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工】程安全、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
】。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过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 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监理:行业:协会 作《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反映监理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行为予?以惩戒
! 第》五条: , ,。。。本市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 第六条 下【列工程项目均须实施!监理
【(一)?列为国家、省、【市的重点工程—财政拨款的工程;
! : (二)《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三)!外资、中外合资或】利用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 (四)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安居工程;
! (五)》大中:型,工业、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六)?本市规定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二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 :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监理《单位的资质》设立及初审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监理?人员:培训工作
》。 : (《三):负责对监理企业的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对归口!的监理行业协会【的,监理业务进行指【。导;并对其监—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 (》。四)负责办理外埠监!理单:位,进入本市承接—监理:业务:的手续?对其进入本市—从事监?理活动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 ?。 》 : 第三章 】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第【九条 》新成立的工程监【理单位 其资—质等级从《。初级核?定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实》行年:度考核
— 第《十条 申—请,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终止—。。。业务时?应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一个!月内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注销》。手续监理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时除注销原资】质等级?证书:外在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 监理单位变—更,名,称、:经济性质、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等》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 :外埠入境《的监理?企业到本市从事工程!监理:活动时需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入境?手续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正确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禁:止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三)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四)—不,得,经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五)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 第四章》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第十四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
? ,。 第十五》条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兼任项目需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并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取得辽宁》省监理工程师证书者!担任从?业按照辽宁省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十六条? ,申请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十】七条 注册应—当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 (二)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 : 【 】 》 : 【 , : 《
》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 (七—)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九)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 】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内容包括建设前期、!设计、施工招
【标、施工和工—。。程保修五个阶—段,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第十九【条 :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不得《将本单位监理的【工程:转给:其它单位《监理不得承揽—施工或?进行材料及设—。备的销售《。业务:
》第二十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成立由符!合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承,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具体履行—监理职责并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监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二)按建设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 (三)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五)】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十四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姓名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 第二?十五条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工程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必要?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 》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二十七?条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建设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 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三十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公,正,协调建设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的收取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和:提,高进行?恶意竞争《
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不得低》于国内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纳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从工:程,概算中列支
【 第三十二条 【 外埠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应按此规定!执行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三条》。 交通?、 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国家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公布之日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起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