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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工—程安:全、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 【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过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  :   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监理行?。。业协会 作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反映监!理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行为予以惩》戒        !  第五条  本市!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六【条  下列工—程项目均须实—施监理   — , (一)列为国【家,、省、市的重点工程!。财政拨款的工程; !   (二)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  :  (三)外资、中!外合:资或利用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  (四)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安居工!程,;,。     (五)大!中型工?业、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六)本市规定—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二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    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组】织实:施;:   ?  (二《。)负责全《市监:理单位的《资质:。设,立及初审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监理《人,员培:训工作     】。。 (三)《负责对监理企业的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对归》口的监理行业协会的!监理:业务进行指导;【并对其监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 (四)负责办理】外埠监理单位进入】本市承接《监理业?务的手续对》其进入本市从事【监理活动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 ,     》       【 第三章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第九条   【。新成立的工》程监:理单:位 其资质》等级从初级核定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实【行年度考《。核      第】十条   申请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终止业务时应—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一个》月内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注销手】。续监理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时除】注销原资质》等级证书外在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 监理单位》变更名称《、经济?性质、?。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等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    外》埠入境的监理—企业到本市从事【工程监理活动时需】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入境手—续     —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正确【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 (二)禁》止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三)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四【)不得经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五)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第四章】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第十》四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       第十!五条: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兼任项目需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并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取得辽?宁省监理《工程师证书者—担任从业按》照辽宁省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申请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十七》条 注册应》当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 ,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  :        】        】   ?。        】        】  :    《 ,。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 ,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内容包括《。建设前期、设计【、施工招 标—、施工和《工程保修五》个阶段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不得—将本单位《监理的工程转给其】它单位监理不得【承揽施?工或进行材》料及设备的》销售业?务    》 第二?十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成立由符》合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承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具体—履行监理职》责并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监理情况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二)按《建设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 (:三)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  (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五)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  第二《十四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姓名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  第二十五条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工程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必要的资料》  :   第二十六条 !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二十七条》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建》设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 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三!十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公正协调建】设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的收取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和提高】进行恶意竞争—   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不得低》于国内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纳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从工程概算中列支!   第三十二【条  外埠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应按此规《定执行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交通、 《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国家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公布之【日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起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