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火灾危险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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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本条规【定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第3.1—.1:。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纺织】。工程中(《特别:。是化纤及《化纤原料的》生产)使《用或产?生可燃物质的数量对!确定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起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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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3.0.3 ! 根据各类纺织工程!生产部位和物品【储存的实《际情况及实践—经验在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中【分别规定了其—各自: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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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和表B中》所列的部分生产或】储存场所虽有少量】可燃性粉尘》。散落:但符合注1规定【。的条件时可》划为:丙类火灾《。危险性注《1中所述的“—粉尘:在释放源周围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空气中?。的浓度”《是指可燃性粉尘释放!源周围1m距离范围!内的可燃性粉尘浓】度;把可《燃性:粉尘在释放源—周围: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空气中的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的25?%”作为《表中该部《分场所划分为—丙类的判据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第—10.3.4条【、,第10.《3.5?条的条文说明即“】空气中可燃粉尘的含!量控:制在其爆炸下—限的25%以下一】般认为是可防—。止可燃?粉尘:形成局?部高浓度、满足安全!的公认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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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A和表【B中还有部分场所虽!有少:量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蒸气散发但符合注】2规:定,的条件时可划为【丙类火灾危险—性注2?所述“相应危—险物”指的是上述可!燃,气体或?蒸气;所述》“在释放源周—围,。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空气中的—浓度”是指在释放】源周围所划定—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浓度把】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的10】%”作为该部分【场所划分为丙类的】判据是依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的第【2.2.2条即“】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10%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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