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裂缝注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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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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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封》闭、填充《混凝土?和砌体裂缝用的【注浆料应《按其所使《用粘结?材料的不《同,分为改性环氧—基注浆料和改性水泥!基注:。浆料改?性环氧基注浆料又】。分为:室温固化型和低温】固化型两种水泥【基注浆料又分为常】温环境用和高温环】。境用:两种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与《评定
】5.1?.2 采用符合】本规范安全性要求的!裂缝注浆《料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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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改性—环,氧基:裂缝注浆料应—按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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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常温环境》使用的改性水泥【基裂缝?注浆料?应按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50年进《行设:计;高温环境使用】的裂缝注浆》料应按用户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的】使用年限且》不大于30年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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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裂缝:注浆料凡被发现【有改变用料、—配合比?或工艺的情》况时:均应将其视为—未经鉴定的》注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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