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65-2010 建标库

5.3  储存设施

5.3.4  绝大多数纺织工业生产为丙类火灾危险,如果把甲、乙类物品仓库布置在生产厂房中、必须提高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类别,不仅增加投资,而且增加火灾损失。

5.3.5  在《常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手册》的“储运注意事项”中要求,甲、乙类氧化剂“应与可燃物、还原剂、硫、磷、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混运”,并要求库房通风、干燥。目的是避免因氧化剂引起或加剧燃烧或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