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3日?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文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对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实施】跟踪督查市》招,标投标办及》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密切关《注新政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定期情况!报送机制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或—市招标投《标办
《 特此?通知
?。 :联系:电话2311—。641?7、546147】88*?5047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3日?。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
《 ,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非进场?招标项目的招标【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不进入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 招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非!进场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下列国家或者本!市指定的媒》介范围内选取发布】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 人依】法组建可以经申请后!在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 (:二):招标人应《当自行保存下—。列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资料—备查
《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投标人情况;
【。 3、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报告;
!5、开标评》标过程录音录像【存档文件;》
6、否—决投标情《况;
7—、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经—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8,、,中标结?果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 9、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情况说明;
】 , 10、承诺中【标人具备与本标段】工程规模要求相匹配!的资质?并承担相应后果的】承诺函;
11!、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有投诉或者】举报时招标人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前款要求的—备查资料招标人未能!。按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要》求提供资料》的按最?不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处理
— 非进场招标【项目在?招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在网上自行》报送招?标投标情《况信息并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非进场招标发—包交易登记中—。标人超越资质许【可,业务范?围的办理部门不【予办理?,,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二、:关于设计(设计勘察!合并招标《)招标?的提前启《动
: 招标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启动招《标设计招《。标或者设计勘—察合:并招标可以在工【程报:建前启?动招标人在启—动招:标时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风险承诺》书承诺承担招标失败!风,险,责任后启动招—标程序
三【、关于批量招标【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开:展批量招《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开展批量招】。标
1、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的多个单】。。。。独立项、类型相同】、标准统一的—同,类工程合并成一【个或者数个标段进行!招标的;
2】、,不同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的结?构紧密相连的工程】合并成一个标段进行!招标的
》 (二)招标人在启!动批量招标时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启动批量招标程序!;,
(《三)招标人应当【对批量招《标每个标段中的每】个项目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当对批量招!。。。标每个标段》中的每个项目—分别进行投标报价不!同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相同时应》当单价相同;
】。 (四)每个标【段评标?时应当?将每个项目的投【标报价合《并成一?个,总,报价进行评审每【个标:段施:工评标?办,法应当按照最大的单!个项目?规模要求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按照批量项目工】程规模的《总,和设置;
(五!)投标人应当按【照批量招《标的:建设工程规模配置】相匹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批量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担《任该:标段中?三个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关于预《选,招标
《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进《。行,预选招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开展【预选招标
》 1、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2、日常《。经常性发生的—。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维修、给排水!。维修等工《程,且,明确:。列入年度预算计划
! (二)》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预选招《标应当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56号)有【关规定执行;
【 :(,三)日常经常性【发生的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维《修、给排水维修【等工程?预选招标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招标人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结算】的,招,标时:可以依?据历年的《结算情况预编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报价后工作量发生!变,更时单?价,不变工作量按实【调整;招标人采用】。定额:方式结算的招标【时,可以不编制》工程:量清单直接采用【费率报价《;
《2、技术标编制应当!包括日常巡查方案、!养护:施,工方案和安全文明措!施;评标办》法应当?将,投标报价、日常【巡查方案、养护施】工方案、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作为主要评审因素!。;
3》、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特征确定《一,个或者多个中—标,。人每名中《标人应当有相对应的!承揽范围《招标文件《中可以明确》若有中标人无—法实际?实施工程《时,在其他中标人—中进行调整的—原则:
?(四:)日常经常性—发,生的:房屋修缮工程—预选招标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1:、技:术标编制应当根据】当,年预计?修缮工程的特性【设定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措施和现场》沟通:协调:机制;
2【、评标办法应当【将投标报价、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措施:和现场沟通》协,调机制、人员配【置等作为主》要评审?因素
《 五、?关于不?招,标情形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申,请不进行招》标时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市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实施
六、关】于投标人筛选
】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筛选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招标—人,应当通过单位决策】约束机制《确,定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方式及筛选条】件;
《 (二)招标人应当!在合理范围内设【。定投标?人,。。筛选条件投标人【。筛,。选条件限于》。投标:。人的信用、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以及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信用!是指:。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的企!业信用评价行政处罚!。是指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两年内在《工程建设相关的活动!中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投标人?筛选:条件和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 (三)采用【投标人筛选的—招标人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确《认其是否符合投标筛!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发出招标文件】; 投标筛选的相】关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七、关于《暂估价招标
—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暂估价招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暂—估,价招:标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需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配电设备、】防火消防《设备、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等重要设备;—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钢【材、商品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桩【、水泥等结构性建筑!材料和外《墙保:温系统、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建】筑石材、建筑门【窗等重要材料—
(二)—进,场招:。标,的项目涉及前项【第一种情形的—暂估价专《。业,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其中?涉,及,。住建部现《有资质序列的专业工!。程应当严格按照【资质要?求设定投标人资格并!进场招?标,;涉及住建部—已,取消的资质序列【的,原专业工程可—。以由招标人按照专业!工程要?。求自行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一条关于非】进场:招标项目的第—一款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进场招标项】目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及前《项第二、第三种【。。情形的暂估》价重要设备、材料】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一条关于非进】。场招标项目的第【一款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施工?总承包?招标或工程总承包招!标时招标人在—其招标文件中确【定每个暂估价—专业工程招标的招标!。人进场招标的暂估价!专业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应当按照现】行的施工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制项目—招标人应当依—据概算批复中每项】。专业工程的概—算额确定其》发包方式核准或【者备案制项目招标】人,可以依据设计概【算文件中每项—专业工程的》概算额确定》。其发包方式》
八、关于定】标澄清
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标复核【澄,清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施工招标《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是否采用定—标澄清?方式不得在补充招】标文件及后续招投标!环节再修改》定标:方式;
《 (?。二)招?标人:应当对定标复核澄】清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及录音录像所!有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九》。、,关于评标专家抽取】
, (一《)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并上传招!标文件?时明确评《标,委员会专家专—业构成并设置备选专!业;
《 (二)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招标人可以》提出主?要专:业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1名资深】专家;
(【三)电脑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无法?满足评标需》求,时招标人可以提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书面申请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 十、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暂】停
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公告发布期间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在公告发布【结束后暂停招—投标活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暂停其?中涉及招《标条件、资格条【件、标?段划:分、:评标:办法等重要》。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本?次报名作废;
!(二)采用》投标筛?选,未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投标筛?选或:。招标文件其他违规情!形可以通过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等方》式,修正:后恢复?招标投标活动—;
(三)招标!人在:招标暂停后恢—复招标?、重新招标的应向市!。招标投标办》或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整改合格】后予以恢复
】。十一、其它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的特定】人员参加开标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技】术负责人或者拟任该!项目的负《。责人均可参加开标】;
: , (二)中》标结:果公告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可以同步发】出中标通知书;【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