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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及文书规定— ,  第?一条(?目的依据) —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验收告知)【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告知建设】单位(个《人)报送竣工档案的!要求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报送竣工档案有】关事项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  第三《。条(指导检查) 】。  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项目申请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归档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法规规《章规定对建设单位(!个,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分标段!或分单位《工程实施建设—。的项目应及时跟踪检!查,  : 检查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建设单《。位(个人)提供【该阶段建设完成时】。应保存的《档案并在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检》查记:录单上做好记—录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个人?)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整改告知单》在竣工验收阶段检】。查合格的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第四—条(验收《申请)?  : 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土综合验收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也可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土综】合,验收时一《并,提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转【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索引目录;  ! (: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电:子,档案光盘  —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受材料!时,应当出具收件凭【。据  ? 第五条《。(验收受理) 【  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自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为受:理申请人补正—材料的?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也可协—商确定?补正材料期限申请人!补正材?料时:应当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受理通知书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不予受理通知书  ! 第六?条(验收标准)  !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DG/—TJ08《-2046-200!8)   第七条(!审查决定)   】经审:查建设单位(个人)!编,。制的城建档案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当《作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决定书并颁!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当?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不合格决定书—告知验收不合格的】理由及有关》复议诉讼权利—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第》八条(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无偿报送有关】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逾期《未报送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催交通知【书 : , 第九条(》文,书,归档) 《  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的法律文书应当使】。用本规定《所附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形,成,。的行:政文书按要》求做好归档 —  第十条(送【达)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应当填写送达回证】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  】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及文书规定(沪规法!。〔2008〕94】4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