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建标库

4  指示标线

4.1  指示标线的分类

4.1.1  纵向标线包括:

    a)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b)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c)  潮汐车道线;

    d)  车行道边缘线;

    e)  左弯待转区线;

    f)  路口导向线;

    g)  导向车道线。

4.1.2  横向标线包括:

    a)  人行横道线;

    b)  车距确认线。

4.1.3  其他标线包括:

    a)  道路出入口标线;

    b)  停车位标线;

    c)  停靠站标线;

    d)  减速丘标线;

    e)  导向箭头;

    f)  路面文字标记;

    g)  路面图形标记。

4.2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4.2.1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也可称为可跨越道路中心线)为黄色虚线,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一般设在道路中线上,但不限于一定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越线超车或转弯。

4.2.2  凡路面宽度可划两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双向行驶的道路,在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转弯时,应划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4.2.3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为单黄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400cm和600cm,一般线宽为15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线宽可采用10cm。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划法如图1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1线1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4.3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4.3.1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短时越线行驶。

4.3.2  同一行驶方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行道,并允许车辆变换车道或短时跨越车行道分界线行驶时,应划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4.3.3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一般线宽为10cm或15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线宽可采用8cm。设计速度不小于60km/h的道路,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600cm和900cm,如图2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设计速度小于60km/h的道路,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00cm和400cm,如图3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2线2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一

图3线3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二

4.4  潮汐车道线

4.4.1  车辆行驶方向可随交通管理需要进行变化的车道称为潮汐车道,以两条黄色虚线并列组成的双黄虚线作为其指示标线,指示潮汐车道的位置。

4.4.2  黄色虚线的宽度为15cm;线段与间隔长度应与同一路段的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一致。两条线之间的间距一般在10cm至15cm之间。在确保车行道宽度条件下,两条线之间的横向间距可适当调整。潮汐车道线划法如图4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4.4.3  应使用相应的可变标志、车道行车方向信号控制设施来配合实现车道行车方向随需要变化的功能,可配合使用相应的物理隔离设施。

图4线4潮汐车道线

4.5  车行道边缘线

4.5.1  车行道边缘线用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用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界时,也可称作机非分界线。

4.5.2  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用于指示禁止车辆跨越的车行道边缘或机非分界。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除出入口、交叉口及允许路边停车的特殊路段外,所有车行道边缘上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双向三车道及以下道路可不设置,但下列情况下应在车行道边缘施划白色实线:

    a)  道路的窄桥及其上下游路段;

    b)  采用道路设计极限指标的曲线段及其上下游路段;

    c)  交通流发生合流或分流的路段;

    d)  路面宽度发生变化的路段;

    e)  路侧障碍物距车行道较近的路段;

    f)  经常出现大雾等影响安全行车天气的路段;

    g)  非机动车或行人较多的机非混行路段。

     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一般线宽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的线宽可采用10cm,如图5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

图5线5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

4.5.3  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用以指示车辆可临时越线行驶的车行道边缘。跨越边缘虚线行驶的车辆应避让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

    在出入口、交叉口及允许路边停车路段等允许机动车跨越边缘线的地方,可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城市道路相邻出入口间距小于等于100m时,车行道边缘虚线可连续设置。

    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一般线宽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线宽可采用10cm。

    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00cm和400cm,如图6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6线6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

4.5.4  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的虚线侧允许车辆越线行驶,实线侧不允许车辆越线行驶,用以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在必要的地点,如公交车站临近路段、允许路边停车路段等,可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跨线行驶的车辆,应避让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

    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的一般线宽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的线宽可采用10cm。

    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的虚实线间距为15cm~20cm,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00cm和400cm,如图7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7线7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

4.5.5  机动车单向行驶且非机动车双向行驶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对向非机动车道之间应施划黄色单实线作为车行道边缘线。单向行驶的道路左边缘应施划黄色单实线为车行道边缘线。黄色单实线一般线宽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线宽可采用10cm,如图8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黄色实线车行道边缘线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

图8线8黄色单实线车行道边缘线

4.5.6  道路中央有永久性物理隔离设施分隔对向交通流时,靠近隔离设施的车行道边缘线应为白色实线;城市道路上采用活动护栏等可移动隔离设施分隔对向交通流时,靠近隔离设施的车行道边缘线可为黄色实线。

4.6  左弯待转区线

4.6.1  左弯待转区线为白色虚线,用来指示左转弯车辆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的位置。

4.6.2  左弯待转区线应在设有左转弯专用信号且辟有左转弯专用车道时使用,设于左转弯专用车道前端,伸入交叉路口内,但不得妨碍对向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

