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9月2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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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河》系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和,水价形成的》。调,节作用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管理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
】 第:七条 鼓《励研:究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状况对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作出总体部署
【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的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全:省区域综《合,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设区的市区域综】。合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全省区域综合规【。划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市、《区,),区域综合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全省—、设区?的市:区域:综,。合规划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河道、!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地下水《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合理配置、利用】调入:水鼓励开《发、利用再生水、】矿坑水、微咸水【、海:水等水资源
— ,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对:。雨水的收集和利【用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修建》蓄水池、水窖等【蓄,水工程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水《资源量
第十】五条 鼓励各类【投资者?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应!。当服从有《关专业规划实行有偿!使用
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兼】顾防洪、供水—、灌溉?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事《相邻的?不同行?政,区,域不得单方面—修建:引水、截(蓄—)水、排水等对边】界河道?。和跨行政区域河道】的水量、水质及防】汛抗旱有影响的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第三章 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
《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全省重点水域以【及重点区域》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水域和区域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八条 本省—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源、水环境的—保护:并根据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农村集!。中供:水改善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 第?二,。十条 ?本省实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级环境保护】、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监测—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在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区【域地下水评》价根据?地下水评价结—。果、:供水水源《情况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在【地下水超采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订计划—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限制取水量并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采取措!施增加?地下水的有效—补给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开凿【新的:取水井对已有的【取水井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替代水源调整】取水布局缩减取水】量逐步关闭》取水井
》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一般不《得开凿取水井确【需,取用地下《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安排通过核【减其他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和年度用水计—划,进行:合理配置《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不《得开凿新井取用【地下水对原经过批】准取用地下水的【应当改接自来水限期!封闭原取水井未按要!求,封闭:取水: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闭所【需费用由原》使用者承担》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开,采地下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开凿取《水井
任—何,施工单位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
第—二十六条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需疏干】排水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地下水评价预!测,加强监测并采取【措施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和:。破坏
》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体污染】、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和水域》的活动以及向—水体排污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按照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方式作业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河!道、湖泊、》水库:、,渠道内弃《置垃圾、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 第:三十条 在》河道、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建筑物》、构筑物铺设管道、!缆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因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负担扩】建,、改建的《费用和?损失补偿但是原有】工程设施属于—违,法工程的除外
【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设立标志!其中:跨行政区域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划定
【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围堤、】。建房、?葬坟等活动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
: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宏观调配
省、!跨设区的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经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设区的》市、:。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订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
制!订水量分配方案应】当,充分考虑流域与行政!。区域水资源条件【、供用水《历史:与现状、未来发展的!供水能力与用水需】求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关系统!筹兼顾地表水与【地下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统筹安!排生:活、生产与》生态环境用水
】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引黄—、南:水北调等《。调入水和本》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
】 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以,及调水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条件、河流水系分】布和工?。程,布局:特,点建立河道、湖泊、!水库、渠《道联动的水网—体系
第三十】六,条 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订》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三十?七,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直接!从河:道,。、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 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并,缴纳水资《源费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取》水权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
第—五章 水资源—节约:使用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供需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不同时期!全社会节《水目标建立、—。完善节水制度—和激励机《制
: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节约用水资金的【投入:支持农业节水灌溉、!节水设施技术改造、!节水技术研究推广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投资节?水工程?建设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水技术、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各种:媒介为全社会节水】。提,。供服务宣传节约用水!政,策和:常识
第四十二!条 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四十三?条 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改进用水工》艺,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单耗提高】水的利用率
—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节水工作在】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配,套农艺、生物等节】水技术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使用抗旱节水!作物品种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农,业节水奖励政策【对定:额内用水的根—。。据节水量《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节水灌溉】发展规划及节—水灌:溉,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并》及时向?。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部门节水灌—溉发展情况》。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宣《传,节水灌溉的补—助,。政策公?示节水机械设备补贴!。范围引导《农业生产者》自主参与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者在节水灌溉发展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和提倡企!业使用再生水新【建供水设施的同时】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的!应当逐步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第四十九—条 服?务业:用水: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节【约用水措施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用水效率耗水量大】的应当安装并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洗浴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水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十一条! 经营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的《服务行业《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工艺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根据》用,。水,定额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不:同性质的混合用水应!当分别安装计量设施!
: 经营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的服》务行业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私—接管:道取水严禁擅自拆】改计量设施》
第《五,十二条 鼓励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居民】生,活用水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加】强,节水管理对已使用】。非节水型《产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逐步—更换或?者进行?节水技术改造—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和其他水!源地的水作》为景观用水
景!观用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园林】绿,化应当优先》种植耐?旱型花草树木推广节!水灌溉方式
— :第五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器具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更换为节水型!设施、设备和器具】
第五十五条 !取用水应《当安装合格的—计量设备按计量【缴,纳,。水费或?者水资源费禁—止实行包费》。制
: :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应当分别计量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备;农业灌溉】应当实行《计量用水暂时不具备!安,装计量?设备条件的应当采】用替代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城镇生活用水应【当分户安装计量【设备
《 禁止无计》量设备取用水用【水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备或】。者,未及时更换已损坏】的计量设备》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用水量
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和】。执法监督检查
】 第五十六条 水事!纠纷处?理应当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防洪安?全,。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协商和《处理:
第五十—七条 ?发生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水!事纠纷时纠纷—各方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政专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政监督!检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水政执法行为其设!立的水政《监察机?构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水政监察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秉公执法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监,。督检查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事案件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和控告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河系管理机构【、水:政,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执行水!资源规划的;
!(二:)不依法《核发许可证、—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
! (三)拒不执行!。水量分配方案的;】
(四)不【按,照规定收取》水资源?。费的;
《 (五)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开凿取水《井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对已开凿的取水!井责令?限,期封:闭;逾期不封—。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闭】。所需费用《由原使用者承—担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一】)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其他区域—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章 附则
》。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