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徐汇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区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审计条例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沪府办】发〔2017—。〕58号)和—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徐?府发〔?。2015《〕3:3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定义】。)   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设施等 —  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资金、【市级财政专》款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   第—三条: (监督《主体)  》 区审?计局依法对》适,用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  第四条 (审】计对象) 》  :区审计局在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定项目的》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作为被审!。计单位   必要时!可依照法定程序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第【二章  《审,计计:划  ?    》第五条 (职责【分,工)   区审【计局依法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与建设》。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区审计局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  区发展改革【委应将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及调整情【况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抄送?区审计局《; 对于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还》应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批》复抄送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应将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及:调整情况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抄送区】审计局对于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在其!委派的财务监理完】成项目审价出具财务!审核报告后将财务】审核:报告同?时转送区审计—局,并,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将竣工资料报送】区审计?局   区建设【交通委应将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批】。复抄送区审计—局,并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抄:告区审计《局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将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区审计!局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  ?。 第六条《。 (:计划管理)   】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区审计局对已!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且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纳入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储备计划库—并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   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进行分阶段、】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区审计】局在组织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可以】根据需要对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  ! 第七条 》(,工作方案)  【 区审计局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可以!。制定年度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目》标等被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区审》计局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或审计!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工作    【 第三章  审计】实施    —   第八条 (审!。计监督范围) 【  对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由区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审!计   对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以下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审计局可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审计?   对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以,。及其他?特定事项的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以,下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要求也可《以直接?组织审计 》  第九条 (审计!组织形式《)  ? ,区审计局在组织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受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应根!据区审?计局的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所需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区【审计局应《当加强对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参!加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工程审《价等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十条!。 (审计通》知书)   区【审计局应当在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特殊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区审计局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一条 (审计—重点内容) —  区审计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应当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工《程成本支出》情况;?。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对跟踪审计!的项目区《审计局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所处阶段和具体进!度对相关事项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区审计局以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基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 第:四章  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 ?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 :  :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区审计!局;自接到审计报告!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区!审计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部门  《 第十三条》 (处理处罚)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区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其中—。。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区审【计局应当责》令建设单位纠正;】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其中对】改变: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区审计局应当予】以制:止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进行经营活》动的:收缴其经营》收益   第十四】条 (?整,改检查)   【区审计局应当适时了!解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区》审计局?应当责令执行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相关责】。任  ?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 ,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区审【计局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向—区,审计局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区审计局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责令交《出、改正必要—。时经区审计》局,负责人批准封存被】。审计:单位涉及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有关账册资料 【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中介机】构在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出具虚假报—告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由【。有,关部:门视情况依法—给予劝诫、取消委托!资格或者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任【务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内审】监,督)  《。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监督并》接受区?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第十七条 (中介!。机构责?。任)   》相关单?位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聘—请的单位报告—   第十》八条 (救济途径)!   被审计单【位认为区审》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 》。 则      !第十九条 (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徐府《发〔2016〕【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