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