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
20—12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节约用水应】。当坚:。持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调】配、高效利用的【原则
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利用地【表水有效涵养和保护!地下水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节约用水】。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实—行节约用《水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节约用水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的节约用》。水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违:法用水举报方式【对违法用水行为及时!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计划用水《和计量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节约】用水:规划以及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节约用水规—划的:。修订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节约用水规!划、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八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已经采【取节水措施单位产品!用水量?低于用水定额—标准并且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用水合《法权:益确需新增用水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申请核定用水—计,划指:标
(一)自—建取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新增用?。水,的,依法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后向原核定机关申】请核定;
》(二)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新增用水的向原核】定机关申请核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核定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减《用水单位《和个:人的用水《计划指?标,
(一)因自然【原因使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
(二)社会总!需水量增加又无【法获得新水源—的,;
(三)当地地】下水严重超采又无】其他替代水源的;】
,(四)?因转产、减产—、停产减少用水【量的;?
(五?)拒不执行再生水】配,置方案的;
—(六)其《。他确需核减用水【。量的
第十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用水计量设】施必须使《用经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
用—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或者故《意损坏用水计—量设施不得阻挠【抄,表计量
第十一条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应当根据不同用】水性质类别分—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实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
《工业:企业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用水计量设施
农!村地区实行》。村民生活用水与【农田灌溉用水分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分类计量
第【。十二条用水实—行计量收费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实行包费制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抄表到户公共供!水单位应当按—时按量收《取水费
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在用水计划【。指标范?围内用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和—水费:对超过?计划:用水的?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和—水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农村地区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水价】制度定期公布村民生!活和农田《灌溉:用水量、水价—和水费收取记—录,
第十三条农业用井!转为非农业用—途的用水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手续重—新核定用水计划指】标并:按照新的用水性质】类别缴纳水资—源费和水费
第【十四: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合!理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分质【定价和阶梯式—。水,价,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定价权限确定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用水统?计制度改进和规范】用水统计方法保证用!水,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第三章节—。水措施
第十—六条本省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限制农业《。。粗放用水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地下水超采—程度: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水源工—程建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下水超—。采区和地表》水供水?区域水源置》换和关井《。压采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名录中】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已安》装的,用水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者进》行节水改造
第十】九条工业用水日均】。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向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测试资料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第二十】条工业用水应当采取!循环:利用、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工业间接冷却水应当!循,。环利用?或者: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采用节》水型生产工艺和技术!生产后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节约用水报告】制定节约《用水措施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二十二条采矿企】业应当配《套建设?矿井水综合利用【设施并在采矿作【业中优先使用矿井水!矿井水确《需排放的《。。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农业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兴建蓄水【设,施扶:持灌区、灌》溉管道、渠》道、排灌泵站技术】改造等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明确产权和!维护责任
》第二十四条农业【灌溉应当采》取管道或者渠道【防渗方式进行输水并!采,用管灌、喷》灌、:微,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已建成的农》业用水?设施不符合节—水灌溉标准的应当】进行更新改造—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建设集—。雨水窖、水》池、水塘等蓄水【工程拦蓄雨洪水【
第:二十五条洗》浴,、滑雪场《、现场制售饮—。用水等用水户—应,当采取节水措施【安装节水设》施、器具
》洗车行?业用水户应当—安装循环用水—。。洗车设备;在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第二—十六条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
《城镇园林《绿化应当选种耐旱型!花草树木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方式!。。浇灌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设备和产品!已安装使用的非【节水型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更,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国】家公布淘《汰的非节水型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八?条用:。水单位应当》使用、维护节水【设施保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止使—用
第二十九—条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应当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
新建—的宾馆、学校、【居民区、公共建筑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使用设施】;已建成的应当逐】步配套雨水》。集,。蓄和再生水使—用设施
第三十【条,新建城?镇(:。含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和旧城改造项】目应当?同时建设自来—水、:再生水输配管网实】行,分网、?分质供水
第三十一!条供水企业、—自建供?水设施单位和农村】集中供水《站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输水损】失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支持节水技术研【究开发、《节水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节水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再?生水、矿井水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项目实行财政补贴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工作
教育机构!应当对受教》育对:象进行节水》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定期》刊登或者播》报节:水公益广告
宾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节水宣《传标语宣传节水【知,识
第三十五条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节约用水《考核:评价标准对用水单位!。进行节约用》水评:价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节约用—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用水现场开展检查】调,。查,了解节约用》。水有关情《况;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节约《用水有关《文件、资料;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水单位和个【人新增?用水量未《申,请核定用水计划指】标的由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工《业间接冷《却水未经循环利用或!者回收利用直—。接,排放:的,;,
(二)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生产—后的尾水未经回【收利用直接排放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由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洗浴?、滑雪?场、:现场制?售,饮用水?等用水户《未,安,装节水设施、器具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洗车行业《用,水户未安装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洗车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