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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2!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 第三章 治理! ,第四章 监》。督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本】。。办法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 林业?、农业、《畜牧、地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六!条 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县域【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本市鼓励—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推《广水土?保持的先进》技术有计划地—培养水?土保:持的科学技术人才 !  第二《章 预? 防   第八【条 依据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和地质勘察!评价本市要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具体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地矿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植树造【林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农、林】、牧场种植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薪炭林、《饲草、绿肥植物【封山育林育》。草防风固沙并因【地制宜地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推广节柴灶保护!和扩大林草覆盖面】积 第十条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铲草皮、挖】树兜 ?第十一?条 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具体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本办法施行前已在!2,5度以上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在当地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限期内退耕【。还林还草人均—耕地不足0》.5亩难以退耕的须!报经:。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第十《二条 加《强牧坡?管理和草场》建设以?草定牧合理》确定载畜量并实行轮!封轮牧防止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严重和草场少—的地区积极发展【人工草场推广舍【饲 第十三条 【开垦2?5度以?下5度以上荒—坡地的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垦国《有荒坡地的》必须持?市,或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开垦手续 —第,十,四条 采伐林—木必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林!木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第十五条《。 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存放不得向河【流,、渠道、《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种草种树防止水!土流失 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排弃的?剥离表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不得向河!流、渠道、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因采?矿和建设使》植被:受到破坏的必须【采取措施恢复表【土层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六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市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必!须,持有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申请采矿—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修,改的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市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活动的管》理,。防止水土流失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严?禁取土、挖砂—、采石、建房违反】规定建房的责令【停止施工拆除建【筑,物直接受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威胁!的险:村,险户由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组织迁移或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章—。 治: 理   》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有计划地】。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 第二十条 防治水!土流失?应当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实行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相:结合田间工程与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一,般,。工程与重点工程相结!合因害设防层层拦蓄!建立综合防治体系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水土流失!。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坚持:谁治理?谁受:益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资金》、能源、物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对25度以下、】5度以上坡》耕地进?行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地《采取修水平梯—田、:水,平条、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整治》排,水系统发展》灌溉或者退耕植树】种草 第《二十三条 对水土流!失治理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队、农民个人或!。者联户承包并—。按照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承包合同》。按合同?规定新增加》。的土地归承包者使】用新种?植,的林:木,归承包者所有 本市!保护承包治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承包治理《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死》亡时继承人可以【依照承包《治理合同的约定继】续承包 《第二十四条 —国家:和本市资助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应当建立审批—和验收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治理水土流—失应当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应?予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应—当增加水土流失防】治经:费和劳务的投入 第!二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依】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费应当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并接—受市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本单位无力治理的】由市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治理费!。用由造成《水土流失的企业、】事业单位负担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依》法,保护水土《保持:设施、实验场地【、监测网点、—标志和仪器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和《破,坏因建设占用—土地拆除水土保【持设施的《。须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支付赔偿》费,。。 ,  第四章 —监 督   第二十!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市!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有权对本辖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持有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件并佩带】监督:检查标志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认,真贯彻?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长期:坚,持治理水土流失【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教【育、:宣传和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四)热心》水,土保持事《业积极支持和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25—。度以上陡坡》地,铲草皮、挖》树兜:、开垦种植农作【物的; (二)【未经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毁》林、烧山《。等方法擅自》。。开垦25度》以下、5度以上【的荒坡地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治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但责令—中央:或,者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治理须报》请国务?院或者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砂、采石的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按,。。照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损失《金,额1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 !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 第四十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