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通过 根据—20:17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其【他国有资产》。投资以及以政府投资!和其: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代建、咨询服!务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 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并通报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
, , 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第六条 审【计机:关,。。审计国家建设项目】所必:需的审计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国家》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批准的国家建设项目!计划和有关文件同时!抄送本?。级审计机关
— , ,第八: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国?家,建设项目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 第九条 》审计人员办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国《家建设项目计划以】及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重点《编,制年度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计划审—计机关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抄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下列:国家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组织审计—
(一)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
?。 :(二)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审计《的,。;
(三)其他!需要审计的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法定《资格、资质的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第十二条 —。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国家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和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审计机【关,和,建设单位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
【 第十三《条 社会中介机构】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不得出具虚—假,报告: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负:责本级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建设【项,目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 :第十五条 国家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可以:利用有关部门、单位!有效的审核或者审计!结果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工作
【审计机关《有权就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报送下》列资料
(一】。)项目前期立—项文件、《有,关,。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文本;?
(二)—项目管理《中涉及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包括造》价书、施工》图、设?备材料采《购单、工程计—量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关—会议纪要等;—
(《三)银行开户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
第三—章 :内容和程序
】第十九条 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三)—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四)有?关税:费计缴情况;
!(,五)建设成本—核算: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审计事项—;
(二)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三)【尾工:工程和预留资金情】况;
? (四)建设资金!节余及分配、基【本建设收《入的核?算情况?;
(五)【。投资:效益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计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竣工决算审—计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订立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施工【合同或者组织招投标!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或者—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建设项目》已经竣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审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实》施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审计期限审!计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可以对?国,家建设项目逐—步实行绩效审计
!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可以对国家!建设项?目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应当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出—具,审计报告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依法】作出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一)违反规划、!土地、?拆迁:、招标投标、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
《 (二)未经国【家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咨》询服务等《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四)未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管理》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审?计机关作出》审计移送处理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国家【。建设项?目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索贿、!受贿:或者接受不》当利益的《;
《(,二)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 (四)对聘请的】专业人员的》审,。计,工,。作未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与被审计单位】、聘请的专业人【员、社会《中介机构串通—舞弊的;
—。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国家建设项》目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国家建设《项目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向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一)拒绝、阻碍审!计或者审计调查【的;
《 (二?)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 (:三)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情—况不真实的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付,出的工程价款超过审!计结果部分责令建设!单位:予以追?。回可以处多》付出工程价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出?具虚假报告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由有关部门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 (一)对社—会,中介机?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其资格证书;
】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19【9,。6年12月》10日公布的河【北省: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