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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区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审计条例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沪—府办发〔2》017〕5》8号)和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徐:府发〔?。2015〕33【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定义)   】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设施等   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资!。。金、市级财》政专款?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   第三!条 (监《督主体)   【。区审计局依》法对:。适用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  第四条 —(审计对象)—   区审》计局在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定项】目的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作为—被审计单位   必!要时可依照法定【程序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  第二》章,  审计计划—      第】五条 (《职责分工)   区!审计局依法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与建《设,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区》审计局?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  区发展》改革委应将》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及调—整情况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抄送区审!计局; 对于—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还应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批《复抄送区审计局  ! 区财政《局应将?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及调:整,情况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抄《送区:审计局对于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在其委?派的财务监》。理完成项目审—价出具财务审核报】告后将?财务审核报告同时】转送区审计局并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将竣!工资料报送区审【计局  《 区建设交通委应将!。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批复抄送区审计!局,:并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抄告区审计局  !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将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区审计局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 !  第?六条 (计》划管理) 》  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区审计—局对已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且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纳入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储备计划库并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 《  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进—行分阶段、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 区审计局在组【织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可以根》据需要?对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  【 ,第七条 (工作【。方案:),   区审计—局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可以?。制定年度《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目标】等被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区审?计局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或《审计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工作    第】三章:  审计《实施   》 : , 第:八条 ?(审:计监督范围)  】 对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由区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审计 《  对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以下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审计【局可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审?计   对》。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以【及其他特《定事项的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以下的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要求》也可以直《接,组,织审计   第九】条 (审《计,组织形式)  【 区审计局在组织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受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应根》据,区审计局的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所需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区审计局应!当,加强对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  参?加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工程审价等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十条 《(审计通知书) 】  区审计局应当】在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特殊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区,审计局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一条 》(审:计重点内容)   !区审计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应当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工程?成本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 对跟?。踪审计的项目区审计!局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所处阶】。段,和具体进度对—相关事项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区审计局以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基: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 第四章 》。 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    !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   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区审计局;自接【到审计报告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  区审计局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部门?   第《十三条 (》处理处罚《)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区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其中对—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区审计—局,应当责令建设单位】纠正;?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  其中对改变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区,审计局应当予以【。制止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进行?经营活动的收—。缴其经营收益   !第,十四条 (整—改检查)   区审!计局应当适时了【。解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区审计局【应当责令执行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相关责》任     【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区审【计,局,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向区审》。计局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区审》计局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责令交!出、改正必》要时经区审计局负】责人批准封存—被审计单位涉—及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有关账册!资料  《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社会中介机构—在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出【。具虚:假报告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由有关部门视情况!依法给予劝诫、取】。消委托资《格,或者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任务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  :第十六?条 :(内审监督) 【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监督】并接受区《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中介机构责任)!  : 相关单《位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聘请?的单位报告   第!十八:条 :(救济途径) 【  被审计单位认为!区审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 第:六章  附  则 ! ,    第十【九条 ?(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徐府》发〔2016〕【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