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1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7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 第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 (四)省人民】政府认为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或者区《。域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建】筑工:。程也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范围的【。分类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予以【修订和?公布:
第六条 依法!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标准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
第七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
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不得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
【 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 :(二)按照确—定的工作级》别,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采用的资料》和有关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四)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评价《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为建设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应当编制该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 对依法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自收到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工作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建设单【位重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另行《提出评价报告审【定申请?。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纳入!政,府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的其他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未【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 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按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依,法,应当进行抗》。震设防的建》。设工程必《。须按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建设》单位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在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实施监!督检:查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
(四)发!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严重失实—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中有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查—处的:
国《家工作人员在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其行为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布的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