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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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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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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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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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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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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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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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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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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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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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存】档
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将》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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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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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建质安】〔2:014〕211【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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