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
(199》2年11月7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1年1月1》2,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5件地】方性法?规、取消2》7件地方性法规【中60项行政—管理项目的议案修改! 根据2017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21—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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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的境!。内的河道《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有关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道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整治工程《、沙洲?、滩地(含耕地【、林地)、行—洪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按设计?洪水位确《定尚未批准规划【设计的?河道按?。。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
第四条 开发【利,用江河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的河道主管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六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省河道主管机关!对全省主要江—。河的河道实施—管理;其他》河流的河《道由各市《(州、地)、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按行政】区划:。分级管理《
主要江河》的,。划定由省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防,汛指挥部负责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监察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河道】的保护严格》实行监督与管—理执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河道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九条】 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按河道》管理权限编制河【道整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河》道主管?机关备?案
:沿河城市《在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时其城—市河道整治专业规】划应:由河:道主管机关依—据流域?、防洪和河》道整治规划组织编制!并,报上级?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第,十条 河道的—整治与?利用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的!整治规划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的】通畅
?第十一条 在—。进行河道整》治时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的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部!门对有关《。设计和规划》。的意:见
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和规—划的意见《
第十二条 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取土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因—整治河?道所增加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移民安?置和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三条 在河道—。上,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确定:的河宽?进行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要求
第《十四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第十《五条 堤《防上:新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方可《启用并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在堤防》上已建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由《。原建设单位改建或】维修
第十六条【 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道路的《需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该》堤段路面《由交通或《有关部门修建和【养护
堤防或戗台道!路泥泞期间以及不】做道路的堤防—。禁止车辆通行—但,。防汛抢险车》。辆除外
跨越堤【顶的各种《道路必须《填筑引道
》第十七条 界河【(国境、省境界河除!外)和跨行政—区的河流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禁止单》方面在河道内修建】排水、引《水、蓄?水等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现已给对【岸,或上、下游》造成:危,害的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由原—建设单位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 堤】坡只准种植草皮或灌!。木不得?种植:。乔木:
堤上已有》乔木限期由树木所】有者连根《清除并回填夯实;限!期内未清除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清除并由树木【所有者负担清除所】需费用?
限期清除决定由】河道主管机关下达
!第十九条 护堤护】岸工程林木》由河道主《管机:关组织营造和—。管,理
城市城区河【段,堤防的绿化》可由:城市建?设部门依照河道【整治规划负责营造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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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河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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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下列标准划—定护堤地《。。
,主要江河堤防—迎,水面30米至50米!背水面?5米:。至15?米;:其,他河流堤防迎水面1!5米至3《0米背水面5米【至,1,0米:
,第二: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国家和集】体的河道堤防(包】括,堤,防管理?房堤:防,里程桩)、》护岸、闸坝》等水利工程以及防】汛通讯、照明—、水文监《测、测?量等设施和》护堤:护岸工程《林草必?须,。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毁—坏,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组织河道管理】人员定期《对河道堤防进行【巡查及时清除—鼠洞、蚁穴等隐患修!复,。片堤、?滑坡等险《段
第二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和阻水《道路等建《筑物;
(二—)种植树木和—高杆农作物(—护堤护岸工程林木】除外);《
(三)设置—拦河渔具;
(四】),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第二十四条》 严:禁在堤防和护堤地上!开荒种地《、修渠、《打井、取土》、采石?、爆破、修窑、【建房(?。堤防管理房除外【)、堆?。放杂物、《放牧、埋坟、晒粮】、开展?集市:贸易(城区堤—路结合的堤防除外)!、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其他影响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包:括堤防和护堤地)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和建筑设施及其】他占滩行为;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从》事,前款:第,(一)项所列采砂】。。、取土?、淘金等生产活【动的必须《。在取得采砂(—取土、淘《金)许可证后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护堤》护岸工程林木不准皆!伐更新或间伐—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因抗】洪,抢险:。急需砍?伐,林,木的应在汛》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为紧】急,抗旱必须在河—道内临时筑坝时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抗旱过后】由原筑坝单位及时拆!除
第二十八条 】向河:道排污的排》污口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排【涝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河道:清障
第三十条! 河道清障》。实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第三十二!条 主要江河—的清障任务由省【防汛指挥部下—达;中、小》河流的清障任务由市!(州、地)防汛指】挥部下达《
第三十《三,条 河道《行洪区内已》有的:护岸林要按顺水流方!。向间:伐成林带(行距不】小于5米按》30:米,宽,划分林带林带间【距不小于《15米)《。其他:已有的?阻水林要限期清除
!第三十四条 对阻水!严重的码《头、道路、输水渠】。、拦河坝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河道的防洪标准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
:。对于:阻水的桥梁按规【定的防洪标准桥前】壅水:。高度1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加高壅水回—水范:围内的两岸》堤防;桥前壅水高度!30厘米以》上的由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
第五章 经费!
第《三十五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省财《政和:市(州?、地)、县(市【、区)财《政负:担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 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护岸、—水闸和排涝工程【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业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林户!以及利用堤防、【护岸、滩地的单位或!个人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收费的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七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采石、取土、【淘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
第】三十八条《 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用于河道的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截取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 河道两岸—的城镇和《农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堤防保护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义务出工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或者对河道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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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倾倒【废弃:物和设置障》碍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视【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种》植树木和高杆—农作物?。、设置拦河渔具以】。及,设置其他阻》水,障碍:物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二)在河滩地上挖!筑鱼塘、修建厂【房和:建筑设?施弃:置矿渣、煤》灰、石渣、泥—土、垃圾《等废弃物《以及有其他》占滩行为的》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
(三)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对采?砂、:取土:的并按每立方米【5元至10元处【以罚:款;淘金的并—按每采剥一》立方:米,0.2元至0.5元!处以罚款;
(二】)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没收非法收入【。。;对:采砂、取土的并按每!。立方米3元至5【元处以罚款;淘金】的并按每采剥一【立方米0.1—元至0.2元—处以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加倍予以!罚款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堤防和护堤地上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危害堤防安》。全,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开荒》种,地、放牧、晒—粮、堆放《杂物、?设点经商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二)建房》、修窑?、,。开渠、钻探、打井、!采石、取土、埋【坟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三)爆破、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挖筑鱼塘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处以500至5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河!道工程设施或干扰】河,道管理工作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非河—道管:理人员干扰》河道管?理工作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二)滥伐、盗!伐护堤护岸工程【林木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按所砍伐!林木:价值的5倍》至10倍处以罚【。款;
(三)损【毁防:汛通讯、照明、水文!监测和测量等设施】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
(四》)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处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河道主》管机关执行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察:。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1984年2月【28日颁布的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我省在本条》例之前制定的有关】河道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与本条例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本!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