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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  为加强对本区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审,计条例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沪府办发〔201】7〕58号》)和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徐】府发〔?。2015〕33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定义)》   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设施?等   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资金、—。市级财政专》款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   】。第三条? (监督主体)  ! 区审计《局依法对适用—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 第四条 》(审计对象)—   区审计局【在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定项目的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作为】被审计单位  【 必要时可依照法】定程序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 第二?章  审《计计划     ! 第五条 (职责分!工)   区—。审计:。。局依法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与建设!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区审计局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区】发展:改革委应将》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及调整《情况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抄送区审计】局; 对于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还【应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批复抄送《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应将—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及调《整情况?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抄送区审计局对【于,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在其【。委,派的财?务监理完成》项目审价出具财【务审核报告后将财】务审核报告同时转】送区:审计局?并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将:。竣工资料报送区审】计局   区建【设,交通委应将》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批复:抄送区审《计局,并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抄告:区审计局《  :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将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区审《计局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   第六!条 (计划管理)】   ?。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区审计局对】已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且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纳入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储备计划库并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  【 ,。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进】行,分阶段、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 区审?计,。局在:组,织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可以根据需要对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 :  第七《条 (工作方案)】 ,  区审计局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可以制定年【度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目!标等被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区审计局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或审计!。。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工作   ! 第三章 — 审计实施  【 , :  第八《条 (?审计:监督范围《)   《对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由区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审计   【。对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以下: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审计局可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审计 —  对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以及其他《特定事项的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以下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要求也》可以直接《组,织审计   第九】条 (审计组织形】式)   区—审计局在《组织:。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受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应根》据区审计局》的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所!需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区审计局应当!加强对?。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 参加?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工程审价【等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审计工作 】  第十《条 (审计通知【书)   区审计局!应当在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特殊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区审计局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一条 (审计】重,点内容?),   区审计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应,当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 (四)工》程成:本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对跟踪审计的—项目区审计局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所处!阶段和具体进—度对相关事项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区》审计局以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基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  : 第四《章  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    】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   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区:审计局;自接到审】计报告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区【。审计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部门  《 第十三条 —(处理处罚)—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区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 其中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区审:计局应当责令建【。设单位纠正;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其中对改变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区审计【局应当予以制止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进行经—营活动的收缴其经】营,收益:。 , , 第十四条 (整】改检查)   区审!计局应当适时了【。解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区审计局应—当责令执行》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章 【 相关?责任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区审—计局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向!区,。审计局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区】审计局?。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责令交出—。、改正必要时经区审!计局负责人批—准封存被审计单位】涉及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有关账】册资料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社会?中,介机:构在:。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出具虚假报】告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由有关部门视【情,况依法给予劝—诫、:取消:委托资格或者—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任!务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内审?监督)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监?督并:接受区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中:介机构责任)  】 相关单位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聘—请的单位报告—   第《十八条 (救济【途径)   被审】计单位认《为区审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第六章 】 附  《则      第!十九条 (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徐府—发〔2?016〕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