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范围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和地方标【准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领,域管理内容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监督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督促!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加快成果!转化支?持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等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生产安全【非法违法行为、【研究:安,全生:产理:论和创新《科学技术《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安全生产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前,款规定的各》。项标准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要求等!。。内容: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形成包括】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中层】部门及其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应当《落实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一】)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会?议纪要; 》(二)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 (三《)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五—)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下属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落实前?款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事项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事项
】 (一《)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以及安全设备—、设施、器具的更】新、改造《、维护、检验—检测和?校验;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
— (三)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更!换和安全生产津贴】、奖金发放; 【(五)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演】练以及救援队—伍,建设:;
(七)【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和?标准化建设;—
(八)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机!械制造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或者本省—确定的标准自行【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并落实下—列,要,求
(一)【制定标准化》建设规划明》确标准化建设管理部!门将标?准化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二)组】织创建标准化完【成,后应当安排不少于】六个月的试运行【;
: (三)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标准?化建设及其运行情况!;
: (四《)将:标准化建设内容纳入!班组:、车:间、厂级定期—教育培训内容—;
《(五)建立标准化】运行质量与效果年度!自评估制度并将评估!。结果:经内部公示后通报】相应评?审组织?单位
微小企】业的操作岗位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监督考核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台?账、:档案制度以及—会,议机制;
【(二)安全生产检查!、风险因素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 (四)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 (:六)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 (七)职—业,健康保障《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 :(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制定、【修订与演练制—度、事故报告以及调!查处理制度;
】。 (九)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和外来—进场: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 (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机制执行】效果评估《以及修订制度—;
《(十一)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
,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班!组建:设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
,。 (?一)建立班组和【岗位人员交接—班安全交底、班【前会提?示讲解、《班后会评点分析【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设立班组》不脱产安《全员并?明确其职责;—
, (三)》。支持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四【)当次?生产活动结》束后班组各岗—位,。。人员应当《对负责的设备—、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设施、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在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单位等高危行—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危险岗位建立并】实施班?组内:部安全?互联互保《、班组岗位》描述、岗《位风险辨识、管理】人员对班组风险审核!、岗位操《作前手指口述、作业!。现场:操作:。前风:。险确认等制》度
?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次上岗前】进行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包括下列—事项
《 (:一)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状态;
(二)!岗位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符合安【全规范;
》 (四)个体防】护用品、《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正,确使用设备、设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实施分级管控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分别建立台账如!实记录辨识的风险】因素、排查出的【问题、事故隐患【和整改信息并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从,业人员公示或者【通报: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发,现的风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管控、整改隐患【整改:应当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对《因限于物质》、,技术等条件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微小!企业应当每日进【行岗位检《查和安全排查—查找作业《岗位的危险》因素:及时消除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不能消除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
?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并【。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有?关待遇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排】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
(二】)对新进《人员、实习》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培训;
【(三)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
? (四)对调岗或】离岗六个月以—上人员进行车间、】班,组两级?教育培训对临时转岗!、换岗人员》进,行新岗位《教育培?训,;
(五—)协同外来施—工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
《。 (六)与劳务派】遣单位分别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教育—培,训;
(—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培训考!核结果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考核的》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或者在设《计文件中《包含安全《设施设计内容需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应当随项《。目设计文件》一并审批《;
(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安全设施设计【;
? (三)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当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形成报!。告
《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进?行核验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或》者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依法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经济赔《偿、:事故风险金》等安全生产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
, 第二十七条 】本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和推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 ,承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评估管!控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服务并《向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从工伤保险费中】提取的工伤预防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责任!并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措施》
(一)登记】、建档、申报;
】。 (二)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系统】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正常运行;
!。 :(三)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
(四)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及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其?。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易燃烧、】易爆炸、中》毒、腐蚀、窒息【、灼伤、高温—、噪:声、粉尘《、泄漏、触》电,、倾覆、撞击、坠】落、坠物、》碾轧、滑坡、坍【塌等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进出》。口以及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的安全》管理编制设备目【。录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三十!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事该《项生:产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而》非法从事该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
第三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 第三十二—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其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三》十日但不超过一【百八十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试运行》。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安全?设施合并进行评价、!审查和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
第三—十三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装卸单位和建—材、机械加》工、电力、》供热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结束停?产、停业《、停工、停止—建设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当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组织论—证,根据工作方案中安全!。生产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三,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下列!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事项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一)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电子屏等;—
(二)进行】建筑物?室外墙体、》玻璃幕墙美容—清,洗、贴?砖、:粉刷、空《调安装?等高:空作业?;
(》三)进行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盲,井等地?下受限空间作业;
! (四)进行【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五)进行爆!破、吊装、》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道!路清障救援》、大型检修等—作业
》 第三十六条【 储:存和堆放危险物品】的港口、码头、仓库!或者物流中心等场所!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和安—全防护距《离已有建筑》物不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防】护距离的不得—用于储存和堆放危】险物品
储存和!堆放危险物品—的港口、码头—、仓库?或者物流中心—等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安全须知、【消防要求等注—意事项并按批次将】名称、种类、数量】变化情况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危险物品运—输、装卸作业—。。时应当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作业: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第三十七条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粉!尘、气体或》者其他物《态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监测报警装置和远】程监控系统按照国家!相关:防爆标准设置建筑物!、,构筑:物,、电气设《备、静?电释放和通风系统】。等设施并按照规定】落实下列措施
【 (一)保持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 (二)控》。制作业场所爆炸危险!物质的储存》数量;?
