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禁止—拆旧区复垦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精准扶!贫封闭运行严格落】实增减挂钩项目【区管理规定》。确保:省域内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收益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和耕地复】垦工作 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管!控 第五条  编!制、修订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充分考虑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需要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保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落地空间 第六条!  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应—保证本区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规模 规划空【间确实不足的经【。使用:和产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双方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协商—对所在乡镇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进,行,调整依?法按:程序报批 第【三章 ?。 项目报批》和,实施管理 》 第七条 》 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对产生和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县(市、区)【实行项目《区分别?管理 第八条  !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拆,旧复:垦地:块和本县域内—的建:新安置?地块组成项》目区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组织相?关报批材料提出【项目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整体审!批,申请按照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项】目区实施规划除【包括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内容外还应说【明产:生节余指《标规模?、地:类、:区位:等情况? :第九条  使用【节余指?标建新的县(市、】区):单独编制建新—区实施规《划 : 建新区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二)建新区拟占【地情:况包括位置、—规模、?地类、符合》规,。划及耕?地质量等《级等情况《; ?(三)?建新区规划布局和】建设:进度安排; — (四)节余—指标情况包括—来源、?规模、流转价格等;!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包括项目!实施对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的影响—等内容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条  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使用建新!区规划实施整体审】批申请?。经市(州《)国土?资源局?审查并提出意见【后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申请使用节余指【标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市(州)人民!。政府的?申请函; (二)!市(州?。)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包括对建新【占用耕地质》量等级?的说:明 (三)—建新区实施规划; ! (四)标注—建新区范围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五?)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使用《节,余指标的承诺函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出?现规划空间不足的】承诺函中还应包括同!。意对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进行—调整的内容 — 第十一条  【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应按照—项目区实施规划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工程设计标!。。准,依据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推进拆》旧区整理复垦 【 第十二条  【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依据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 《拆,。。旧区所在市(州)国!土资:源局:在开展新增耕地【初,验,过程中应做好—拆旧:复垦耕地《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现:拆旧:复垦耕地的》质量不低于建新【及周边地块》耕地质量;向省【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时应明确】拆旧复垦耕地的质量!等级 第十三条 ! 产:生和使用节余指标县!(市、区《)及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做好工程进】。度,。监督检查《、项目信息在线【报备及?定,期考核等工》作 ?第四章  节余指标!和流转收益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节》余指标管理 —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立!台,。。账对全省节余指标进!行统:一管理?引导节余《指标合理流转 【 产生?节余指标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督促县(市—、区)政府按—时完成拆旧地块【复垦核定《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报省国土资源【厅确认?备案 使用节余】指标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县:(市:、区)政府》依,法依:规,使,用节余指标》 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加强拆旧项目【区,实施管?理及时归还》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确保占用耕地得【到及时补充 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按照—项目实施规划使【用节余指标完成建】新地块建设任务 】。 第十?五条  节余—指标流转《价格由产生、—。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  产生【、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签:。订节余指标流—。转协议?。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作出约》定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复垦按期】完成 节》余指标流《转协议应报市—(州)和省》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 节余指标流—转收益?。应,及时返还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6号)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流转收益统筹管理!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按照“钱随人走【、同等?受益:”的原则分配和使用! :第十九条《  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应》合,理安:排,指标:落位项目提高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 第】五章  农民权【益维护 第—二十条?  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须优先满】。足拆迁农户》安置、农村基础和公!益设施并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 第二】十一条  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在编制拆旧》区项目?实施规划时应查清项!目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权属状况做到界址】、面积和权属—清,楚 ?第二十二条  拆】旧地块?复垦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地?类和权属《并依法进行年度土地!变更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拆旧复垦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拆旧区集体—经济组织其经—营使用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确定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 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实行省】级,统筹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第二十四条 】 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积极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整合政策、资金】切实发?挥部门协同、政策】资,金整合的整体效应有!效推进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第二十五条 】 产生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拆旧区整理复垦任务! 对未能》及时完成拆旧区【整理复垦的》。按照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 对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产生和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区域实施项【目的其?他相关事项可按照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吉政办发】201559)【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    — 附?件   《 吉林省《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省定片?区县名单的县、【市   一—、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白山》。市(1个)》靖宇县 白—城市(3《个)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 】延边州(4个)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二、省定片区!。县 四平市—(1个)双辽市【 :通化市(1个)柳】河县 《白山市(1个)长】白县 松原市(1!个)长?岭县 白》城市(?。2个)洮南市、【洮北区 《 延边?州(1个)图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