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1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7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 第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四)省人民政【府认为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或者!。区域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建筑工程也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范围的分类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予以修订和公布
】 , 第六条 依法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标准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
》 第七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
!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八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不《得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二)按!照确定的《工作级别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采【用的资料和有—关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 (四?)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评价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为?建设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应当编—制该: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 对!依法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自收】到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工作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建!设,单位重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另行提出评价!报,告,审定申请《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纳入政府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的其!。。他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未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 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按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 ,。 依法?应,当进行抗震设防【。的建:设工程必须按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建设单【位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在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实施监督检查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
: :(四)发《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严重失实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中有》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查处的!
: 国家工作人员【。在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其行为》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布的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