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 建筑和】结构
》
《
6.》1 一般规定
】
6.!1.1 甲、【乙类生产场》所及甲、乙类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大如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且有爆炸危》险麻原料虽属丙类】但沤麻时《。易散发有《害气体堆放》麻原料的《场所如通风》散热:差堆内温度过高则】易产生麻自燃现象在!麻纺厂的仓库及堆】场中曾经《出现过由于麻自燃而!。引起的火灾
—。
【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采光《、通风较差排烟【亦,。较困难其出入—口的:楼梯既是《疏散口又是消防救】援人员的出入—。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但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工作有困难!而且威胁《地上厂房或仓—库,的安全因此》本条:规,定甲、乙类生产和甲!、乙类?。物品储存丙类麻原料!储存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场所【并列为?强制性条文要—求严:格执行?
?
?6.1.3 【条文中所述情况【属于高层工业厂【房内布?置有甲?类,生,产的部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规定甲】类生产?不允许建高》。层厂房但在纺—。织工业生产中由于生!产工:艺的需?。要有些甲《类生产必《。。须布置在高层厂【房内:为使厂房既符—合生产需《。要又满足防火要求】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并在万一发生火【灾时: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所以条文》。中,规定上?述,甲类生产部》位应按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设置泄压设【施与相邻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爆?墙分隔?等安全措施
【
?
6.1.》4 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大与相邻设施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但有!时,因,生产工艺《需要需在厂房附近或!贴邻厂房储存少量甲!、乙类物品为了【。安全应设置钢瓶间放!置此:类物品钢瓶》间可独立《设置在?厂房附近当钢瓶【间与厂房之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防火间—距时与钢瓶间相邻的!厂房外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实体墙;【如钢瓶间需贴邻厂房!外墙设置为了避免】或减少钢瓶发生【。事故时对厂房内人员!及生:产设施?的影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实体墙将钢瓶间与!厂房隔?开,钢瓶间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是】为了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避免泄漏的可燃【气体积聚在钢瓶【间内
】。6.1.5 条文!中“厂?房的层?数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是指厂《房的生产部分即按】生产:流程完?成各:道生产工序所—必,需的层数条文中“应!按其层数及高度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是指设计》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对单层、多层】、高层厂房》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
6:.1.7《。 :。以往纺织工程厂【。房设计中对》主体结构的防火性】。。能很重视而有时对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够注意】例,如为解决某丙—类,厂房中的噪》声问题在吊顶—板下部附加了可燃的!吸声材料此材料燃烧!时会产?生浓烟和有毒—。气体成为火》灾蔓延的《潜在隐患《后来作了设计—修改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故作本】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