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行为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实行【审批制管理的—。建设项目
本条!。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和土地批租收入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中,央补助?投,资资金、国债专项资!金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 第三条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按照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区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 第四?。。条 :开展稽察工作应当遵!循职责明晰、各方协!作、程序规》范和权利义》。务,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协调机制统筹!安排监?。督计划?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合作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和【监管结果共用
【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根据稽察工作需要!可以:会同财?政、审?计,、监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等行】。政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联合:检查
第二章 【稽察职责
— 第六条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在项目审批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下列情况实施!稽察:
(《一)项目审批—手续履行情况;
! (:二)法人责任制和招!标,投标制?的执行情况》;
(三)资金!落实和到位情况;
!。 (四)建设进度!、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等情况!;
: (五《)投资概算》。和政府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 ,(六)竣工验—收情况?;,。
?(七)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实施从批】准项目建《议书到项目竣工的】全过:程稽察?。或者对本条前—款规定的部分—情,况实施专项稽察【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发展改革行》政部门举报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况《的违法违规问—题
?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其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后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转送有【权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在,案并告知举报人或者!供,举报人查询
【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信息
》 第?八,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任:命稽察特派员并配备!稽,。察工:作人员协助其工【。作;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参与稽察工作【
, 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以下统称稽察【人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备与稽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 第?九条: 稽察人员与—被稽察单位或—者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 稽察人员未主动】回避的被稽察单位有!权向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当?就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 第十条 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不】得干预被稽》察,单,。位的正常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泄露稽—察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向被!稽察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 稽察人员不【得有下列影》响,稽察工?作客:观公正的行》为
(一—)接:受被稽察单位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在被稽察单位报!。销费用?;
? (二?。)参加被《稽察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三)其他可!能影响稽察》。工,作客:观公正的行为—。
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发《展改革?行政部门举报稽察人!员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在案并告知举!报人或者供举报人】查询:
第三章 稽—察程序
《 第十一》条,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发展改革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资情况制定重【大,建设项?目年度?稽察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 第?十二条 稽察—人员:应当在5个工作日前!向被稽察《。单位送达《书面稽察通知有证】据表明被稽察单【位的行为可能危及】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安全或者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时经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批准稽察】人,员可以持书面稽察】通知直接《实施稽察
书面!稽察通知应当载明稽!。察项目、内容、【时间和?要求等事项
— 第十三条 【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稽》察单:位,负责人对《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或者—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二)查】阅反映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建设、?运营使用、工程技】术、财务《会计等?。情况的资料;
!(三)采用记录【、复:印、照相、录音、录!像等形式收集证【据;
(—四)检查重大建【。设项目场所内—的工程与设》备;
(五)检!查被稽察单位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六)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供应、《招标代理、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单【位,。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配合】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及时、如实向稽察】人员提供与》重大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报表?等资料?和情况
《 第十五条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根据稽察工作需!要,可以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供应、招标代【理、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单—位,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第:十六条 稽察人员应!当记录稽察情况形成!稽察记录
【。稽察特派员和被【稽察:单位应当分别在稽】察记录上签字—、盖章被稽察—单,位认为稽察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的有权申请补!正,;经补正被稽察【单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稽察—记录上签署》异议意见并签字、盖!章;拒绝签字、【。盖章的稽察人员【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 稽察特派员应当在!稽察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完成》稽,察情况报告》并及时书面》征求被稽《察单位意见被—稽察单位应》当在收?到稽察情《况,报告10个工作【日内向稽察特—派员提交书面—意见
稽—察特派员应当在【收到被稽察单位【。的书面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被稽察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理由并》将稽察情况报—告和:被稽察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审定
稽】。察情:况报告应《当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情况、实施情】况、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稽察特派【员,对稽察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八条《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在审定稽察特派员】提交的稽《察情况报告、研究】。被稽:察单位的意》见后向?被稽察单位出具稽】察结论同时抄送相】关行政部门
【 稽察结论》能够满?足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需要的《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 第十《九条 被稽察单位未!执行项目审批内容的!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被稽察】单位:整改视情节轻重有】权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责【令被稽?察单位作出检—查;
(二)通!报批评?被稽察单位;
】 ,(三)暂停被稽察】重大:建设项目的执行【;
(四)暂停!下达被?稽察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投资计划;】。已下达?政府投资计划的及时!。通知财?政部门暂停》。拨付建设资金或【者收回已经拨付的建!设资金;
》 (五)调—整被稽察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投资计划;
!(六)暂停》被稽察单位同类新】项目的审批》
被稽》察单位骗取项目审批!的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撤销审批、追回】政府投资的》建设资金等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括整改计划、措【施和结果
》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对被稽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建立稽察台账【记录整改情况
!第二十一条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年《初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上一》年度稽察计划要【求完成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研究就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拒不配合稽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拖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的;
!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未【提交整改报》告的
? 被稽察》单位有本条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或者行政问—责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供应、招标代【理、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单位不配!合调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四条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在稽察?工作中发现被—。稽察单位或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与设备供应、—招标代理《、咨询评《估、项?。目管理等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应当!移交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 稽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或者本?市有关?规定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被—稽察单位违法违规】问题隐匿《不报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 (:二)出具《虚假稽察情况报告的!;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其—他违法行为》规定有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