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3日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文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对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实施跟踪督》查市招标投标办及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密切关—注新政?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定期?情,况报送机制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或市招标投标【办
?。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231164【17、546—14788*5【047?。。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3日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
》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非进场《招标:项目的招标》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不进入》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 招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非?进场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下列国家》或者本市《指定的媒介范—围内选取发布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 人】依法组建可》以经申?请后在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二)招【标人应当自》行保存下《列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资料备查》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2、投标人—情况;
3、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报告:;,
5《、开标评标过程录】音录像存档》文件;
》 6、否决投—标情况;
— 7、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经?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 8、中标结果】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9》、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情【。况说明;
【。10:、承诺中《标人具备与本标段工!程规模要求》相,匹配的?。资质并承担相应后果!的承诺函《;
11、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有投诉或《者,。举报时招标人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前款要求!的备查资料招—标人未能按》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要《。求提供资料的按【最不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处?。理
非进—场,招标:项目在招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在网《上自行?报送招标投标情【况信息?并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非进—场招标发包交易【登记中标人超—越资质许可业—务范围的办理部门】不予办理《,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二、关—于设计(设》计勘察合并》。招标)?招标的提《前启:动
招》标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启,动招标设计招标【或者设计勘》察合并招标》可以在工程报建前启!。动招标?人在启动招标时【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风险!承诺书承诺承担招】标失:。败,风险责任后》启动招标程序—
三、关于批】量招标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开展批量!招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开展批量招标
【。 , 1、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的多【个单独立项、类【。。。型相同、标准—统一的同《类工程合并成—一个或者《。数个标段《进,行,招标的;《
: 2:、不同?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的结《构紧密相连的—工程合并成一个标段!进行招标的
】(二)招标人在启动!批量招标时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启动批量招标!程序;
(三)!招标人应当对批量招!标每个?标段中的每个项目】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当对批量招标每个】标段中?的每个项目分—别进行?投标报价不》同,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相同时】应当单价相同;
】 :(四)?每个标段评》标时应当将每—个项目的投标报价】合,并成一个总报价进】行评审每《个标段施工评标【办法应当按照最大】的,单个:项目规模要求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按照批量项目工】程规模的《总和设?置;:
(五》),投标:。人应当按《照批量招标》的建设工程规—模配置相《匹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批《量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担任该标段中三个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关—于预选?招标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进行《预选招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开】展预选招标
— 1、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2!、,日常经常性发生的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维修、给排!水维修等工程且明确!。列入年度《预算计划
【。(二:)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预选招标应】。当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56号)有关规定执!行;
? (?三)日常经常性【发生的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维修、给排水维【修等工?程预选招《。。标,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招?。。标人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结算的招—标时可以依据—历年的结算情—况预编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报价后—工作量发生》变更时单价不变工】作量按实调整;【招标人采用定额方】。式,结算的招标时可以不!编制工程量清单直接!采用费?率报价;《。
?2、技术标》编制应?。当包括日常巡—查方案、养护施【工方案和安全文【明措施;评标办法应!当将投标报》价,、日常巡查方—案、养护施工—方,案、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作:为主:要,。评审因素;》
3、》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特征确定一个或者】多个中标人》每名中标人应—当有相对应的承揽范!围招标文件中可以】明确:若有中?标人无法《实际实施工程时在】。其他中标人中进【。行调整的原则
!。(四)?日常经常性发生的】房屋修缮工程预选】招标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技术标编制应当根据!当,年预计修缮》工程的?。特性设定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措施和现场—沟,通协调机《制;
《 2、评标办法【应当将投标报价【、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措施和现场沟通【。协调机?制、人员配置等【作,为主要评审因素【
, 五、关于不招】。标情形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申请不进行招】标时: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市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实施
》六、关于投标人【筛选: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筛选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招标人应当通过【单位决?策约束机《制确定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方!式及筛选条件;
】 (二)》招标人应当在合【理范围内设定投标】人筛选?条件投标人》筛选条件《限于投标人》的信用、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以及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信用【是指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的企?业信用评价行—政处罚是指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两年【内在:工程建?设相关的活动—中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投:标人筛选条》。件和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三)采用《。投标人筛选的招标人!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确【认其是否符》合投标?筛,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发出:招标文件; 投标】筛选:的相关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七、关于暂估价招标!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暂:估价招?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暂估【价,招标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
!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需: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配电—设备、防火消防设】备、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等重要设【备;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钢材、商》品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桩,、水泥?等结:构性建筑材料和外】。墙保温系统、—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建筑石材、!建,。筑门窗等重》要材料
(二】)进场招标的项【目涉及前项第一种】情形:的暂估价《专业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其中!涉,及住建部现有资质序!列的专业工程应当严!格按照资质要求设】。定投标人资》格并进场招标;【涉及住建《部已:取消的资质序列的原!专业工程可以—由招标人按照—专业工程要求自【行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一条】关于非?。进场招?标项目的第一—款,有关规定执行;【
: (三?)非进场招标项目】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及!。前,项第二、第三种【情形的暂估》。。。价重要设《。备、材料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一条!关,于非进场招标项【目的第一款有关规】定执行;
》 , ,(,四)在施工总承包】招标或工《程总承包招标时招标!人在其招标文件【中确:定每:个暂估价《专业工程招标的【招标人进《场招标的暂估—价专业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应当按!照,现行的施《工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制项目招标】人应当依据概—算批复中每》项专业?工程的?。概算额确定其发【包方式核准》或者备案制项目招】标人可以《依据设计《概算文件《中每项专业工程的】概算额确定其—发,包方式
—八、关于定标澄清】
: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标复核澄清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施》工招标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是否《采用定标澄清方式】不得在补充招标文件!及后续招《投标环节再》修改定标方式;
! (:二)招标人应当【对定标复核》澄清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及录音】录像所有《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 九、关于评标】。专家抽?取
(一—)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并上传?招标文?件时:明确评标委员会专】家专业构成并设置备!选专业;
【(二)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招标人可【以提出主要专业【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1名资深】专家;
(三)!电脑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无法《满足评标需求—时招标人可以提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书面申请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十、》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暂停
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公告发布》期间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在公告!发布结束后暂停招投!。标活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暂停其中涉及招【标条件?、资格?条件:、标:段划分、评标办【法,等重要?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本次报名作废;
! ,(二)采用投标筛选!未,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投:标筛:选或:招标:文件其他违规情形】可以:通过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等方?式修:。。正后恢复招标投标】。活动:;
《(三:)招标?人,在招标暂停后恢复招!标、重新招》标的应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整改合格【后予以恢复》
?十一、其它
【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的特定》。人员参加开标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技!术负责人或者拟任该!项目的负责人均可】参加开标;
】(二)中《标结果公告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可以同步《。。发出中标《通知书;
》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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