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水生态监测!条例:
(2011】年9:月27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生态—监,测保护与《修复水生态系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生态监测及其—相,关活动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生态是指】水生: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
》 本条例所称水生!态,监测是指通过—对水文?、水生生物、水质等!水生态要《素的监?测和数据收集分析】评价水?生态:的现状和变化—,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的活动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水生:态监测?。机构负责水生态监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 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水生态监测工作【。
环》境保护、林业—、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水生态?监测的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生态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水【生态评估体系发挥水!生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社,会公众?中的作用
— , 第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生态—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水生态监】测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组织编?制市水生态监测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水《生态:监,测规划组织设立水】。生,态监测站点
【 水?生态情势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水生态监—。测站点的由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禁止擅自《移动:、,撤,销水生态监测—站点或者改》变水:生,态监测站点的用途】
第九条 设!立水生态监测—站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专用水生》态监测站房》及附属设施; 【
: (:二)具有采样和【分析仪器、》通信传输设备—;
(三【)具:有从事水生》态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生态监!测规:划在需要进行监测】的水库、江河、【湖泊:等,。水域,?。。组,织设立监《。。测断面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水利水电工程!。根据: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需要进!行水生?态监测的《应,当配套建《设监:测系统所需》经费纳?入,工程建设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
第三章 监】。测与评价
第!十二条? ,水生态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 (一)水位—、流速、泥沙含量】等水文监测;
】 (二)鱼类、】。底栖动?物、浮游生物、水】生植物等水生—生物监?测;
—(三)?水体理?化指标的水质—监,测
第十三条! 从事?水生态监测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监测】质量未?经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终止水生态!监测或者改变—。水生态监《测内容
》 第十四》。条 从事水》生态监测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水生态监测》资料: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虚报
】 第十五条—。 从事?水生态监测》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发现水生态异常】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十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生态?系统的特性和保护要!求建立?水生态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 》
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生—态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
》 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应当包括水生态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水生态质量【评价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议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内】容
《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对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进行调—整解决影响》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相关问》题 :
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调整《水功能区科》学配置水资源保障】生活和生产》用,水安全 《
第《二十条 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向社!会发布水生》态监:测信息?和评价报告
【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水生态监测—信息和评《价报告
【第二十一条 —市水生态监测机构】应当建立水生态监测!数,据库存储和保管水生!态监测资《料
第四【章 设施设备与监】测范围保护 —。
,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的保护和管理【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第二十三条 禁【止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使用: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
第二十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在保护《范围边界设立—地,面标志
第】二十五条 在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种植高秆《作物:、修建建筑物、停】靠船只;《
(二)堆】。放物料?、倾倒废弃物; 】
(三)取【土、挖?砂、采?石,、探矿、淘金或者】进行爆破作业; 】
(四》)取水、排污;
! , (五)在监测断】面、:过河设备上空架设】高压线路《;
(六)】设置阻水障》碍物; 《。。
(七》)放养家禽或—者家畜;
】(,八):其他:。对水生态监测和信息!采集有影响的活动 !
: 第二十《六条: 在水生态》监测:站点上下《游修建影《响水生态监测的工】程应当征得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因工?程建:。。设致使水生态—监测站点改建—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责权】限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擅自移动】。、撤销水生态—监测站点或者—改变水生态监测【站点用途《的; ?
(二》)未按照规定发布水!生态监测信息的; !
(三)未【按照规定编制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的;
《 :(四)漏报》、迟报、瞒》。报、虚报水生态监测!资料的;《
(五)丢失!、毁坏水《生态:监测资?料的;
》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水,利水电工程》需要建设《而未配套《建设水生《态监测系《统或者配套》建设的水生态监【测系统未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或者毁坏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种植高秆作物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二)修建》建,筑物:。、堆:。放,废弃物料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三)取【土、挖砂、采石【、,探矿、淘金、进行爆!破作业?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四)?取水、排污或者【在监测断《面、过河设备上空架!设高压线路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生》态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生态监测《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停靠船—只、设置阻水障【碍物: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二)放养家!。禽或:者家畜?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移动或者—使用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二条 !水生态监测中所【涉及的水文》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