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201!2年5月22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6号《公布 根据2018!年5:月3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21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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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9》月7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202—1年12月》2,3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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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内容包括岸线】长度:、使用用途、泊位吨!级、通过能力等【”;第二项修改【为“申请人情况及相!关材料”
— : 二?、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批,准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取得岸线》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批准文件失—效”
【 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码?头等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应当—按照本办《法开展岸线使用审批!
第三条》 港口?岸线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港,口规:划坚持深水深—用、节约高效—、合理利用》、有序开发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的港口岸线—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实施对—港口深水《岸线的使用审—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港口岸线含—维持港口设施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 ? 港口?岸线分为港》口,深水岸线和非深水】岸线港口深水岸线和!非深水岸线》划,分标准及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 :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港口岸线使用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内《容包括?岸线长度、》使用用途、泊位吨】级,、通过能力等—;
? ? (二)《。。申请:。人,情况及?相关:材料;
》 : (三)》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四!)海事、航道—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的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前款规—定的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样式由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定【。
:第七条?。 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 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使用—的岸线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申请材料【转报至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 ,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意见后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交《通运输部《
《。 交通《运输部?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后进行审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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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申请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初审》和转报工作
】 : 交通?运输部应当在收【到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审批【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 岸线使用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第十?条 港口岸线使【。用申请审查》、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港《口规划;
— (二)【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岸线使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
— (四)岸线使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
》(,五)岸线使用方案是!否满足航道、—通航安全的相关要】求;
《 ?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由国务院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同时抄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对:港口:建,设项:目提出行业意见时】一并提出《岸线使?用意见
】 由国务院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其:他建设项目》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批、核准之前!征求交通运输—部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的意见
— ,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指建设项目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港口岸线【。使用申请的应—当出具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 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且【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设施项目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或者交通运输部】关于使用《港口岸线的意见不】予批准港口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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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在相?关政府网站发布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情况的!信,息
第十五条【 批准?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取得岸线【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批》准文: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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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失?效后:如,继续建设该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应当重新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港口岸线使【用有效期不》超过五十《年,超过期限继续—使,用的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在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批准使用《港口岸线后》如,因企业更名或者控】股权转移《导致岸线实际使【。。用人发生改》变或者改变批准的】岸,线用途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八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十九条!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港口岸线使】用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岸线使】用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港口岸!线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一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准《。擅自使用岸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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