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appraisal of engineering structural strengthening materials
GB 50728-2011
主编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1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28-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5、4.1.4、4.2.2、4.4.2、4.5.2、5.2.5、6.1.4、7.1.5、8.2.1、8.2.4、8.3.4、8.4.2、9.1.2、9.3.1、12.1.2、12.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12月5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 87号)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各种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和制品安全性鉴定方法的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和重点项目的验证性试验和检验试用;总结了二十多年来我国加固材料和制品的性能设计、质量控制和工程应用的经验,并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分析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检验和对检验效果的评估。据此,还对主要条文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19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结构胶粘剂、裂缝注浆料、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结构加固用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纤维复合材、钢丝绳、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和砂浆、钢纤维混凝土、后锚固连接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管理,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充分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使用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数据、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内,邮编:610081)。
本规范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湖南大学
福州大学
武汉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上海加固行建筑技术工程公司
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大连凯华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中连结构胶有限公司
湖南固特邦土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吴江得力建筑结构胶厂
慧鱼集团(太仓)有限公司
喜利得(中国)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加固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武大巨成加固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怡昌碳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同华特种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高永昭 梁坦 陈跃熙 梁爽 黄光洪 吴善能 王文军 张首文 贺曼罗 卓尚木 林文修 卜良桃 包兆鼎 王立民 张成英 陈友明 彭勃 孙永根 刘兵 张智 侯发亮 保英明 周海明 张坦贤 刘延年 黎红兵
本规范审查人员:刘西拉 戴宝城 高小旺 赵世琦 蒋松岩 弓俊青 邱洪兴 张天宇 石建光 高旭东 毕琼 单远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