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9—月2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河系《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和水价—形,。成,的调节作《用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管理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
第》七条 鼓励研究【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状况?对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作出总体部【署
?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的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全】省区域?综合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设:区的市区《域综合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全省区!域综合规《划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县(市、—。区)区域综合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全省、设区】。的市区域综合—规划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河道《、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地下水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合—理配置、《。利用调入水鼓励开发!。、利用再生水、【。矿坑水、微咸水【、,海,水等水资源
—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对雨水的收!集和利用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修》建蓄水池《、水窖等蓄水—工,程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水资源量
【 第十五条 鼓励!各,类投资者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应当《服从有关《专业:。规划实行有》偿使用
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兼顾防洪、供水!。、灌溉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事—相邻的不同行政区域!不得:单,方面修建引》水、:截(蓄)水、排水等!对,边界河道和跨行政区!域河:道的水量、水质及】防汛抗旱有》影响的?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第三章 【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全省重点水域以及重!点区域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前款规定外的水】域和区域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八条 本省》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源、水环境的!保护并?。根据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农村》集中:。供水改善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 ,第二十条 本省实】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级环境—。保护、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监测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在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区域【地下水评价根—据,。地下水评价结—果、供水水》。源情况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在地下水超】采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订计划《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限制取水量并—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采!取措施增加地下水】的有效补给》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开?凿新的取水井对【已有的取水》井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替代水?源,调整取水布》。局缩减取水量逐步关!闭取水井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一般?。不得:开,凿取水井确需取【用地下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安排通过核减其他】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和!年度用水《计划进行《合,理配置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不—得开凿新井取用地】下水对原经过批准】取用地下水的应当改!接自来?水限期封闭原取【水井未?按要求?封闭取水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闭—所需费用由原使用】者承担?
, ,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开采地下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开凿】取,水井
任何施工!单,位,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
】。 第?二十六条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需疏干排【。水,。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地下水评【价预测加《强监:测,并采取措施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和破】坏
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体污染【、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 第二十七》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和水域的活】动以及向水》体排污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按照】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方式!作业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河道、湖】。泊,。、水库、渠》道内弃置垃圾—、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 , 第三十条 在河道!、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建筑物、】构筑物铺设》管道、缆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因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负担扩建、改建【的费用和《损,失补偿但是原有工】程设施属于》违法工程的除外【。。
,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设:立标志?其中跨?。行政区域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划定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围堤、建房、】葬,坟,等活动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
》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宏观调?配,
省《、跨设区《的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经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设区的—市、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订【。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
制订水—量分配?方案应?当充:分考:虑流域与行政区域】水资源条件、供用】水历史与现》状、未来发》展的:供水能力与用—水,需求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关系统筹兼】顾地表水与地下【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统筹安排生活、【生产与生《态环境?用水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引黄、南】水北:。调等调入《水和本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
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以及调水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条件、河!流水系分布和工程布!局特点建《立河道、湖泊—。、水库、渠道—联动的水网体系【
第三十六【条 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订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三十七】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直接【。从河:道、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 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并:缴纳水资源》费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取水权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
第:。五章 水《资源:节约使用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供需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不同时期全【社会:。节水:目标建立、完善【。节水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节约【用水资金《的投入?支持农业节水—灌溉、节水设施技】术,改造、节水技术研究!。推广:。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投资》节水工程建设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水技术《、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各种媒介为》全社会节水》提供服?务宣传节约》用水政策和常识【
: ,第四十二《条 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第:四十三条 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改进用《水工艺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单?耗提高水的利用率】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节水工作在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配:套农艺、《。生物等节水》技术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使》用抗旱节《水作物品种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农业节水奖励—。政,策对:定额内用水的根据】节水量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节水灌溉发展!规划及节水灌溉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并!及,时向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部门:节水灌溉发展情况】。
: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宣传节!水灌溉的补助政策】公示节水机械—设备补贴范围引【导农业生产者自【主参与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者在节水灌溉发【展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和提倡企业!使用再生水新建【供水设施的同时【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的应当逐【步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第四十九条 服务!业用水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节约—。用,。水措施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用水】效率耗水量大的应】当安装并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洗浴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水进行实》。。时监控
》 第五十一条 经营!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的服务行业!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工》艺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根据用水】定额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不同性质】的混:。合用水应当分别安装!计量设?施
经营—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的服务行》业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私接管【道取水严禁擅自拆改!计量设施《
?。第五十二条 鼓【。。励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居民生活用水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加强节水—管理对已使》用非节水《型产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逐步更!换或者进行节水技术!改造
?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和其他水《源地的水作》为,景观用水《
景观用—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园林绿化应当优【先种植耐旱型花草树!木推广节水灌溉方】式
第五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器】具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更换为节》水,型设施、《设备和器具
】第五十五条 取用】水应当安装》合格的?计量设备按》。计量缴纳水费或者】水资源费禁止—实行包费制
】。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应当分别《计量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备;农业!灌溉应当实行计【量用:水暂时不《具备安装计量—设备条?件,的应当采用替—代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城镇:。生活用水应》当分户安装计量设备!
: 禁止无计量设备】取用水用水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备或者未及!。时更换已损坏的【。计量设?备,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用水量
—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和执法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 水事纠纷!处理应当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防洪安全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协:。。商和处理
》 第五十七条 发!生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水事纠纷!时纠纷各方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政专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政监督检】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水政—执法行为其设立的水!政监察机构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水《政监察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秉公执法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监督检查—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事案件
》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和!控告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河系管理机—。构、水政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执行》。水资源规划》的;
(二)】不依法核发许—可证、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
!(三)拒不》执行水量《分配:方案的;
(】四)不?按照规定收取—水资源费的》;
(》五):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开凿:取水井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对已:开凿的取水》井责令限《期封闭;《逾期不封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闭所需费用由—原,使,用,者承担?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 (一《)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在》其他区域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