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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工程安全、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  本规定》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  【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过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    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监《理,行业协会 作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反映监理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行为【予以惩戒   【 ,     》 第五条《  :本市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  第六条》  下列工程—项目均须实施监【理  ?   (一)列【为国家、省》、市的重点工程【财政拨?款的工?程;  《  :。。(二)?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   (三)外资、!中外合?资或:利用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 (四)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安【居,工程;    【 (五)大》。中型工?业、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六)本】市规定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二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八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组织实》施;: ,    (二)【负责全市监理—单位的资质设立及初!审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监理人员培训【工,作   《 ,  (三)负责对】监理企业的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对归口的监理行【业协会的监理业【务进行指导;并对】其监:。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办理外《埠,监理:。单位:进,入本市承接监理业务!的手续对其进—入本市从事》监理活动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  :     》     第三章】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第九条》   新成立的【工程监理单位 【其,资质等级从初—级,核定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实】行年度考核 —     》第十条  》 申请?。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一条 ? 监理单位》终止业?务时应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一》个月内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注销手续监理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时】除注销原资质等级】证,书外在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变更名称、经!济性质、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等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    外埠—入境:。的监理企《业到本市从事工【。程监理活动》时需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入境》手续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正确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    (二—)禁止?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三)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四)不得经!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五):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第四章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第:十四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五条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兼任项!目需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并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取得!辽宁省?监理工程师证书者】担任:从业按?照辽宁省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 申请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十七条? 注册?。应当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        】  :   ?     》 , ,  :。         !    《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  :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九)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 ,   ?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内容包】括建设?前期、设计》、施工招 标、【施工和工程保修五】个阶段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不得将本单位监理】的工:程转给其《它单位监理》不得承揽施》工或进行材料—及设备的销售业务 !。 ,   ?第二:十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成立!由符合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承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具体履行监理职】责并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监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二)!按建设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三)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  :(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  (?五)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 第:二十:四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姓名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第》。二十:五条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工程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必要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 第:二十:七条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建,设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 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 ,第三十?。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公正协调建设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的收取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和提高《进行恶意竞争 【  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不!得,低,于国内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纳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从《。工,程概算中列支  】 第:三,十,二,条  ?外埠: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应按此规定执】行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交通、 !。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国家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公布之日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起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