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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补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非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补—。。助,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国有历》史建筑(以》下,简称:历史:建筑)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除国有产权》以外的历史建—筑   第三条 】 历史建筑修缮【补助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审议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相关具【体工作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五条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历史建筑—的日常?修缮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工作相?关具体工作》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构承担—   市财》政、城乡建设—、文物、《房管、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相关工作 —  第七条  【。历史建筑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历史建筑开展日!常巡查实《施日常?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 , 根:。据,历史建筑《修缮实际情况—修缮补助《资金分为一类和【二,类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专家评【。估认定需要》大修的保护责任【人可以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一类修!缮补:助资金:   【(一)历史建筑处】于损毁?。状态或者存在损毁危!险;   》(,二)建?筑物发?生变:形、倾斜、沉—降影响使用安全【;   (三)建】筑构:架中主?要承重构件残损需】要彻底?整修或者《更新 ?  保护责任人【按照历?史建筑保《护要求自《觉履行修缮》义,务后经专家评估认定!不满足申请》一类修?缮补助资金要求的】。可以申请二类修【缮补助资金 —。  :保护责任人》的确定依照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组,织编制下一年度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计划修缮补助【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经批准?的年度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计划不!得擅自变更遇—突发事件或者—发生重大险情—需要对历史建筑【进行紧?急排:险,的由保护责任人上】报历史建筑所在【地的:职,能部门?经历史建《筑所在地的职能【。部门确认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追加修缮补—助资:金 :  前款规》定,的历史建筑》所在地的职能部门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定   第十【条 : 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计划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修《缮补助资金修缮补助!资金已经从其他资】金渠道列支》的,不再安排   【第十一条  申【请修:缮补助资金》保护责任《人应当于每年—9月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书;   (二【)权属?。证明材料、保护【责任: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及银!行账户等;   】(三:)承诺按照修—缮技术要《求、修缮图则进【行修缮的书面材料;!  : (四?),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材《料  ? 第十二条  修缮!。补助资金申请提【出,。。后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审核每年1】。0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请修缮补助!资金的历史建筑【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度修《缮计划列入修—缮计:划的应?当告知保护责任【人修缮补助的相【关要:求;  《。 (二)编制保护】措施保?护措施的编制应当符!。合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要求:内容包括修缮进度】计划、具体措施【和资金预算等内容;!   ?(三)评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保《。护措施进行评议并】由专家出具评议意】见;   (—四)检查修缮工【程竣工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修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整改意见》。申请人?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五)!拨付修缮工程经检查!。合格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公示期【满后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拨付修缮【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拨付】修缮补?助资金   (【一)擅?自,变更保护措施内容】的;   (二【)修缮工《。程质:量、:。风貌不符《合保护要《求的:; :。  (三)未—。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 》  (四)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历史建筑《修缮补助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一类》修缮补助每平—方米不超过一千【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经专家》评估认定为以—木结构为主》。。修缮的历史》建筑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一千《五百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   》(二:)二类修缮》补助每平方米不【超过五?百,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同一历史建筑五【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修缮补助资金】因不可抗力导致【同一历史建》筑在五年内再—次面临损毁》危险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安排修缮补》助,资金   》(,一,)已编制修缮图则】、修缮计《划与资金《预算的;《   (二)—历史建筑《濒危需要抢救的; !。  (三《。)经组织专家认【定需要优先予以【保护的   第十六!条  历史建筑修】缮依法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八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申!请人通过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修缮补—。助资金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溧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