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1999》年8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发布 !根据2001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地【。热资源的管理—科学勘查、》合理开发和保—护地热资源保障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热—资源是?指埋藏?在地面以下》岩石和流体中—的热能包《括热水型、蒸气型】、地压型、岩—浆岩型和干热岩型】五种:类型其中热水—型地热是指温—度在25《℃以上(含25【℃):。的基岩?水,和天:然,出露的温《泉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热资:源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 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  在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的《要求优先《发,展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地热开发项目  】 第六条《 ,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勘查地热《资,源必须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开【。采地热?资,源,必须依法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地热资《源的:温度、用《途和:开采量计征》。   第八条 勘查!、开采?地,热资源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必】须凭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允许开采通知】书先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凭取水!许可证到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   未》经批准擅自开凿地】热井:。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的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责令封—井  ? 第九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前开】。。发单位必须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建》立健全节《能节水?措,施完善相关设—施无节能节水设【施或:者节能节水》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发利用   第【十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按照温度的差异实!施梯级利用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地热利用率 】  第十一条— 地:热井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地热井施工竣】工后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本市对《地热:资源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 ?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向开发】单,位下达地热》资源:开采:计划指标开发单【位必:。须在核定的计划指】。标内开?采地:热资源禁《止,超计划指标》破坏性开《采地热资源 —  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必须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开采》。限量的?。基础上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热!开发利用规划、地】。热田开发状况—、动态观测资料及利!。用规模等因素向【开发单位下达开采计!划指标?  : 开发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热资源的月开!采,量、水温、水位等】资料   》第十三条 》开采地热资源必须安!装计量?表采、灌《两用的应当分别【安装采、灌两套【计量表计量》表发:生,故障:时,开发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换不能计量期间!其开采量《。可以按每《日开采时《间和泵?额定流量《计算但是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四条 开发—单位:应当加强对地—热井: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地热井】实行专人管理—   第十》五条 经批准—进,。行地热采暖》的,开,发单位应《当创造?条件进行地热采暖】弃水的人工回灌【按规定进行》地热:采暖弃水人工回【灌,。的,可以减收回灌量相】应温度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十》。六条 不得擅自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确需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经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七条 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应当接?受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地热【资源利用后的—弃水应当《符合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排放标《准采:暖后的排放温度不】得高:于30℃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地热资源或者擅自】开发:利,用报废地热井—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地热资源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对地热《资源造成破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五?。)拒绝接受监督检】。。查不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 (六?)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十!九条 破坏地热井】及地热动态监测设】施;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5年》6月12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热水资源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