4.6.3  左弯待转区线为两条平行并略带弧形的白虚线,线宽15cm,线段及间隔长均为50cm,其前端应划停止线。在待转区内须施划白色左转弯导向箭头,导向箭头长300cm,一般在左弯待转区的起始位置和停止线前各施划一组,左弯待转区较长时,中间可以重复设置导向箭头,左弯待转区较短时可仅设置一组导向箭头,如图9所示。

图9线9左弯待转区线

4.6.4  在有条件的地点,左弯待转区可设置多条待转车道,如图10所示。

图10左弯待转区设置示例

4.7  路口导向线

4.7.1  在平面交叉口面积较大、形状不规则或交通组织复杂,车辆寻找出口车道困难或交通流交织严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辅助车辆行驶和转向。

4.7.2  路口导向线为虚线,实线段200cm,间隔200cm,线宽15cm。

4.7.3  连接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或机非分界线的路口导向线为白色圆曲(或直)虚线;连接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的路口导向线为黄色圆曲(或直)虚线,如图11所示。

图11线10路口导向线

4.8  导向车道线

4.8.1  设置于路口驶入段的车行道分界线称作导向车道线,用以指示车辆应按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的位置。

4.8.2  导向方向固定的导向车道线为白色实线,一般线宽为10cm或15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线宽可采用8cm。

4.8.3  导向车道线施划长度应根据路口的几何线形及交通管理需要确定,一般不小于30m。

4.8.4  可变导向车道线用于指示导向方向随需要可变的导向车道的位置。

4.8.5  可变导向车道线设置长度应不小于其他导向车道线的设置长度,施划了可变导向车道标线的导向车道内不应设置导向箭头。可变导向车道线应与可变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配合使用。进入可变导向车道的车辆应按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显示的指向行驶。可变导向车道线尺寸如图12所示。导向车道线设置示例如图13所示。

图12线12可变导向车道标线

图13导向车道线设置示例

4.9  人行横道线

4.9.1  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又称斑马线),既标示一定条件下准许行人横穿道路的路径,又警示机动车驾驶人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

4.9.2  道路交叉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中无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时,应施划人行横道线;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指示标志。

4.9.3  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或大于120°),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300cm,并可根据行人交通量以100cm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40cm或45cm,线间隔一般为60cm,可根据车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80cm,如图14所示。人行横道线的设置间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50m。

图14线13人行横道线

图14(续)

4.9.4  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中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应在到达人行横道线前的路面上设置停止线和人行横道线预告标识,并配合设置人行横道指示标志,视需要也可增设人行横道警告标志,如图15所示。人行横道预告标识为白色菱形图案,尺寸如图16所示。

图15路段人行横道线设置示例

图16线14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

4.9.5  一般应在综合考虑行人流量、行人年龄段分布、道路宽度、车流量、车辆速度、视距等多种因素后,确定人行横道线的设置宽度和形式。

    路面宽度大于30m的道路上,应在中央分隔带或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处的人行横道上设置安全岛。安全岛长度宜大于或等于人行横道宽度,宽度与中央分隔带相同或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图17所示。在安全岛面积不能满足等候信号放行的行人停留需要、桥墩或其他构筑物遮挡驾驶人视线等情况下,人行横道线可错位设置,如图18所示。

图17安全岛设置示例

图18人行横道线错位设置示例

图18(续)

    行人过街交通量特别大的路口,可并列设置两道人行横道线,使斑马线虚实段相互交错,并辅以方向箭头指示行人靠左右分道过街,方向箭头一般长度为100cm,如图19所示。

图19线15行人左右分道的人行横道线

4.10  车距确认标线

4.10.1  车距确认标线作为车辆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距离的参考,视需要设于较长直线段、易发生追尾事故或其他需要的路段,应与车距确认标志配合使用。

4.10.2  车距确认标线有两种类型:

    a)  白色折线:标线总宽300cm,线条宽40cm或45cm,从确认基点0m开始,每隔5m设置一道标线,连续设鼍两道为一组,间隔50m重复设置五组,也可在较长路段内连续设置多组,如图20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20线16白色折线车距确认线

    b)  白色半圆状车距确认标线:设置于气象条件复杂,影响安全行车的路段两侧,半圆半径为30cm,间隔50m设置,一般在一定路段内连续设置,如图21所示。

图21线17白色半圆状车距确认线

4.11  道路出入口标线

4.11.1  道路出入口标线用于引导驶入或驶出车辆的运行轨迹,提供安全交汇,减少与突出缘石碰撞的可能,一般由出入口的纵向标线和三角地带标线组成。

4.11.2  出入口标线的颜色为白色,大样如图22所示,应结合出入口的形式和具体线形进行设计布置。出入口标线设置示例如图23、图24所示,图中除指明仅表示行车方向的箭头外,其他导向箭头的尺寸、设置位置、设置间距、重复次数应符合4.15的规定。

