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 第十条 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管!道保护的要求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  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能源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电信?等规划相协调 】 :第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根据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编制管道建!设规划并将管道建】设规划确定的—。。管道建设《选线方案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城乡规划《的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  【   纳入》城乡规划的管道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第?十三条 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光缆!等保持?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     !。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款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并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 ,    管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 第十四条 【。。管,道建设使《用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   依《法建设的管道通过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他人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影响:土地使用《的管道企业应当按照!管道建设《时土地?。的用途给予补偿 】 第十五—。条 :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已报送备案并符合开!工条件的管道项目的!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 第十—六,条 :管道建设《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管道建设使》用的管道产品及其附!件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 第十七》条 穿跨越水利工程!、,防洪设施、河—道、航道、》铁路、公路》、港口、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市政设施的管道的!。建设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 第十八条 —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管》道沿:线设置管道标志管道!标志毁损或者安【全警示不清的管道】企业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九条 管道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 】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管】道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当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补偿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