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项目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工作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项目人员配备—、变更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后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能人员且》专业、?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施工企业项】目现场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并:要自行配备》项目施工员、劳【务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机械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可在同【一工程?上,兼任
第四条—。 施工现场项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由施?工企业发放工资;
!(三)持有符合任职!条件的?岗位证书《
第五条 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还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并在其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和级《别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项—目经理应当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三】)由:施工企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的配备】提出明确要求—。将,其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之一并对》人员配备落实—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签订》施工合同时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对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确认
第【八条 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合【同信:息时应同时录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项目绑定】。在人员数据库中锁定!待工程?竣,工后解?锁在锁定状态—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其他项目施工管理
!第九条 工程项【目需要分期施—工的可?以按:照分期施工》的建设?。规模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注明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分【期施:工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调整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条 施工—现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需—。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人员条件不得低【。于原有的《资格、业绩》等,要求
施工企业变更!项目管理人员—时需填写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项目经!理)附件1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非项目—经理)?附件2变更项目经】理,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需签署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需重新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并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逾:期开工、停工三个月!及以上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持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签章的项【目管理人员退场申】请到相应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信息系统将该【项目标记为逾期【开工(停《工)状?态并显示《该项目管理人员退场!
工程恢复施—工,时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企业可—根据续建工程规模重!新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企业!。凭“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到主管部门【。解除相应证件
第十!三条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建立日】常自查?自纠制度及》时,纠正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技能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审查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条【件发现人员配备数】量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施工企?业对所承《包,项目:。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能人员的管【理负总责
》在项:目人员配备以—。及办理变更、退场等!手续:。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记录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 各—级,管,理部门应公开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变更、监管【等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信用评价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4日
附【。件,:,1.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项目!经理)
《2.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非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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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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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招《标办、科教》科、施工企业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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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非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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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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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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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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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式三份科教科执】法监察支队》施工企业项目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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