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测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本市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测绘!活动主?。要包括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以及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等】
: 第三条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 第四条 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测绘事业!。发展: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测绘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测绘活动《 ,。。
, 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 ,。 第七?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 根据测绘事业发展!。。要求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补充【制定地方测绘技术】规范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八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分别—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和【城市地面沉降—监测水准网;—
(《。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四】。)建设和维》护基础测绘设施【;,
(五)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六)地下!管线的普查、整理】。测量;
(七】),编制:本行政区域》。地图(集、册);】。
(《八)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 第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更—新
(一)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控!制网每3年为—。一个维护、监—测周期;
(二!。) 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周期不超过》。2年;
(三】) 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 (四?)市:、县(市)行政区划!图及其?普通地?。图集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 :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地下管线》普查:、整理测量》等,测绘工?作建:立并维护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
】 在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整理测量》时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地下【管,线原始资料》提供、实《地调查、测绘成果核!实等协?助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沟通和联系!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换等工作】
, 第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
, :申,。。办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依法实行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测绘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的测《绘项目?以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测绘【项目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 , 依法?不适宜实《行招标投标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测绘单位实施】
第十四条 下!列,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测绘!监理
《。 (一)财政资金】投资: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二!)市级以《上的重点工程中的】测绘项目《;
(》三)水下《、地下?隐蔽性大专业性强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四】)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其他《测绘项目
—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监理测?绘监理单位对其【监,理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承担责任
— 具?有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的测绘单位不得!对本单位承》包的测绘项目—进,行监理?
第十五—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条件】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 第十六条 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汇交制度汇交—。。程序和方式按—照国家、省有关【测绘成果管理—的规定执行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测绘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60!日,内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者副本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目!录或者副本后出具】汇交凭证测绘单位】应当对其《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 测!绘成果和《。测绘设?施依法实行》有偿使用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成果
《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已《有测绘成果可供利】用的不得重复测【绘
第十九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本市统一的基础地!理,空,。间框架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地理信息数据制!。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负责组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处理、【发布和提供健全交】换机制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条【 政府部门或者财政!投资建?立的涉?。及地:理信息的相关专业】信息系统《应当以本市》基础地?理空:间框架为《基础平台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其他信息系统应当!采用本市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并按照规定组织检!查、维护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 各专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设置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 第二十二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档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维修】计划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实施
第二【十三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委托?测量标志所在—地有关单位指派专】人保管该测量标志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并将委托保管—书及记载测》量标志点位情况的】资料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接受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的查】。询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其保管的测量!标,。志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测量标志被移【动或者损毁时—。。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同时办理!测量标?志的批准迁建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市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施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正式:告知被检《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处理:意见将作为测—绘单位参加》。。年度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测绘单?位必须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应当如—实,提供与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有关—的情况和材料—
测绘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 (二)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未采用国家】和,本市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经营测绘业务的!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测》绘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测绘—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多次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者取消其测【绘资格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阻挠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三十二条 从事【测,绘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