图22线18出入口标线大样图

图23出口标线设置示例

图23(续)

图24入口标线设置示例

图24(续)

4.12  停车位标线

4.12.1  停车位标线标示车辆停放位置。

4.12.2  可在停车场或路边空地,车行道边缘或道路中间适当位置设置。无特殊说明时,停车位标线应和停车场标志配合使用。

4.12.3  停车位标线的颜色为蓝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免费停车位,为白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收费停车位,为黄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专属停车位。停车位标线的宽度可介于6cm~10cm之间。

    停车位标线按两种车型规定尺寸,上限尺寸长为1560cm,宽为325cm,适用于大中型车辆,下限尺寸长为600cm,宽为250cm,适用于小型车辆。在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200cm。

4.12.4  停车位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

    a)  车辆平行于通道方向停放的平行式,如图25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b)  车辆与通道方向成30°~60°角停放的倾斜式,如图26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c)  车辆垂直于通道方向停放的垂直式,如图27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可根据通道宽度、停放车辆种类、交通量等情况选择采用。

图25线19平行式停车位标线

图26线20倾斜式停车位标线

图27线21垂直式停车位标线

4.12.5  对停车方向有特殊要求时,可在停车位标线中附加箭头,箭头所指方向表示停车后车头的朝向,如图28所示。

图28线22固定停车方向停车位标线

4.12.6  停车位里附加“出租车”文字,且停车位标线为实线时,表示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如图29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停车位附加“出租车”文字且停车位标线为虚线时,表示出租车专用上下客车位,仅允许出租车短时停车上下客,如图30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出租车专用停车位标线可单独设置。

图29线23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标线

图30线24出租车专用上下客停车位标线

4.12.7  残疾人专用车辆或载有残疾人的车辆专用的停车位标线如图31所示。其中停车位标线为白色表示收费停车位、为蓝色表示免费停车位、为黄色表示专属停车位。停车位两边的黄色网格线为残疾人上下车区域,禁止车辆停放其上。其他车辆不得占用残疾人车位。

    表示其他车辆专用的停车位时,可按照图29所示的文字尺寸,在停车位内标注专用车辆的文字.如“校车”、“公交车”等,形成校车专用停车位和公交车专用停车位等标线。

图31线25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标线

4.12.8  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可根据需要和场地实际情况施划。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标线由标示停车区域边缘的边线和划于其中的非机动车路面标记组成。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标线可单独设置,已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标志的,可以不施划地面非机动车路面图形标记,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标志的应施划地面非机动车路面图形标记,如图32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32线26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

4.12.9  机动车限时停车位表示机动车只能在停车位内标注的时段停放,其他时段禁止停放。机动车限时停车位标线为虚线边框,线宽10cm,在车位内标注准许停车的时间,数字高为60cm,如图33、图34、图35所示。该标线应与限时停车标志配合使用。

图33线27平行式机动车限时停车位标线

图34线28倾斜式机动车限时停车位标线

图35线29垂直式机动车限时停车位标线

4.13  停靠站标线

    停靠站标线包括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和路边式停靠站标线两种:

    a)  港湾式停靠站标线:标示车辆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的路径和停靠位置,由渐变段引道白色虚线、正常段外边缘白色实线或白色填充线组成。港湾式停靠站正常段的长度一般不小于30m,两侧渐变段引道的长度一般不小于25m。标线具体尺寸如图36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其中图36b)标线形式一般用于停靠站较宽的情况,以保证停靠区域宽度处于合适的范围。当专用于公交车、校车等特定车辆停靠时,应在停靠站中间标注停靠车辆的类型文字,并以黄色实折线填充停靠站正常段其他区域,指示除特定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在此区域停留,标线尺寸如图37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36线30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图36(续)

图37线31车种专用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图37(续)

    b)  路边式停靠站标线:当公共汽车线路客流量较少、道路条件受限制或用于校车停靠时,可在路边施划路边式停靠站标线,指示公共汽车或校车停靠站的位置,并指示除公共汽车或校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在此区域停留。

    路边式停靠站标线的外围为黄色实线,内部填充黄色实折线,并在中间位置标注停靠车辆的类型文字,如图38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路边式停靠站的尺寸需考虑客流量大小、停靠站公共汽车线路数量等因素确定,长度一般不小于25m。

