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测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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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本市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测绘》活动主要包括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以及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等
!。 第三条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 第四条 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测】绘事业?发展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测:绘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 第七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 根据测绘—事业发?展要求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补充制定地》方测绘?技术规范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八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分别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第九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和城:市地面沉降监—测水准网;
【 (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四)建设《和维护?基础:测绘设施;
(!五)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六)地】下管线的普查、整理!测量;?
(《七)编制本行政【区域地图(集、册)!;
(八)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 第: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更新
(一】)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控?制网每3《年为一个维护、监】。测周期;
(二!) 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周期不超过2!年;
》(,。三) 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 (四)市—、县(市)》行政区划图》及其普通地图—集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地下管线—普查、整《理,测量等?测绘工作建》立并维护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
? 在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整理测!量时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地下《管,线原:始资料提《供、实地调查、测绘!成果核实《等协助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沟通和联系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换等】。工作
》第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
《 申办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依法实行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测!绘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的测绘项目以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测绘《项目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 依法不适》宜实:。行招标?投标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测绘单位实!施
第十—四条 下列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测【绘监理?
?(一)财政资—金投资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 (二《)市级以《上的重?点工程中的测绘项】。目;
(三)水!下、地下隐蔽性大】专业性强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四)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其:。他测绘项《目
?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监:理测绘监理单位对其!监理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承担!责任
具—有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的》测绘:单位不得《对本单位承》包的测?。绘项目进行监理
! 第十五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条件
!。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 第十六条 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汇交制度汇交程!序和方式按照国家、!省有关测绘成果【管理的规定》。执行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测绘】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60日内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者副本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目录《或者副本后出具汇交!凭证测绘单位—应当对其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 测:绘成:果,和测绘设施依—法实行有偿》使用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成果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已有:测绘成果《可供利用《的不得重《复测绘
《 第十九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本市统一的基础!地理空间框架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地理信息数据制】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负责组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处?理、发?布和提供健全交换】机制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条】 政:府部门或者财政【投资建立的》涉及地理信息的相关!专业信息系统应当】以本市?。基础地理空间框架】为基础平台
【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其他信—息系统应当采用【。本市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并按照规【定组织检查、维【护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各专】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设—置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档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维修计划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实施
第【二十三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委托测量标志所在地!有关单位指派专【人保管该测量标【志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并将委托《保管书?及,记载测?量标志点《。位情况的资料—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四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接受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的查询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 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其保管】。的测量?标,志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测】量标志?被移动或者损毁时】。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
,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同:。时办:理测量标志的批【准迁建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六》。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市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施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正【式,告知被检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处理意?见将作为测绘单位】参加年度注》册的依据
— 第二十七》条 测绘单位必须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应当如实】提供:与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有关的情况【和材料
测绘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 , (二)《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未采用—国家和本市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经营》测绘业?务的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测绘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测绘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多次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者取消—其测绘?资格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阻挠【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从《事测绘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