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1】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7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四【),省人民政府认为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或者区域【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建筑工程也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范围的分《类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予:以修订和《公,。布
第六—条 依法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标准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
第七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
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八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不得《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
】 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二)按照】确定的工作级—别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采用的资料和—有关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四)!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评:价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为建:设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应当编?制该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第:十一条 《对依法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自收到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工作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建设单位【重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另】行,提出评价报告审定】申请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纳:入政府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的其他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未—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 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按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依法》应当进?行抗:震设防的建》设工程必《须按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建设单位【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 (三)在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实施监】督检查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
!(四)发《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严重失实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中:有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查处的
国家!工作:人员在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其行为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 (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布的《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