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
:(,1992年》11:月7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1年》1月:1,2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5件地方性法规】、取消?27件地方性法规中!60项行政管理项目!的议案修《改 根据201】7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21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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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 ,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的境内的】河道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有【关,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道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整治:工程、沙洲、滩地】(,含耕地?、林地)、》行洪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按设计洪《。水位确定尚未批准规!划设计的河》道按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
第四!条, 开发?利用江河《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的河【道主:管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六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省河道主管—机关对全《省主要江河的—河道实施管理;其】他河流的《。河道由各市(州【。、地)、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按行政区划分级管!理
主要江》河的划定由省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防汛:指挥部?负责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监察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河:道的保护《严格实行监督与管】理执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河—。道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九条 《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按—河道管?理,权限编制《河,。道整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河道!主管机关备案
沿河!城市在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时其城—市河道整《治专业规划应由河】道主管机关依—。据流域、防洪和河】道整治?规划组织编制—并报上?级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第十条 河道【的,整治与利《用,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的整《。治规划?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的:通畅
第十一条 在!进行河道整治时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的,。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部门对有—关设计和规划的意见!。
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和规划【的意见
《第十二条 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取—土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因整治河—道所增加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移民安置和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三条: 在河道上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确定的!河宽进行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要求
!。第十四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第十五条 堤防【上新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方【可,启用并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在—。堤防上?已,建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由原建设—单位改建或维修
第!十六条 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道,路的:需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该堤段路面由交通或!有关部门修建—和养护
堤防或戗台!道路泥泞期间以【及不做?道路的堤防禁止车】辆通行但《防汛抢险车辆除【外
跨越堤顶的各种!道路必须填筑引【道
第十七》条 界河(国境、省!境界河除《外)和跨行政区的河!流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禁止单方—面在河道《内修建排水、引水】、蓄水等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现已给对岸—或上、下《游造成危害的—。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由原《建设单位《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 堤坡只准种植草皮!或灌木不得》种植乔木
堤上已有!乔木限期由树—木所有者连根清除并!回填:夯实:;,限期内未清除—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清除并由树木所有!者负担清《除所需费用
限【期清:除决:定由河道主管机【关下达
第十九【条 :。护堤护岸工程林【木由河道《主管机?关组织营造和—管,理
城市城》区河段堤《。防的:绿化可由城市建【设部门依照河道整】治规划负责营造和】管,理
?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下列标准划》定,。护堤地
《主要江河堤防迎【。水面30米至5【。0,米背水面《5米:。至15?。米;其他河流—堤防迎水面15米至!30米?背水面5米至10】米
第?二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国家和集体的河【道堤防(包括堤【防,管,理房堤防里程桩)】、护岸、闸》坝等水利工》程以及防汛通讯、】照明、水文监测【、,测,量等设施和护堤护】岸工:程林草必须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毁坏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组织【河道管?理人员定期》对河道堤防进行巡】查及时清除鼠—洞、蚁穴等隐患修】复片堤、滑坡等险】段
第二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和阻水【道路等建筑》物;
(二)种植树!木和高杆农》作物(护堤护岸【工程林?木除外);
(三)!设置:拦河渔具;
(四】)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第《二十:四,条 严禁在堤—防,。和护堤?地上开荒种地—。、修渠、打井、取土!、采:石、爆破、修—窑,、建房?(堤防管理》房除:外,)、堆放《杂物、放牧、—埋坟、晒粮、开展】集市贸易(城—区堤路结合的堤防】除外)、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其他《影响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包括堤防》和护堤地)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和—建筑设施及其他占滩!行为:;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从事?前款:第(:一):项所:。。列采砂、取土、【淘金等?生产活动的》必须:在取得采砂》(取土、淘》金)许可证后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 ,护堤护岸工程林【木,不准皆伐《更新:或间伐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因抗洪抢险急需【砍,。伐林:木的:应在汛?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为紧急抗旱必—须在河道内临时筑】坝时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抗《旱,过后由原筑坝—单位及时拆除
第】。二十八条 向河道排!污的排污口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排涝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河道清障【
第三十—。条 河道清障实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第【三十二条 主—要江河的清障—任务由省防汛—指挥部下达;—中、小河流的清【障任:务由市(州、地【)防汛?指,挥部:下达
?第三十三《条, 河道?行洪区内《已有的护岸林要按顺!水流方向间伐成林】带(行距不》小,于5:米按30米》宽划分林带》林,带间距不小于—15米)其他—。已有的?阻水林要限期清除
!第三十四条 对【阻水严重的码头、】道路、输水》。渠、拦河坝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河】道的防洪标》准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
:。对于阻水的桥梁按】规定的防《洪标:准桥:前壅:水高度1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加高!壅水:回,水范围内的》两岸堤防;桥前壅水!。高度30厘米—以上的由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
第》五章: 经费
第【三十五?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省》财政:和,市(州、《地)、县《(市、区)财政负担!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 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护岸、《水闸:和排:涝工程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业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林户以【及利用?堤防、护岸、滩地的!单位或?个人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收费《的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七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采石、取土—、淘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
第三十—八条 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用于河道的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截?取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 河:道两岸的城镇和【农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堤《防保护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义务出《工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或者对河道》进,行治: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倾倒废弃《物和设置障碍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视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种植!树,木,和高杆农作物—、设置拦河渔具以及!设置其他阻水—障碍物?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二)】在,河,滩地上挖筑鱼塘、】修建厂房和》建筑设施弃》置矿渣、《煤灰、石渣、泥土、!垃圾等废弃物以及有!其他:占滩行?为的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
?(三)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对采【砂、:取土的?。并按每立方米—5,元至10元处—以罚款;淘金的【并按每?采剥一?立方米0.2—元至:0.5?元处以罚《款;:
(二)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没收非法—收入;对《采砂、取土的并【按每立方米3元【至5元处以罚款;】淘金的并按每采【剥一立方米0.1】元至0.2元处以】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加倍予以罚款】。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堤防和护堤】地上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危害堤》。防安全?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开荒种地、》放牧、晒《粮、堆放杂物、设】点经商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二)建房、】修窑、?开渠、钻探、打井、!采石、取土、埋坟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三)爆破《、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挖筑鱼塘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处?以50?0,至5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河道工程设》。施或干扰河道管理工!作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非河道《管理人员干扰河【。道管理工《作,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二)滥伐、!盗伐护堤护岸—。工程林木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按所砍》伐林木价值的—5倍至10倍处【以罚款?;
(三)损毁【防汛通?讯、照明、水文【监测和测量等设施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
(四?)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处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河?道主管机关》执行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察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1984年!2,。月28日颁布的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我省在本条例—之前制?定的:有关河道《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与本条例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本,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