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及,文书:。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
—。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验收:告知)
《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告知建!设单位(个人)【报送竣工档案的要求!。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报送竣工档案【有关事项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 第三《条(指?导检查)
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项【目申请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归】档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法规》。规章规?定对建设单位(个】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分,标段:或分单位工程—实施建设的项目应】及时跟踪检查
【。 检查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建设—单位(个人》)提供该阶》。段建:设,完成时应保》存的档案并在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检查记录单上】做好:。。记录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个:人)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整改告知单】。在竣工?验收阶段《检查合格《。。的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 第四条(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土综合验收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也可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土:综合验收时一—并提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转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索引—目录;
(【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电子【。档案光盘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受?材料:时应当出具收件凭据!
第五》条(验收受》理)
《 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自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为受理申请【人补正材料的—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也》可协商确定补正【材料期限《申请人补正材—料时应当《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受理通知书》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六条】(验收标准)—
: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DG/T《J08-《2046-200】8):
第七》。条(审查决定—)
经审查建】设单位(个人)编】制的城建档案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当作【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决定书并》颁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当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不合格》决,定,书告知验收不—合,格,的,理由及有《关复议诉讼权—利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 第八条(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无?偿报送有关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逾期未报送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催交通知书
】 第九条》(文书归档)—
?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的法律文—书应:当使用本《规定所附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形成的行政文书】按要求做《好归档
第十条!(,送达)?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应当填写送】达回证
《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
?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及文书规定(沪规!法〔2008〕【。9,4,4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