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管理若干规》定
(2—0,0,1年6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8号令!发布 ?根据200》6年4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9,号,令,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 :第一条 为改—。善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条件》。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居—委,会办公用房)—。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和组【织社区居民民主议】事的:场所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居委会—办,。公用房按照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有关规定设置
! 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在?规划、建设安排【上应:当体现便于居民办】。事的原则
》 第六条》。 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居委会办公用【房由建设《单,位,按,照本规定和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建,设
第七条 平!房居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居委会办公用房【或者居委会办公用】房,未达到标准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从【其他:社区设?施中调?。剂置换或《者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 第八条 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规划国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和规定?的配置指标对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 第?九,条 工程竣工—后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参加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验收没》有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或者】未达到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将居委会办【公用房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
第十条】 居委会《办公用?房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享有使用权—
居《委会办公用》房的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居委会办公用房】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变居委会!办公用房的使用【性质不得挪作他【用
: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不按】期交付或者侵占居】委,会办:。。公,用房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追缴居委》会办公用房外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居委?会办公用房挪作他用!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