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火灾!危险性分《。类 》。 3.—0.1  本条规定!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第3.—1.1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纺》织工程中(特—别是化?纤及化纤原料的【生产)使用》或,产,生可燃物质的—数量对?确,定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起关?键作用? —3.0.《。2、3.0.—3  根据各类纺】织工程生产部位和】物品储?存的实?际情况及实》。践经验?在,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中分别规《定了其各自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 :     》表A和表B中所列的!部分生产或储存【场所虽有少量可【燃,性粉尘散落但符合】注1规定的条件时可!划为丙?类火灾?危险:性注1中所述的“】粉尘在释放源周【围,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空气中的浓度”是】指可燃性粉尘释放源!周围1?m距离范围内的可】燃性粉尘浓度;【把可燃性粉尘—在释:放源:周围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空气中》。的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的2!5%”作为表—。中,该部分场所划—分为丙类的判据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第10.3》.4条、第10.3!.5条的条文说明即!“空气中可燃粉尘的!含量控制在其爆炸下!限的2?5%:以下一般认》为是可防止可燃粉尘!形成局部高浓—度、满足安全—的,公,认数值” 】    》 ,。表A和?表B中还有部分场所!虽,有少量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蒸气散发但符合注2!规定的?条件:时,可划为丙类》火灾危险性注2所述!“相应危险物—”,指的:是,上,。述可燃?气体或蒸气;所述】“在释放源周—围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空气—中的:浓度”是《指在释放源周—围所划?。定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浓度把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的1?0%”作为该部【分场所划分》为丙类的判》据是依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的第2【.2.?2条即“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10%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