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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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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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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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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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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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一)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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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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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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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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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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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条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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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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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将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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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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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建质《安〔201》4〕211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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