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管理若干】规定
》(20?01年6《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8号令发布 】根,据2006》年4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9号令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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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改善: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条件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居委会办【公用房?)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和组织【社区居?民民:主议事的场所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居委会办》公,用房按照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有关规定设置
!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在规【划、建设安排—上应当体现便—于居民办《事,的原则
—第六条? 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居委会》办公用房由建—设单位?按照本?规定和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建》设
第七条 】平房居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居委!会办公?用,房或者居《委会办公用房未达到!标准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从其他社区设施中!调,。剂置换或者》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八条 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规—划国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和规定的配【置指标?对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第九条— 工程竣工后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参加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验收没》有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或者未达到!。。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将居委会办公用【房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
?第十条 居委—会办公用房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享有使用权
】居委:会办公用房的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居】委会办公《用房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变居委!会办:公,用房的使用性质不得!挪作他用
—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不按期交付或!者侵占居委会办【公用房?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追缴居《。委会办公用房外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居委会办公用!房挪作他用》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