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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钢纤维混凝】土的安?全性:鉴定
《
《。
1?1.2.1 —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的几何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采】用异形纤维但不应采!。用,圆直钢丝切断型纤维!、波浪形纤维—。及直角钩纤维
!
? 2 【 ,熔抽型工艺仅—允,许用于?不锈钢纤维;不允】许用于?。碳钢纤维和合金钢】纤,。维
【 3 】钢纤:维的几何参数—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
【
11.【2.:2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钢纤维其《抗拉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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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对普》通混凝土应采—用,380级或》600级(》4,90级);
【
?
—2 对《高强:混凝土应采用60】0级(490级)或!1000级》(830级)
【
— 注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不锈【钢纤维
《
《
,11.2.3 当!钢纤:维用钢板制作时【允许用切断成型的】母材作抗拉强度试验!并用以表示钢—纤维的?抗拉强度等级—
?
,。
11.2.【4 ?抗拉强度等》级符合本《章第11.2—.2:条及第11.—2.3条规》定的钢纤维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单根—钢纤维在不低于1】5℃室温条件下应能!经受绕φ3圆—棒弯折90°不断裂!。的检验;
!
2 】 钢纤维表面不应】有油污?及影响粘结的—杂质且?不得有锈《蚀
—
11.2.—5 钢《纤维混凝《土采用的钢纤—维体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用于增强、增韧目的!时钢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1.2%~!2.0%范》围内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
【 :2, 当仅用于防【裂目的时钢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0.:5%:~1:.0%范围内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
:
—。 , 3 当》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场合时钢纤维—体积率应由设计单位!通过试配和检验【确定
《
:
11.2.6 !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性检验确】定的韧性指数Is不!应低:于5
【
11.2.7【 有?抗疲劳、抗冲—击要求?的钢纤维《混凝土其安全—性鉴定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通!过,专,家组设计的检验方案!的鉴:定
》。
:11.2.8 【。。 符合本章各条规】。定的钢纤维混凝土】可评:为,。对结构加固工程【适用的钢纤维增强(!或改性)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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