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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 (2011年】7月6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1年【7,月6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 根据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 2》012年5月—9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和供水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和生态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的整【治、保护《、利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航道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 本市?。对河道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严格执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五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河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行洪河》道、:城市供排《水河道和《有关水库(以下【统称市管河》道,)的管理《。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管河道《以外河?道的管理 环保【、市容、渔业—、旅游、航道—、国土资源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 ,。河道:的修建、维护、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河》。道的确定和分级【管理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安全、维护河道水环!境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都有劝阻、制止和举!报,危,害,河道安全、破坏河道!水环境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八条》    河》道专:业,规,划由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级城—乡,规划 其他》各类专业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与河道专业规划相协!调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第,九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防洪【、排涝、通航、供水!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满足河道基!本功能的要求实施】水环境生态综合整】。治以实现河道通畅】、水清?。岸绿的目标》 河道整治》与建设应当考虑【生态的完整性—注重保护、恢复河道!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景观》 河道?整,。治与建设选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道专业规划—和河:道实际状《况,制,定河道整治与建设】的,年度计划;对影【响防洪安全、水质】和环境景观》的,河道应当列》入当年年度》计划安排整治 第】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河道整?治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需要并事先—征,求航道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航道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和供水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  :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等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调剂解决 》因整治河道增加【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清,淤等河道整治—的,弃土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和,处置主要用于—河道:。整治与建设免交【。相,关费用 《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十】三条:    河》道管理应当设定管】理范围并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地质条件等实!际情况设定保护范】围 河道管理范围为!岸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堤防护岸、》护堤地及河道入海】口 河道保护范围】是与河道《管理范围相连的堤】。防安全保护》区 第十四》条    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水】。库以外其他河道管理!范围的护堤地按照】下,列规定划定  【 (一)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潮白:新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三十米?;   (二)州】河、(编者注此字】左边为三《点水右边为句)河】(含:引(编者注此字【左边为三点水—右边为句)》入潮)?、还乡河(含故【道和分洪道)、【蓟运河、青龙—湾减河(含引青入潮!)、永定河、北【运河、金钟河、子】牙河、南《运河(独流减—河以:上)、?。大清河、中亭河(】左堤)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二十五米; 】。  (三)北—京排污河、马厂减河!(独流减河以—上):、新:开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二—十米;?。   ?(四)市管河道以外!的河道?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十米 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内的《。。行,洪河道不宜设护【堤地的?在河道?两侧各设不》。。小于十五《米宽的防汛》。抢险通道视为—护堤地外环河—以公路侧、对岸【外侧以上河口—外缘为准向外延伸】十五米视为护堤地 !第十:。六条  《  :河道入海口的划定纵!向由挡潮闸起—无挡潮闸的由河【道入海口的》海岸线起《向海:侧延伸至《拦门:沙的外缘;横—向由河道《入海:口的中心线起向【两侧各延伸一千五】百米至四千米 第十!七条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截】渗沟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损—毁测量?设施、警示》标志:、安全?监控等附《属,设施; 《  (二)占用、封!堵防汛抢险通道【;,   (三》。)在堤防和护堤地】内采砂、采石、取土!、挖:筑池塘; 》  (四)设置【阻水渔具或者其他】障,碍物;   (【五)倾倒、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废【。弃物;   —(六)载重量—三吨以上《的非防?汛抢:险车辆在未铺设【路面的堤顶通行【;   (七)【非水库管理船只【在水库大坝坝前五】。百米范围内滞留【; :  (八)水闸、】橡胶:坝引排?水期间船只和人【员在其管理范围【。内滞留;   (】。九,)在河道《内直接利用水体进行!实验; 《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在市管河】道以外的区》、县界河或者跨【区,、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未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九条】    水库—以外其他河道的保】护范围按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河道为《护堤地以外三十米;!   (二)—。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河道为!护堤地以外》二十米;   (三!。)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河—道,。为护堤地《以外:十五米 市管河道】以外的?。河道、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内的【行洪河道、外环【河不设保护范围 】第二:十条    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禁止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  山区河道—易于发?生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灾害的河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地质等《管理部门加强监【测 禁止在前—款规定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填堵河道 】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论证并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  (一)》市管河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二?)市管河《道以外的河》道经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填堵河道需要实施】水系调整《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涉河建设工程、【河道整治、提升改造!河道景观等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和施工不得降低!堤防高度《和,。防洪标准 第二【十四条 《   ?河道管理范围内已修!