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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水》生态监测条例  】 (2011年9】月27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生态》监测保护与》。修复水?生态:系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生态】。监测及其相关—活动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生》态是指水生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 : ,  本?条例所称水生态【监测是?指,通过对水文、水生生!物、水质等水—生态要?素的监测和数据收集!分析评价《水生:态,的,。现状和变化,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的活动!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水生态《监测机构负责水生态!监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  :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水:生态监测《工,作   》环境保护、林—。业、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水生态监测的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生态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水生态评估体系发】挥水生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社会?公众中的作》用   第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生态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水生—态监:测工作的开展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组织编制市水生态】监测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水生态监》测规划组织设立水生!态监测站点》 ,   水生》。态情势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水生:态监测站《点的由?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禁止擅《自移动、撤销水生】态监测站点或—者改变水生态—监测站点的用途 】   第九条 设】立水生态监测站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用水】生态监测《站房及附属设施【; :   (二)具【有采样和分析仪【器、通?信传:输设备;  【 (三)《具有从事水生态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生态监】测规划?在需要进行监测的水!库、:江河、湖泊等水【。域,组织设立—监测断?面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水利《水电工程根据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需《。要进行水生态—监测的应《当配套建设》监测系统《所需经费纳》入工程建设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 】监测与评价 【  第十二条 水生!。态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  (一)水位、】流速、泥沙含量等】水文监测; 【  (二)》鱼类、底栖动—物,。、,。浮游:生物、水生植物等】水生生物监测;【  ? (三)水体理【化指标的水质监测 !。 ,  第十三条 从事!水生态监测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监测!质量未经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终止—。。水,生态监测《或者改?变水生态监测内容】 :  :第十四条 从事水生!态监测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水—生态:监测资料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虚!报   第—十五条 从事水【生,态监测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发现水生态【异,常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十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生态《。系统:的特性和保护要【求建立?。水生态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 —  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生态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   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应】当包括水生态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水?生态质量评价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议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内:容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对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进行调!整解决?影响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相关问题 —   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调整水功》能区科学配置水【资源保障生活和【生产用水《安全 《  第二十条— 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向社《会发布?水生态监《。测信息和评价—报告 ?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水生态监测》信息和评价报告【   第》二十一条 市水生态!监测机构《应,当建立水生态监测】数据:库存储和《保管水生态监测资】料   第四章 !设,施设备与监测范【围保护 《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的保护和管理【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第!二十三?条 禁止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使用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 】 ,  第二十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在保护范围边界设立!地面标?志   第—二十:五条 ?在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种植:高秆作?物、修建《建筑物、停靠—船只;?  ? ,。(二)堆放物料、】倾倒废弃《物;   —。(三)取土、挖【砂、采石、探矿、】淘金:或者进行爆破—。作业;   (】四)取水、排—污;   (【五)在监测断面、过!河设备上《空架:设高压线《路;  》。 (:六,)设置阻《水障碍物;》   (七—)放养家《禽或者家畜;—   (八)其】他对水生态监测和信!息采集有《影响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水生态监测【站点上下游修建影响!水生态监测的—。工程应当征得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因!工程建设致》使水生态监测站点】改建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责权限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擅—自移动、撤》销水生态监》测站点或《者,改变水生态监—测站点用途的; !  (二)》未按照规《定发布水生态—监测信息的; 】。  (?三)未按照》规定编制《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的;   (!四)漏报、迟报、瞒!报、虚报水生—。态监测资料》的;  》 (五)丢失—、毁坏水生态监测资!料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水利水电【工程需要建设—而未配套建设水生】。态监测?系统:或者配套建设的水】生态监测系统—未,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或者毁!坏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种植高?秆作物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修建建筑—物、堆?放废弃?物料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取土、挖砂、采【石、探矿、淘—金、进?行爆破作业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取水、排污或者在!监测断?面、过河《设备上空架设高压】线,路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生态?监测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停!靠船只?、设置阻水》障碍物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放养家—禽,或者家?畜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三)《擅自移动或者—使用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水生态监》测中所?涉及的水文》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