图38线32路边式停靠站标线

图38(续)

4.14  减速丘标线

    布置减速丘的路段,应在减速丘前设置减速丘标线,以提前告知道路使用者。减速丘标线由设置在减速丘上的标记和设置在减速丘上游的前置标线组成。减速丘标线应采用反光标线。大型减速丘标线设置如图39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小型减速丘标线设置如图40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标线尺寸如图41所示。减速丘与人行横道联合设置时,可省略减速丘上的标记部分,但应标示出减速匠的边缘,示例如图42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39大型减速丘标线设置示例

图40小型减速丘标线设置示例

图41线33减速丘标线

图42减速丘与人行横道合设时标线的设置示例

4.15  导向箭头

4.15.1  导向箭头用以指示车辆的行驶方向。

4.15.2  在行驶方向受限制的交叉入口车道内,车道数减少路段的缩减车道内,设有专用车道的交叉口或路段,畸形、复杂的交叉口,渠化后的车道内应设置导向箭头。

4.15.3  导向箭头的基本形状及含义如表2所示。

表2导向箭头的基本形状及含义

4.15.4  设计速度不大于4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图43所示;设计速度大于40km/h而小于10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图44所示;设计速度大于等于10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图45所示;城市道路设计速度大于40km/h而小于等于60km/h时,也可采用图46所示的导向箭头尺寸。

图43线34导向箭头一

图44线35导向箭头二

图45线36导向箭头三

图46线37导向箭头四

4.15.5  导向箭头的颜色为白色,可根据实际车道导向需要设置,组合使用时不宜超过2种方向。

4.15.6  除掉头车辆外,其他车辆的行驶方向均应遵循导向箭头的指示。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且道路条件允许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导向箭头应用示例如图47所示。

图47导向箭头应用示例

图47(续)

图47(续)

4.15.7  交叉路口驶入段的导向车道内应有导向箭头标明各车道的行驶方向。距路口最近的第一组导向箭头在距停止线3m~5m处设置;第二组在导向车道的起始位置设置,箭头起始端部与导向车道线起始端部平齐:第三组及其他作为预告箭头,在距第二组箭头前30m~50m间隔设置,预告箭头指示方向应与前方导向车道允许行驶方向保持一致。设置示例如图48所示。

图48导向箭头布设示例

    出入口导向箭头的设置次数如表3所示。

表3导向箭头的设置次数

4.16  路面文字标记

4.16.1  路面文字标记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路面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道路设计速度确定,除特殊规定外,路面文字标记的规格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路面文字标记规格

4.16.2  速度限制标记表示车辆行驶的限制车速,用于需要限制车辆最高行驶速度或最低行驶速度的车道起点和其他适当位置。表示最高限速值数字的颜色为黄色,可单独使用;表示最低限速值数字的颜色为白色,应和最高限速值数字同时使用。限速标记数字高度按照表4选取,标记字符如图49所示,设置示例如图50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49线38路面限速标记字符

图50路面限速标记设置示例(一)

4.16.3  需要设置路面限速标记且易发生事故的地点,也可将最高限速的标志版面图形施划于路面作为路面限速提示用标记,该标记应为反光标记且应与限速标志配合使用,并应注意应用抗滑的标线材料。施划于路面的限速标志版面图形为长短轴之比为2.5:1的椭圆,长轴与行车方向平行,长轴最长不超过6m,其他尺寸按照4.16.1的规定选择。示例如图51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51路面限速标记设置示例(二)

4.16.4  路面文字标记可包括道路行驶方向的指示信息、特定时间段指示信息、出口提示信息等内容。汉字标记应沿车辆行驶方向由近及远竖向排列,数字标记沿车辆行驶方向横向排列。

4.17  路面图形标记

4.17.1  设置于车道或停车位内的路面图形标记宽度应为车道或停车位宽度的一半,并四舍五入取10cm的整倍数。

4.17.2  非机动车路面标记:施划于车道起点或车道中,表示该车道为非机动车道,如图52所示。

图52线39非机动车道路面标记

4.17.3  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路面标记:施划于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内,表示此车位为残疾人专用车或载有残疾人的车辆专用的停车位,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如图53所示。

图53线40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路面标记

4.17.4  注意前方路面状况标记:在不易发现前方路面状况发生变化的路段,需要提醒驾驶人注意以尽早采取措施,可设置注意前方路面状况标记。本标记为白色实折线,线宽20cm,顶角为60°,设置高度及设置范围视实际需要而定,如图54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54线41注意前方路面状况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