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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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2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6】号公布 根据2【018年5月3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21年第34】号
?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9月7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2021年1】2月2?3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
】。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内容包括岸线】长度、使用用途、泊!。位吨级、《通过能力等”;第】二项修改为》“申请人情况及相关!材料”?
: 二、—。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批准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取得岸!线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批准文件失效”
】。
: 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码头等【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应当按照本办【法开展岸线》使用审批
—第三条 《港口岸?线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港》口规:划坚持深水深—用、节约高效—、合理利《用、有序开》发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的港—口岸线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实施对港—口深水岸线的使【用审批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港!。口岸线含维持港【口设施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 港口岸线】分为:港口深?水,岸线和非深水岸线港!口深水岸线和非深水!岸线划分标准及【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 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港口岸线!。使用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内容包括岸线长!度、使用用途、泊】位吨级、通过—能力等;
】 :(二)申请人情况】及相关材料;
】 (三)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 (四)海—事,、航道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的意见;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前—款规定的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样式由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定
:
第七条 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第八条 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使用的岸线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申,。请材料转报至—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 , 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意见】后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交通【运输部?
《 交通运输部【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后进行审—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
第:九条 申请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初!审和转报工作
! 交通运输部应!当在收到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审批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岸【。线使用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十》条 港口岸线使用】申请审查、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港口】规划;
》 《(二)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岸线使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
— (四)岸线使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五)岸线使用方案!是否满足航道、通】航安全?。的相关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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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由国务院】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同》时抄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对港!口建设?项目提出行业意见时!一并提出岸线使【用意见
】 由国务院》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其他建设项目—。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批、核准!之前征求交》通运输?。部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的,意见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指!建设项目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港口:岸线使用《申请的应《当出具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 , 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且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设施【项目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或者交通【。运输:部关于?使用港口岸线—的意见不予批—准港口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第十四【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在相】关政府网站》发布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情况的信息
—
第十五条 批准】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取得》岸线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批准文】件失效
】 批准文件》失效:后如继续建设—该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应当—重新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
】
第十六《条 港口《岸线使用有》效,期不超过《五十年超《过期:。限继续使用》的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在】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批】准使用港口岸线后】如因企?业更名?或者控股权转移【导致岸线实》际使用人发生改变或!者,改变批准的岸线【用途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十八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十九条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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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港【口岸线?使用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岸:线使用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港口岸线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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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准擅自?使用岸?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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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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