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
6.1 一般规定
6.1.1、6.1.2 本规范规定的工程结构加固用的水泥基灌浆料,系针对承重结构的加固用途设计的,况且又是对安全、质量要求仅达可接受水平的国家标准,因而,当遇到其他层次标准的要求还低于国家标准时,必须执行本规范的规定。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因灌浆料的粗骨料细而少,致使其弹性模量、徐变、收缩均显著大于混凝土,而更接近于水泥砂浆。故在混凝土增大截面加固工程中,宜优先采用粗骨料直径在10mm~16mm之间的减缩混凝土或自密实混凝土;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考虑采用灌浆料。这一点在设计人员的思想上必须明确,不应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6.1.4 这是因为浆料组分、配合比和工艺的任一改变,均有可能改变灌浆料的性能和质量。因此,一经变动,便应视为未经鉴定的灌浆料。这是为保证结构加固用灌浆料安全使用的一个重要措施,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