(三)定【期对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通《风除尘、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四】),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
【 ,涉,氨涉氯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定:期,检验储存装置—在储:存、使用《区域设?置泄露收集处理装置!和事故排《水系统在操作岗【位,。设置:洗眼器、淋》洗器配备《。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以及》相关急救药》品,
第三十八!条 车站、地铁站、!码头、机场、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区、动【。物园、公园、—游乐场所、网吧、】酒吧等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擅自《改变:场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
》 (?二)实?际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
(》三,)按照规定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配电等重要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六)同一经营场所或!者其他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在上!述场:所举行大型集会或者!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三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应《急,广播以?及通风、防火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通道标示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并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正常运行和使用地下!经,营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存放、携》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 (二)挤占、堵!。塞疏散通道、—通风口、《消,防通道;
【(,三)采?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作为燃料;
— (四)》违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敷设用电》线路;
(五)!拆除、损毁各类安】全设施和器》材
?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对消?防、用电、民用燃】气、实(试)验药】品、实(试》)验室、制氧—。。站、宿?舍、病房、办公用房!、,建筑(装《修)施工、交通工】具,以及室外教》学、: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 学校?、,幼儿园、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不【得出租房屋、场地】用,于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活动
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自办工厂】、公司、商》。场(店)、宾馆、饭!店和出租或者发包】场地:、临:街,。门店、食堂、—。超,市、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对服:务区域的人流干【道、消防通道、地】下车库?、窨:井、:。化粪池?、电梯等重点—部,位以及水《暖、燃气《、供电等重要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并》发出警?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对服务【区域的服务对象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 (一)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二)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四)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 (:五):。获得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
》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减轻或者【免除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协【议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 (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前进行岗位安全!检查;
》 (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 (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第《四十六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处】理
: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执法检!查、质询、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 第四《。十八:条 本省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各》类开:发(园)区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监管监察人员提!供,工作必需的》设施、装备和经【费保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互查自?律组织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员,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等线【索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展工作
—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巡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警】示,约谈等制度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增加】其在政府综》合考核和《有关:部,门考核中的权重【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或,者本部门监督管理】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与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应当由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处理?。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事项【时应当向其提出改正!。或者处理意见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改正或者作出处!理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反馈
】。
,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明确督办】内容、流程、时限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过》网站和?。其他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提高!监督管理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保障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监督检?查和应急救》援车辆满足工作需要!监,督检查?用车:难以保障《时可以?依据:国家和?本,。省规:定通过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解,决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场所进行检查—时个体防护》装备和检查、取【证等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进入《危,险场:。所,进行检查
》 ,
: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对标准化运行】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监督【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应!当明确记《录,检查的?时间、场所、部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予以》处置: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检查不《。得拒:不接收、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
!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在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内容【推动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专题讲—座鼓励?高等:院校将安全教育【纳,入选:修课程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设?立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创新安全教育【形式
《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安全教】育的内容纳入国家】。公职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生产经营单位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区?。域和行业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不得在【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区域范围》内批:准建立渣土堆场【、,。尾矿库等;对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上,述项目应当采取【管,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在—重,大危险源、》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投资《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项目?审批、许可等—方,面的管理《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建立》安全监管《联,合机制定期对重【大建设项目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以及》工业建设项目集【中的开发《(园)区进》行联合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项目和—建设施工《。中存在的违法或者】非法行为
】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
? 有关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有关机构应当】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评估、认证、!检测、检验等—结果负责
】 ,。第五:十九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的场所、设备】、设施、独立单【元、工地《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停止供电措施【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 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通报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研究安全生—产领域责任》的有关问题
】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实行分级管理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应当降低其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等对【。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止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对诚信等【级或者被列入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履?行相关义务或者改正!违,法行为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应【当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并,重新评定诚》信等级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建立安?全生产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机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实现区域!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生产安【。全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查找本单位】危险危害《。因素、危险源—(,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针对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不同致灾因素!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十】五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索道?运营等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以及人员定期—演练统一调配使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化工园区应当组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园?区应急?救,援任务
》
第六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 第六十七条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有关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三)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毁灭相关证据;
】 (四)根—据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在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结?合事故调查自行或】。者委:托组织?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对发生事故】的单元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范:、整改措施并—将评估结果以及【采取的?防范、整改》措施书面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可以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对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七章《 法律? 责任
第【七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 第七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的或者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制?。定整改方案计划【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微小企业【未查找或者未消除】作,业岗位危《险,因,素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者冒险作【业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档案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未设立教育】培训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矿山、金属冶!炼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未按要求安排试运】行或者试运行—到期:。后未进行竣工验【收仍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未按规定接!受监:督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高空作?业、地下受限空【间,作业或者《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
! (二)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爆破、吊《。装、: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道路《清障救援、大型检】修作业的;
(!三)发?包、承?包受限空间、高空作!业,项目未与承包、【发包: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减?轻或:者免除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协《议的该协议》无效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协!议中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在—协,议中:免除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反各】。项安全生产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 (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
!。(三)?。。未,建立和落实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
】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
(五)【。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防护《用品的;
》 (六)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装卸单位和建材】、机械加工、—。电力、供热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者未组!织复工复产培训【和安全检查的—
,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
》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第八》章 附则
》 第八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二—)微小企业是指从】业人员不《超过十人且营业【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的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八: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