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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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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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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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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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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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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一!)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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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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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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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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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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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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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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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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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将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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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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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建质安—〔2014〕21】1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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