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1:999年8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发】布 根?据2001》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地热资源—的管理科学勘查、】合理开?发和保?护,地热资源保》障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热资》源是指埋《藏在地面以下岩【石和流体中的—热能:包括热?水型、蒸气型—、地:压型、岩《浆岩:型和干热岩型五种】类型其中热水型地热!是指温?度在25℃》以,上,(含:25℃)《。的基岩水和天然出】露,的温泉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热资源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 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在】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的要求《。。优先发展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地热开发项目
】 第:六条 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七条 —勘查:地热资源必须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开采地!热资:源必须依法》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地热】资源:的温度、用》。途和开采量》计征
《 第八条 勘查【、开采地热资源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 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必须凭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允许开采【通知书先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凭取水许》可,证到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
未经【批准:擅,自开:凿地热井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的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责》令封井
第九】。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前开发—单位必须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建立健全!节能节水措施—完善相关《设施无节能节水设施!。或者节能节水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发利用
】。 第十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按照温《度的差异实》施梯级?。利用: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地热利用率—
, 第十一条— 地热?。井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地热井施工竣—。工后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本市对地热【。资源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向开发单位【下,达地热资源开采计划!指,标开发单《位必须在核》定的计划指标内开采!地热:资源禁止超》计划指标破坏性开】采地热资源》。
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必须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开采限《量的基础上》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热开发利用【规划、?。地热:田开发状况、—动态观测资料—及利用规《模等因素向开发单位!下达开采计划指【标,
开发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热资源的!月开:采量、水《温、水位等资—料
: 第十三条 【开采地?热资源必须安装【计量表采《、灌两?用的应当分》别,安装采、灌两套计量!表计量表发生故【障时:开发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换不能【计,量期间其《开,采量可以按每日【开采时间和》泵额定流量计算但】是,。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 :第十四条 开发单】位,应当加?强对地热《井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地热井实》行专人管理
【 第十?五条 经批准—进行地热采暖—的开发单位应当创造!条,件进行地热》采暖弃水《的,人工回灌按》规定进行地》热,采,暖弃水人工回灌的可!以减收回灌量相应温!度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 第十《六条 不得擅自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确需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经: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接受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地《热资源利用后的弃】水应当?符合: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排放标准采暖】后的排放温度不得高!于30℃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地热资源《或者:擅自开发《利用报废地热井【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四)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地热资?源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对地热资源造成破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五)》拒绝接?受监督检查不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六)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十,九条 破坏地热井】及地热动态》监,测设施;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5》年6:月12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热】。水资源?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