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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  (?1999年》8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发:。布 :根据2001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地热资源的管理科】学,勘查、合理开发和】保护地热资》源,保,障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热—资源是指《埋藏在地面以—下岩石和流体—中的热?能包括热水型、蒸气!型、地压《型、岩浆《岩型和干《热岩型五种类型其中!。热水:型地热是指温度在】25℃以上(含2】5℃)的基》岩水和天然出露【的温泉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热资源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 ,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 , 在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的要求》优先发?展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地】热开:发项目 《 , 第六条 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七?条 :勘查地热《资源必须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开采地热资源必!须依法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地热资源【的温度、用途和开】采量计征   【第八条 勘查、【开采地热《资源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必须—凭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允:许开采?通知书先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凭:取水许可证》到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 】  未经批准—擅自开凿地》热井: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的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责【令,封井   》第九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前开—发单位必须》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建《立健全节能节—水措施完《善,相关:设施无节能节水【设施或者节能节水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发利?用   第》十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按《照温度的差异—实施梯级《利用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地热利用率   第!十一条 地》热,。井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地热井施工!竣工后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本市对《地热资?源,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向开发《单位下达地》热资:源开采计划》指标开发单》。位必须?在,核定的计划指标内】开采地热资》源,禁止超?计划指标破坏性【开采地热资源   !。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必!须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开采限【量的基础上》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热:开发利用《规划、?地热田开发》。状况、?动态观?测资料及利用规模等!因素向开发单位【下达开?。采,计划指标  — 开发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热—资源的?月,开采量、水温、【水位等资《。。料   《第十:三,。条 开采地》热资:源必:须安装?计量表采、灌两【。用,的,应当分别安》装采、?灌两套计量表计量】表发生故障》时开发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换不能计量期间】其开采?量可以?按每日开采时间和】泵额定?流量计?算但是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四!条 开发单位应【当加强对地热—井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地热《井实行专人管—。理,   第十五条 经!批,。准进行地热采暖【的开发单位应当【创造条件进行地热】采暖弃水的人工【回灌按规定进行地热!采暖弃?水人工回灌的可以】减收:回灌量相应温度【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十》六条 ?不得擅自《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确需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经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接?受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地热资】。源利用后的》弃水应当符合—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排放标准采》暖后的排放温—度不:得高于30℃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地热资源】或者:擅自开发利用—报废地热井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地热资源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对地热资源》造成破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绝接受》监督检?。查不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  (?六)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十九条 《破坏地热井及地热】动态监测《设施;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5年6月12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热水资源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