建的涵闸、泵—站、码头和》埋设的管道、缆【线等设施《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不符合堤《防安全要求的—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改建—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  单位和个人对河!道的水?。体、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等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应当负责《修复、清淤或者承】担修复、清淤费用 !第二十六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河流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管理河流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确需填堵》。、占用?、拆除的《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营造!和砍伐不得破坏【 护堤护岸》林木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城市建成区—内行洪河道护堤护】岸林:木的营造和管理【按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须依法改建或者拆!除,的产权单《位或者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 第:二十九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在河道上新建【、改建、《扩,建排水口门或者设置!临时排水泵点的审批! 向河道排水应【。当服从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排水口门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排水口门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排水不得污染河道!水体   》第四章 河道利用】。 第三十条  【 ,。 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其他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涉及防洪安!全的报审《时应附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向原审查同》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审查手!续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和保障防洪【、供水安全的责任书! 建:设单位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予配合 第三十】二条    工程施!工影响堤防安全【和河道行《洪、排?灌等功能正常—发挥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停止施工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竣》工报告、质检报告】、竣工图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进行清理未》按照责任书要求【清理的交纳清理费】用 第三十三条【   ? 城:市、村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临?。河界限为河道管理】范围的外缘线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应当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本条例施》行前占?用河道堤《防的建?筑物应当逐步—迁出 第三十四条 !   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专业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涉?。及河:道岸线开发》利用:规,划立项审批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河《道岸线的界限—为有河堤《的以河?堤外坡脚为准;无】河堤的以护》岸为准;既无河【堤又无护岸的—以天然河《。岸为准?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还需经《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一)在滩地内钻】探、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二)在【河道:内固定船只、—修建水上设施— ,从事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准许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或者利【用河道、堤防—、滩地、《闸桥的?。应当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并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七条  ! , 利用非城》。市供水?。河道等水《工程和水体、水域】等资源?开办旅游项目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 , 开办前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所在》。水功能区的要求; !  (二)》符合:水工程?。。安全运行要求; 】  (三《。),具,有不:影响防洪、》排水功能的措施; ! , (四)具有水【环境保护方案; 】  (五)具有【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措—施 经批准设立的旅!游项:目要:求,变更:批准:内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占用、封堵防汛抢!险通:道;   (二)】载重量三吨以上【。。的非:防汛抢险车辆在【未铺设路《面,的堤顶通行》;   (》三)在河道内—直接利用《水体进?行实验 《第三十九《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截渗沟等水》。工程建筑物、水【工,程设施;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内采《砂、采石、取土、】挖筑池塘; —。  (三)损毁防】。汛设施、测量设施、!警,示标志、《安全:监,控等附属设施;  ! (四?)在河?道,保护范围内从—事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条  ?  在易于发生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灾害的山区河—。道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一)?设置阻水渔具—或者其他障碍物【;   (二)【非水:库管理船只在—水库大坝坝前—五百米范围内—滞留;   (三】)水:。闸、橡胶坝引排水】。期间船只《和有关?人员在其管理范【围内滞留《 第四十二》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涉河?建设工程、河—道整治、提》升,改造河道景》观,等建设项目擅自降】低堤防高度》或者防洪标准;  !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的涵—闸,、泵站、码头和【埋设的管道、缆线等!设施不符合》堤防安全要求拒【不改建或《者,拒不采取补》救措施; 》  :(三:)未经批准填堵、占!用、拆?毁河流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   (《。四)未经批》准,在河道内《固定船只、修建水】上设施;《。   ?。(五)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滩地—。内钻探、《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第四十【三条    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建或【拆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建或者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  :未经批?准利用非城市供【水,河道等水工》程和水体、水域等】资源开办旅游项目】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  擅自营造—、砍伐或者破坏护堤!护岸林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变更建设单位【未重:新办理手续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拒绝》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保障责任书或者【未按照责《任书要求清理施【工现场的或者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将工程竣工报告、质!检报告、《。竣,工图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 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   在防汛—。抢险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在堤顶通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 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  (二)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防汛抢险》指令的 第五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  法律、行政【。法规对?海河流域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 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7?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的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